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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你凭什么抽我的骨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0:42 四川新闻网

  “我举报,在一所著名医院,一个著名医生盗取了患者的骨髓……”3个月前一个阴冷的午后,电话中传出这个低沉的男中音。(华商网-华商晨报)

  随着匿名电话打进华商晨报,沈阳市第八人民医院盗取患者骨髓用于试验的事件浮出水面。患者在被全麻的状态下,被盗取骨髓“用于科研”。事情败露后,院方与患者签订了赔偿协议。但是,患者的手术并没有成功。让人玩味的是盗取患者骨髓的医生刘伟不但未
受到惩处反而从副主任升迁为主任,最不能让患者接受的是,还要进行的再次手术应然让这个刘伟操刀。

  关于抽了骨髓之后是否影响移植骨骼的生长,院方一直在含糊其词。患者经过移植骨骼手术之后,再也站不起来,如今仍然在家里痛苦煎熬。但是,不敢再去这个沈阳八院。很简单,让那个盗取患者骨髓的医生还来为这个患者来手术,谁敢放心?

  我们怀疑的是,沈阳八院暴露的这个事件是个案还是冰山一角?患者全麻状态就是一个“死人”,怎么处置全凭医生的良心。说这个话当然有根据,医生用患者做标本做教学不是什么秘密。笔者有一个忘年交,是一个哈尔滨最有名望

医院的普外病房的主治大夫。他说,手术进行之前,实习医生观摩很平常。并且,很多手术并非是“专家”“大家”甚至包括他这样的普通大夫做的,而是实习医生做的。尽管是在主治医生的监控之下,可是这个手术的概念已经被偷换。是实习,而不是严格的手术。

  这里有一个最简单的问题,患者的知情权哪里去了?更重要的是违背了患者的意愿,没有一个患者愿意做你医生的教学工具。即使愿意,你也要事先告知患者。特别不能让人容忍的是,被患者寄予无限重望的大医院大医生用实习医生来“打发”患者。卑鄙的是,这一切全被掩盖。患者也许一辈子都不知道,给他做手术的是一个“二把刀”。而患者花的费用,绝对是专家的价钱!

  医院对于患者从来就有许许多多不平等条约,或者说是绝对的霸王条款。手术之前的麻醉、开刀等等的家属签字实际上就是绝命书。病人进入手术室是一脚人间一脚地狱,是生是死和医生没有关系,医院的这个协议上写个明明白白:出现意外,院方不负责任。

  总对这个生死签字耿耿于怀,院方怎么就可以不负责?怎么界定这个“出现意外”是患者的意外,而不是医生的意外?也许这个题目太大了,我们也不想在这里争论这个大问题。只是借这个说明医院对患者始终存在一种不平等态度,始终存在很多不平等对待。比如这个可怜的被盗取骨髓“用于科研”的患者。

  我们这些消费者也许有一天也成为一个患者躺在全麻的手术台上。谁来保证我们的骨髓或是别的什么不被“盗取”?我们是不是还一样被用来教学做实验?医院,医生,你能给我们这些今天的明天的患者们一个什么答复?(作者: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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