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将小偷照片贴在墙上引争议 律师称侵权(图)

2014年09月08日17:46  重庆商报 微博 收藏本文
南坪万达广场,商店外张贴的监控截屏图。 记者 鲁蜜 摄 南坪万达广场,商店外张贴的监控截屏图。 记者 鲁蜜 摄

  商报记者 鲁蜜 实习生 彭悦

  重庆商报讯 当自家商店遭遇小偷,你该怎么防盗呢?在装摄像头都防不胜防的情况下,南坪万达广场一家化妆品店老板,将监控录像拍摄到小偷的画面,制作成了海报,张贴在店门口。路过的市民看到后,一些人称赞老板机智,一些人则表示质疑。

  奇怪 门上贴“防盗海报”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南坪万达广场。在该广场一观光电梯旁,一家专营护肤品的小店外,围了很多市民,他们的目光都被小店门上贴的一张海报所吸引。走进一看,玻璃门上张贴的是一张“防盗海报”。

  记者注意到,该海报长约35厘米。在海报上,有9幅小图,均为视频截图。图上不同的男子和女子都站在该店店内,人像的脑袋都被一个红色的圈给圈了出来。在这9幅视频截图上,还赫然醒目的印着一排红字:“此为本店抓到的小偷 请勿挑战”。在店门前,围观市民陈先生称:“这个海报至少贴了有一个月,将盗贼曝光出来,有一定的威慑性,我们也是第一次见到,觉得挺新鲜。”

  无奈 小店屡遭小偷光顾

  对此,店员陈小姐称:“这也是无奈之举。”原来,今年以来,该店就屡遭“梁上君子”光顾。“虽然每次偷的东西都不多,但我们心里时时刻刻都在提防着小偷。后来店里安装了摄像头,但还是防不胜防。”陈小姐说。今年6月中旬,一对男女走进店里,“15分钟后,他们突然很仓促地离开,后来发现他们停留过的货架丢了两瓶护肤品,价值三百多元。”

  一周后,这对男女又再度“光临”小店。陈小姐说:“我看到他们又像上次一样,一旁的同事就打电话报了警。在派出所,两人承认了先前偷盗和准备偷盗的事情。”

  为了避免店铺再次被盗,同时也可以给附近商铺加以警示,6月份抓住小偷后,老板和店员便制作了这幅海报。将以往监控视频中有偷盗行为的小偷公示出来,还特地用红色圆圈将小偷圈出来,并用标语加以醒目。

  观点 有人赞同有人质疑

  自6月份张贴海报至今,陈小姐也坦承店内再也没遇到过小偷偷东西。而对于小店用这样的方式威慑盗贼,附近商铺和市民也有不同的看法。

  经营咖啡馆的吴先生称:“我们倒觉得这样的方式挺好,有威慑力,也能泄愤,毕竟开店不容易,我们对盗窃都嗤之以鼻。”

  而附近围观的市民陈先生称:“头一次见觉得新鲜,可每天看到还是觉得有些不妥,毕竟小偷也是人,也有人权。小店即使要公示,还是将面部用马赛克抹去较为妥当。”同时,市民陈维也认为:“一个人有过偷窃行为,并不意味着他一辈子都是小偷,张贴照片的做法,有可能使得那些偶然失足的人丧失回归社会的勇气,这样的结果,显然与张贴照片的初衷是大相径庭的。”

  律师

  曝光“小偷”照片侵权

  对此,重庆中世律师事务所黄明曦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说,那些被抓了现行的小偷,还只是犯罪嫌疑人,未经法院审判和处罚,他们仍然拥有一切公民权,包括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也就是说,小偷虽然是道德意义上的‘坏人’,但同样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侵犯小偷人身权利的行为,一样是被法律禁止的。在未经司法机关许可的情况下,把所谓小偷的照片张贴在公共场所,并且指明照片上的人就是小偷,实际上是一种侵权行为。”

(原标题:小店屡次遭窃店主曝光小偷该不该?)

文章关键词: 小偷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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