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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名农民工被欠薪700万 包工头自杀(图)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1日01: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因天气寒冷水管冻结,农民工只能打水以满足生活需要。杨征/摄  因天气寒冷水管冻结,农民工只能打水以满足生活需要。杨征/摄

农民工生活条件很简陋,工作却很辛苦。杨征/摄 农民工生活条件很简陋,工作却很辛苦。杨征/摄

  近日,几位农民工反映自己参与建设的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前大营村新村建设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薪水问题,称来自十多个省的近千名农民工被该项目拖欠了近700万元工程款,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农民工建新农村“别墅”

  前大营村新村建设项目所在地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这里地处六环外,项目指挥部前挂着的牌匾显示为“京沪高铁和新村建设工程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李可心向记者证实,前大营新村建设的款项部分来自京沪高铁的拆迁补偿款。

  在新村建设区内,记者看到前大营村新村建设项目主体已基本建设完工。据了解,按照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要求,前大营新村的村舍以占地4分半(约200平方米)的两层小楼为主,建筑面积达到了366平方米,规划图上显示两层合计有8个卧室,一层带前院以及车库。白顶、黄漆、红色的大门,建设完的新村舍颇有些“别墅”的意味。在农民工指认的李可心所居住的房屋前,记者发现已装好了7台空调和前后3部摄像头。据悉,这套房子已经入住一段时间。

  在前大营新村项目的外围,记者看到了农民工临时搭建的工棚。工棚内由于没有暖气,农民工靠电热取暖器或烧木炭取暖。一位农民工告诉记者,由于天气过于寒冷,原先的自来水管都结冰了,每天的生活用水需要自己去挑。

  记者走进的工棚约15平方米,里面的设施非常简单,厚厚的棉絮散放在床上,仅有的一张桌子放满了饭菜、洗漱用品等。工棚内聚集了七八名农民工,大家围在电热取暖器前聊天。一名农民工告诉记者,之前工棚里人更多,工程基本完工后陆续有一批人回家了,剩下的主要是等着拿工钱回家过年。

  一名叫黄雨春的施工组负责人告诉记者:“指挥部及村民还差我们几个施工队约700万元工程款。不拿到这笔钱,我们回去不好交差啊!”

  “阴阳合同”致各执一词

  黄雨春所说的700万元工程欠款,指的是他们受中航天建筑公司雇佣,建设前大营新村建设工程的劳务费用。黄雨春提供的合同显示,2010年年底,一位自称是海南中航天建筑公司的高凤祥找到他,称其承包了前大营新村建设的部分工程,正在寻觅施工队。同年12月30日,高凤祥与黄雨春签订施工合同。黄雨春拿着当时订立的合同告诉记者,合同里约定承包范围是“主体结构(毛坯房)”,每平方米的造价为890元。“承包来得比较急,并没有去核实高凤祥的资质。”

  2011年5月,施工中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根据一份业主与高凤祥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业主对施工的要求不仅包括主体结构建设,还包括门、管线、道路、抹墙等后期装修,而价格仅为每平方米900元。黄雨春等农民工代表表示,高凤祥与业主关于后期装修的约定,增加了后期建设的成本每平米约600元。

  对于黄雨春等农民工反映的“阴阳合同”问题,李可心告诉记者,前大营新村建设是分配给各户村民的,高凤祥等施工队都是和各个村民业主签的施工合同。至于高凤详的资质问题,指挥部已经第一时间发出通知告诉村民和施工方。

  包工头已喝农药自杀

  2011年5月11日,前大营新村建设领导小组发出一份《通知》。《通知》表示,“因授权委托书过期,且高凤祥无法出具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公司第一项目部在前大营新村后期建设的授权委托,从即日起,停止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公司第一项目部委托人高凤祥在我新村建设范围内再度洽谈签署任何施工协议的权利,对已签署的建设施工协议履行完善并对原合同负责,因上述事宜对我村村民造成的损失负全责。”同时,《通知》还指出,海南中航天建筑工程公司第一项目部下的黄雨春等各个施工队,“应在5月16日前上交施工企业资质,并签订相应的施工、安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正在施工的村民按原施工标准重新签订施工协议……”

  2011年6月底,高凤祥死亡。据几位与高凤祥生前有接触的农民工称,中航天建筑工程公司法律顾问和指挥部都指出高凤祥的资质存在问题,万般无奈下,高凤祥喝农药自杀了。

  “高凤祥‘阴阳合同’的问题,我们也向指挥部方面反映过,但一直没有结果。活不能干到一半就不做了,一些指挥部的人口头表示只要干就能拿到钱,所以我们就坚持下来。”黄雨春等施工组负责人纷纷表示,继续干下去也是出于无奈。

  一个项目欠近千农民工薪水

  黄雨春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他与高凤祥的合同,毛坯房建设到第一层封顶时,就应该付整个工程款的50%,但当时高凤祥只履行了45%,这其中还包括他们为工程原料垫付的10%。其后,一直到工程主体建设完毕,以及粉刷、装修等,黄雨春等人就再也没有收到过工程款。据黄雨春以及其他几位负责人核算,加上后期装修、粉刷、管线等费用,前大营新村建设累计拖欠的工程款近700万元。“6月份以后,我们的日子非常难过,最多也只是发点生活费。”黄雨春说。

  其他几位农民工代表也纷纷表示,自2010年签订施工合同以来,高凤祥网罗7家施工组,农民工来自河北、河南、江西、四川、山东、甘肃等数十个省,“大都是亲朋好友,互相招呼过来的”。由于每个人的分工不同,每个施工队长期保持在60人左右,来一批走一批,据几个施工组的负责人不完全统计,他们所承包的工程共计雇用了约1000名农民工。

  “差这么多父老乡亲工程款,我是真不敢回家过年,只能在这里耗着。”一施工组负责人高俊江告诉记者。2010年10月,忍无可忍的高俊江将他所负责的几户业主告上了法院,希望业主能履行合同,支付工程款项。10月初还开了一次庭,但此后一直没有结果。

  临近采访结束,高俊江告诉记者,12月初,他在新闻上看到,多部门一再强调“努力实现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涉及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春节前基本结案”,不知道他能否在春节前拿到本应属于他们的工钱。

  专家:“恶意欠薪”难被认定

  针对近千农民工遭遇“阴阳合同”被欠薪的问题,记者采访了长期关注工程建设领域法律问题的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何红锋。

  何红锋分析说,在这起案件中,尽管施工方已经做完了后期装修、管线、粉刷等工作,但需要注意的是,指挥部、村民业主方面针对上述的后期工程,是不是还有另外的施工合同,委托其他方面进行施工?如果是的话,那么在法律认定上,农民工的这部分施工是很难被法院支持的。由于已经建设完成的工程,包括装修、管线、粉刷等,主要是基于口头承诺,这个承诺在法律上还需要指挥部、村民业主认可。

  何红锋指出,尽管“恶意欠薪”已入刑,在具体到农民工施工的工程领域时,欠薪的“恶意”还是很难被认定。“像这起案子中各个施工组负责人,他们与被欠薪的农民工本来就是亲属关系,主观上不大会有欠薪的恶意。而小包工头与大包工头之间,包工头与指挥部、村民业主之间,又是具体的商事合同关系,不属于恶意欠薪所能规范的范畴,追查这些上游企业的责任困难重重。”

  他最后还表示,目前在“恶意欠薪”入刑上还缺少实际操作的细则。像施工方“垫付工程款”等行业潜规则,在行政与司法的认定上也不大一样。打击“恶意欠薪”,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还有待司法解释的细化以及多个部门的协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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