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执法人员警告 趁其吃饭时拖跑执法艇

2014年07月23日17:30  重庆晚报 收藏本文
李强放流的海事巡逻艇 李强放流的海事巡逻艇

  重庆晚报讯 货船当做客船用,在海事执法人员口头警告后,40岁船主李强气急之下,趁执法人员吃饭时间,拖着执法艇到长江主航道上,然后打开缆绳,任由无动力巡逻艇随水漂流,险些酿成长江航道交通事故。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渝中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李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李强是江津区白沙镇村民。两年前,他在石门镇客渡码头经营着一艘名为“白沙自用11号”货船。

  江津海事处吴姓执法人员回忆,2012年8月29日,因李强涉嫌非法从事客运,海事执法人员找到李强对他进行口头教育。“心里很窝气,想揪出是哪个家伙举报了我,断我财路。”李强称,中午时分,他猜想执法人员可能会与举报者午饭私会。“我悄悄尾随执法人员,想抓住他们与举报人一起吃喝的把柄。一旦发现,立马给纪委打电话举报。”李强计划着自己的报复行为。

  没曾想,李强一直没看到有其他人的出现,这让他有些失望。回头看着码头边停泊的海事巡逻艇,李强突然产生一个大胆的想法。

  中午12时50分,趁执法人员集体上岸就餐之机,李强将巡逻艇系在他的货船上。

  “当时就想发泄,故意把他们的巡逻艇拖跑,让他们找不到船,无法回单位交差。赔不起这么贵的巡逻艇,肯定会受到单位惩罚。”李强说。

  据悉,该巡逻艇是长江海事局调拨给重庆江津海事处使用,价值96万元。

  “巡逻艇拉到航道中心地段,想放了船赶快脱身。”李强打算着,在将巡逻艇拖至距码头约500米的长江主航道中心时,他将缆绳解开,任由巡逻艇顺江水漂流离开。“在江上拉船这么多年,知道执法船与过往船只或人员发生碰撞会很危险。”李强说,但当时只想心里解气。

  “被吓惨了,看见巡逻艇从江心漂着走,与我们相距可能只有70米,我们鸣笛对方也没反应,险些就撞上了。”事发后,路过航道的“长青92”号船的船员江先生回忆。

  承办检察官郭潇介绍,八月正值长江主汛期,该河段航道日均过往船舶达150余艘。巡逻艇顺江漂流状态十分危险。

  在漂流两公里后,巡逻艇被海事执法人员借助“华通168”船成功拦截。同日,民警将李强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郭潇称,李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但他为泄私愤,在长江主航道上放流执法艇,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后,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李强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重庆晚报见习记者 赵方敏 摄影报道

(原标题:拖走执法艇江心任漂流 )

文章关键词: 执法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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