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农民工伤未愈被包工头送进托老院(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4日12:05  汉网-长江日报
董松林躺在床上。 唐煜 摄 董松林躺在床上。 唐煜 摄

  本报讯(记者唐煜)“哥哥做工时摔成重伤,未痊愈却被包工头送进托老院。”昨日,新洲徐古长岗山村董桂林致电记者称,哥哥董松林已在托老院躺了4个月,身上开始溃烂,随时有生命危险。

  昨日,记者在武昌起义门保安街231号顺昌托老院看到,53岁的董松林躺在床上不停地呻吟着,后背溃烂,吃喝拉撒全需别人照顾。

  去年7月10日,董松林在小包工头陶超元的带领下,为湖一印务公司装修食堂时从1.7米高处坠落,颈椎骨折致右偏瘫。前期医疗费花去近10万元,后因无钱治疗,被陶超元送到一旅社躺了1个月。10月3日,陶超元又将董松林送到顺昌托老院。

  董松林去年11月所做的司法鉴定书上标明,致残等级属二级,后期尚需进行预防呼吸道、泌尿系统感染、褥疮等治疗,需长期生活护理。董松林没有娶妻生子。

  陶超元介绍,湖一印务公司一名吴姓负责人找到他要做食堂装修,他就叫了董松林几名农民工一块做活,目前董松林的病情不见好,他已支付了前期部分医疗费,现在每月向托老院支付董松林的护理费1300元。因无力承担董松林的后期医疗费,没办法才将董松林送进托老院。

  记者联系当初找到陶超元装修食堂的湖一印务公司吴姓工作人员称,他不负责此事,便将电话挂断。

  东西湖区相关劳动仲裁员称,董松林一事目前仍在调查中,还无结果。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张青宇律师称,董松林在做工期间摔伤致残,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涉事单位应主动承担责任。

(编辑:SN005)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工伤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