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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杀人焚尸后返回起火现场围观(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3日23:54  红网
望岳派出所民警将嫌犯向某带回案发现场指认。 图/警方提供) 望岳派出所民警将嫌犯向某带回案发现场指认。 图/警方提供)

  红网长沙4月3日讯 (潇湘晨报记者 刘志杰 通讯员 谈玉璜) 3月30日晚,为抢劫钱财,李某和向某深夜翻墙进入长沙市岳麓区某店内,抢走一千元现金,将反抗的女店员汤某残忍杀害,并纵火焚尸。行凶后几分钟,嫌犯淡定地返回现场,围观消防官兵灭火。

  “我看一下人是否已经死了。”嫌犯李某说。目前,长沙市岳麓警方侦破此案,两名嫌犯已被刑拘。  

   行凶后用酒精引燃现场  

  据嫌犯李某介绍,一个月前,他来到岳麓区府后路社区长塘子组涟升客栈饭店学习厨师,每月工资700元。案发前一天,李某的表弟向某也来到饭店上班,两人都觉得手头的钱不够花,商议“去搞点钱”。

  3月30日下午,李某和向某在银杉路“新一佳”超市购买了水果刀等作案工具。当晚,两人在杜鹃路一带转悠,准备抢劫他人钱财,但没有遇到合适的对象,没有得手。

  而后,两人产生了到店内盗窃钱物的想法。当晚,店内只有汤某(女,42岁,湘阴人)一人守夜。由于饭店大门已锁,他们便翻墙进入店内,惊醒了已入睡的汤某。汤某起床查看,与二人搏斗并大呼“救命”。李某和向某威胁不成,便持刀、砖头、凳子等凶器打击汤某,致其当场死亡。

  他们将店内的收银柜撬开,盗得1000余元现金。为转移侦查视线,嫌犯李某用火锅燃料酒精引燃仓库和死者卧室。

  作案前他们买了两把水果刀 

  到报警后,望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与消防队员将火扑灭。岳麓分局值班领导罗晖副局长赶赴现场,初步勘查判断,汤某并非死于火灾,而是被人杀害。

  长沙市公安局局长李介德、副局长欧益科对此案高度重视,指示岳麓分局要迅速组织力量侦破此案。随后,岳麓分局成立的“3.30”杀人焚尸案专案组,由分局局长陈定佳挂帅,刑侦支队副支队长龙文进、分局副局长刘一斌具体负责。

  案发后,警方对饭店员工进行了排查,李某和向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李某和向某谎称,案发当晚他们先在观沙岭某歌厅唱歌,后到银杉路“新一佳”超市购买日用品,吃完宵夜后回到现场才知道发案的。但民警从监控视频发现,案发当晚两名青年男子在现场周边徘徊,相貌、身材、穿着打扮与李某和向某极为相似。

  此外,专案民警调取了“新一佳”超市的监控录像,发现李、向二人是在案发当日下午2时许在店内购物。且购物清单显示,他们购买了两把水果刀和两双橡皮手套。

  4月2日下午,专案民警在涟升客栈饭店的店员工宿舍,找到了李某、向某,并对两人进行突审,他们交待了抢劫杀害汤某并焚尸灭迹的犯罪事实。

  纵火后,还回案发现场围观

  嫌犯李某自称,行凶后他从饭店的土坡上跳下,往右走了两百多米,等起火几分钟后,又返回案发现场围观。“我当时就想确定一下,人是否已经死了。”言谈中,李某不时透露出一点“小聪明”,“纵火是怕留下证据”,“行凶后我没逃跑,是怕走了警方怀疑的第一个就是我。”

  据专案组民警钟陈介绍,调查发现,尽管嫌犯李某的收入不高,但消费水平却不一般,“到三四百米远的地方去都要打的。”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向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讯深挖之中。

  稿源:红网 作者:刘志杰 谈玉璜

(编辑:SN047)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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