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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移门占用公共空间遭法院强拆(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06日13:59  法制晚报 微博
 霸占公共区域的防盗门被法院强制拆除  摄/记者 曹博远  霸占公共区域的防盗门被法院强制拆除 摄/记者 曹博远

  “屋内有人吗?没人我们就开锁拆门了。”海淀法院执行法官上午来到北蜂窝路5号院,对霸占楼道公共空间的业主的户门进行了强制拆改。

  上午10时许,记者随海淀法院执行法官和法警来到北蜂窝路5号院,小区物业请来的开锁公司及施工人员已来到楼道内等候。

  小区物业向记者介绍,住在7层的业主马先生2009年申请装修,小区物业在巡检时发现马先生擅自将户门向楼道外移了约2米,占用了公共空间。

  物业公司要求马先生恢复原状遭拒后将其告上法庭。两审判决均判令马先生将擅自外移的入户门拆除,恢复入户门原状。马先生却一直拒绝履行判决。

  “如此侵占公共空间,是一种没有公德的行为。”执行法官向记者介绍。

  为了减少对防盗门的破坏,执行法官先让开锁人员开锁,不过开锁人员花了15分钟也没能打开门,最后法官只好让物业施工人员用铁锤将防盗门强制拆下。

  文/ 本报记者 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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