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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挂套牌被私家车主逼停(图)

套牌车 套牌车

  24日下午,在省城经十路上,一辆梁山县的套牌车竟在车流当中被原车主撞见,追逐中,两车发生了追尾。更让人意外的是,套牌车行驶证上的所有人竟是梁山县某机关单位。目前济南市交警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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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城街头撞见套牌车

  逮住他!

  据不便透露姓名的车主介绍,24日下午五点钟,他途经建设路,转向经十路时,前面有一辆黑色雅阁,一看车牌,不由得愣了:这车车牌竟跟自己的车牌一模一样。他一踩油门,绕到雅阁前面,把车逼停了。雅阁刹车不及,发生了追尾。

  车主说,他在济南生活已有七八年,车是2008年底买的,车牌就是“鲁NH××01”,买车后他也很少离开济南。买车大约四五个月后,他的车牌丢了,当时也报了案,警方有记录可查。经多方寻找无果后,车主补办了牌照。

  24日傍晚,当他看见雅阁车车牌跟自己的车牌一样时,心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要把这辆车抓住,问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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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牌车所有人竟是梁山某机关

  车主说,当时车上只有一个30岁左右的男子。最初车上男子下来后,想要和车主私了。“他说给我一千块钱私了,我不同意。我想不能这样轻易放过他,就打电话报了警。”在等交警的过程中,套牌车男子一直在打电话。

  据目击者称,警方赶到后对双方的身份进行了核实。套牌车男子姓张,梁山人。在套牌车男子出示的行车证上,车辆所有人一栏,赫然写着梁山县某机关单位的名称,这名男子也自称是该单位的司机。不久,套牌车司机又从这辆车的后备箱中拿出了一副号码为“鲁H0××8B”的车牌,并称这个牌子才是这辆车原有的。

  车主回忆说,当时警方在现场做了初步鉴定,车牌并非伪造,车主猜测如果是真的,那这名司机所用的车牌极有可能是他丢失的。车主称,他的车牌是在2009年丢的,很有可能被套用了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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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机称来济办私事,怕被领导知道

  昨日下午5点,记者按照车主提供的手机号码与套牌车司机张先生取得了联系。张先生在电话中承认了自己套牌的行为,并且认可他是梁山县某机关单位司机的说法。

  他解释说,他所套用的车牌是今年四五月份在梁山县境内一路边捡到的,“来济南才用”,“也就用了几次。”记者问他来济南是办私事还是出差,他称是出差,记者继续问出差的工作内容时,对方挂断了电话。

  济南的这位车主告诉记者,套牌车车主张先生的“出差说”与他在现场所说不同,当时他称“来济南办私事,不好让领 导知道”,所以套了车牌。

  ■ 回应

  “鲁H0××8B”确为梁山一公车牌号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致电梁山县的这家机关单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证实,车牌号“鲁H0××8B”确实为该单位所有,但近日是否有司机开车到济南出差还需核实。另外因为记者无法提供套牌车司机的全名,工作人员尚不能确定这名张姓司机是否为该单位职工。工作人员称,也不排除有人套用政府单位车辆牌照,会尽快将调查结果反馈回来。截至昨晚7点,记者尚未接到该部门的回复电话;记者拨打过去数次,也一直无人接听。

  昨日傍晚,记者从济南市市中区交警处获悉,警方已就此事展开了调查。

  商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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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用他人车牌号最高罚5000元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今年4月22日通过了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法律加大了对假牌套牌车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

  根据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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