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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随地小便遭群殴致死(图)

王强被打倒在地(截图) 王强被打倒在地(截图)

犯罪嫌疑人贺某。 本报记者 嵇磊 摄 犯罪嫌疑人贺某。 本报记者 嵇磊 摄

  本报12月19日讯 (记者 嵇磊 通讯员 赵艳芳) 11月14日凌晨,酒后的河口男子刘某在他人的爱车附近小便,引起车主王强(化名)不满。恼怒的刘某伙同喝了酒的同行朋友,共7人对王强进行殴打。殴打中,贺某手持一把二三十厘米长的刀捅入王强臀部,致使动脉断裂,王强因抢救无效死亡。12月10日,河口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一举抓获七名犯罪嫌疑人,至此“11·24”故意伤害致死案宣布告破。

  12月19日下午,河口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陈庆海向记者讲述了案件的整个过程。11月23日是刘某的生日,当晚11时许,他和10多个朋友一起来到河口某KTV唱歌,唱歌期间刘某和朋友都喝了酒。到了24日凌晨2时许,十多个人准备离开KTV。“恰在此时,王强开着一辆黑色轿车来接在KTV上班的女友张某下班。”陈庆海说,王强将轿车停在了KTV门口,酒后的刘某在王强的“爱车”左后轮附近小便,引起了王强的不满,随即两人发生纠纷。刘某与同来的几个“朋友”,共七人对王强进行殴打。与刘某同行的贺某用一把二三十厘米长的刀捅往王强臀部、腹部,王强倒在血泊中。随后,一群人被宫某开车带走。

  受伤的王强被闻讯赶来的女友张某和朋友送到了胜利油田河口医院。24日凌晨5时46分,王强的哥哥向河口公安分局报了警。24日上午10时许,王强因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报警后,河口公安分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并初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民警发现刘某2008年服刑时的狱友韩某,于今年5月份释放,有包庇嫌疑人的可能。民警通过跟踪侦查、蹲点守候,发现韩某几次变更路线后来到位于东营区西城的一处偏僻饭店。民警先化装成吃饭的客人,进入该饭店进行秘密侦查,发现一楼一房间内吃饭的正是刘某,韩某等人。在外围布控的民警立即出击,一举抓获刘某、李某、韩某。经突审,韩某供述了其他嫌疑人的具体住处,并配合民警将贺某、赵某、宫某、胡某抓获。

  经突击审讯,犯罪嫌疑人贺某、刘某、李某、赵某、胡某等人对11月24日在河口某KTV门口发生的伤害致人死亡案件供认不讳。韩某、宫某也供述了在明知贺某等人涉嫌犯罪的情况下,提供食宿、帮助其藏匿的犯罪事实。至此,此案告破。

  目前,七名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件回放

  殴打过程只有两分钟

  捅死王强的贺某在案发半个月前认识了刘某,贺某和案发现场的其他人平时跟着刘某“挣”钱。贺某在刘某开设的一个游戏厅内当‘保安’,其他人也比较‘信服’刘某。

  记者在警方提供的录像中发现,纠纷是在24日凌晨2时1分开始的,先是刘某和王强发生冲突,随后赵某拿着一个刀鞘连拍了五六下王强的背部,一旁的宫某一直打着电话。

  十几秒后,又有5人加入殴打过程。2时2分时王强被打倒在地,几人继续殴打,贺某拔刀捅向王强。一辆黑色越野车驶来后,刘某一行人上了车离开。王强也被人扶到了自己的车上。地上只留下了一滩血迹。

  陈庆海说,案发后,刘某等人意识到事情的严重,便让朋友到河口两家大型医院打探消息。当得知王强可能有生命危险后,几人在24日凌晨五六点的时候,离开了东营。

  (本报记者 嵇磊)

  10瓶啤酒下肚 一时冲动持刀伤人

  在民警与犯罪嫌疑人贺某的对话中,记者得知,贺某当晚喝了2杯白酒和10瓶啤酒。由于一时冲动,拿刀捅向了王强。

  贺某是陕西人,在2008年来到东营打工,半个月前认识了刘某。贺某说,他们4、5个人在刘某开设的游戏厅内,负责维持秩序,刘某给他们发工资,但并没有在公安部门备案。

  “刘某叫我出去吃饭,我临走时便带了那把刀,后来刀到了赵某的手里。”贺某说,“当时我还在KTV店里抽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打了起来。一看打了起来,就跑了出来,从赵某手中要过了刀,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捅了王强。”

  “当晚喝了2杯白酒和10瓶啤酒。”贺某说,案发后就跑到了垦利、滨州等地,心里很害怕,也想过自首,但还没来得及自首就被民警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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