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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江涛:有一只不咬鼻子只咬眼睛的“老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0:14 红网

  最近,发生在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人民医院太平间的一起死者眼球神秘失踪案,在当地引起轩然大波。医院辩称系老鼠所为。(5月8日《法制日报》)

  笔者注意到公安机关的痕迹鉴定与医生的直观认定正好相悖。博爱县公安局出示的一份3月30日省公安厅刑事技术鉴定书(2006)豫公法医鉴字第07号的鉴定书显示:死者右眼损伤表现为角膜区,眼内组织缺失,破口边缘不整齐有小锯齿样改变,眼球与眼下壁分离,部
分组织损失,该损伤无锐器作用的特征,不符合医学上摘取角膜的方式。综合分析,认为死者右眼损伤特征符合鼠类损伤所致。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却说,死者眼球被盗事件已不足为怪。现在很多医院为了给病人治病,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死者的眼球偷偷移植掉,不可能是老鼠所为。

  作为院方,要好好感谢那只子虚乌有、只咬眼睛不咬鼻子的“老鼠”!如果世界上没有“无孔不入”而又胆大妄为的老鼠这一物种,

医院还能将眼球丢失的责任推向何方?可是这只老鼠就象医院豢养的一样,不仅手脚干净利落,没留下任何蛛丝“鼠”迹,直到公安部门动用专业技术手段才将其查证,但至今仍未归案。不过,这只老鼠的“神秘”之处还不仅在于此,笔者有三点疑问,一是“老鼠”是怎么进入存放尸体的太平间的?二是第一个发现眼球丢失的死者亲属说,眼球没了,眼睫毛被剪得干干净净,“老鼠”难道也会使用剪刀这样的工具?“鼠”别三日,进步不小呀!三是死者的眼睛是紧闭的,为什么“老鼠”单单选择需要“复杂工序”才能吃到嘴的眼睛,而不选择其他器官?这到底是一只什么样的精明之“鼠”?

  而一位眼科专家在认真看过死者眼部照片后所说的一番话令人深思。他说,这不像是被老鼠所咬,人为的可能性很大。他还毫不避讳的对记者说:“我以前为了给病人换眼角膜,一年就偷走过二十多只眼球,这没什么奇怪的。再说,人死了,留着眼球有什么用?全国每年有六千多例失明的病人急需眼球移植。死去的人还不如把眼球贡献出来,给那些仍生活在黑暗里的人用。虽说这不合法,但治病重要啊。”笔者实在不敢苟同这位眼科专家的“一家之言”。此前,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手外科发生“盗取骨髓”一事,与眼球失窃事件一样,虽然是“公开的秘密”,虽然是医治患者之需或是科学实验目的,但如果这只“咬”走眼球的“老鼠”也有着特殊的目的性,那么这就是一种渺视公民私权和医职业伦理道德缺失的行为。正因为其中隐含着可观的经济效益,所以某些医生才敢于动念,敢于下手,敢于去冒侵犯患者或死者法定权利的风险。

稿源:红网 作者: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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