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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称房屋被强拆寒夜赤脚坐高架桥边(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3日15:05  云南网
他把自己的身体卡在桥边钢筋缝隙中,身体探到空中。本报记者 李进红 摄 他把自己的身体卡在桥边钢筋缝隙中,身体探到空中。本报记者 李进红 摄

  “龙泉路某在建高架桥,有人要跳桥。”昨晚9时30分许,当记者接到线索赶到龙泉路与金色大道路口处时,看到高架桥上正坐着一名男子,消防和民警已赶赴现场,桥下已支起了救生气垫。

  现场 单衣赤脚坐桥边

  桥下围观的群众正议论,他们与要跳桥的男子同为岗头村村民。据悉,男子姓翟,自称在未达成拆迁协议的前提下,房子被强拆,因此欲跳桥。

  一位村民告诉记者,因为要修桥,他们村部分房子被纳入拆迁范围,“但赔偿价格太低了。”这位村民说,他家的房子共3层,

  总面积500多平方米,以目前附近房价来看,这笔赔偿款仅能供他们一家5口买一套不到200平方米的房子。“16日上午有人把他们一家从房子里拖出来,然后把房子推了。事发突然,翟先生一家未来得及收拾东西,加之未达成赔偿协议,他们家也还没拿到一分钱拆迁款,所以他们只能‘住’进岗头村村委会办公室。”

  记者上桥与坐在桥体边缘的翟先生交谈,寒风中,他衣着单薄且打着赤脚。他说,房子被推倒后,他们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有,妻子连续几天不吃不喝,都是靠亲戚朋友端着饭喂。三四天前,妻子走上高架桥打算轻生,但是被施工人员拉住了。昨晚7时许,觉得生活无望的翟先生也踏上了高架桥。

  记者昨晚10时30分离开现场时,他仍未下桥。

  通报 拒不签协议 因此强拆

  据五华区通报,西北三环闭合工程征地拆迁工作于6月中旬展开,动迁过程中,翟立新和禄美花一直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为确保工程早日竣工,五华区政府法制办根据昆明市五华区交通局提出的裁决申请,按照相关程序,先后两次召开协调会,通知翟立新到法制办调解,但该住户均未到会。11月8日,五华区主抓三环建设的王迅副区长又找该户居民做工作,并在经济补偿上给予了一些照顾,但该住户仍不签协议。11月16日上午10时许,五华区行政执法局对翟立新的房屋依法实施了强拆。

  强拆后,街道办事处劝翟、禄二人到为他们租好的周转房居住,但二人坚持不去,一直在岗头社区居委会办公室食宿,其间,办事处每天安排专人陪护,并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针对禄美花拒绝进食问题,11月23日下午,办事处将其送到五华区人民医院治疗。

  入院10天后,经本人要求和医护人员同意,禄美花12月2日出院,但其出院至今仍不愿到办事处为其租好的周转房居住,仍住在岗头社区居委会办公室。

  12月7日开始,禄美花再次拒绝进食,次日下午2时许,禄美花外出至西北三环高架桥准备跳桥时,被办事处、派出所的同志及时发现、制止并带回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安置。近日,翟立新又表现出一些想跳楼的过激行为。

  五华区通报认为,翟立新、禄美花二人的过激行为,干扰了办事处的正常办公,阻碍了西北三环闭合工程的顺利推进。

  目前,办事处将继续耐心细致地做好翟立新、禄美花的思想工作,并派专人24小时观察陪护。

  记者 高婷婷(云南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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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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