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洪洋:培育公民意识信任社群力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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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0:16 红网 | |||||||||
7月下旬,台风“碧丽斯”肆虐粤北后,一场民间捐赠的热潮在珠三角兴起。绕过政府,直接把物资发送到灾民手中,成为这次救助的最大特点。有人认为,这种现象体现了一种对公共权力信任的弱化,既是对半官方的慈善组织的不信任,也是对受捐地方政府的不信任。(见9月1日《第一财经日报》) 民间捐赠绕过政府,所谓“爱心直达”,令人喜忧有之。忧的是政府公信力下降、社
一个现代的社会,是一个高度自治的社会,社会需要政府,但决不能所有的事情都依赖政府,这不符合效率原则也难以满足公平要求。一个成熟的社会,除了政府组织之外,还必须充分培育公众的公民意识,壮大各种自组织的社群——让一群具有共同文化背景、信仰和爱好或者血缘、族群或地缘基础的人,或自愿、或天然聚集一起,共同为成就集体的目标而奉献个人的努力,从而获得社群正面评价及社会荣誉。 社群,是培育公民自治的合法、有效途径,也在一定程度上,为政府分忧,为社会分忧,消弥政府在公务事务中的不足,甚至帮助政府化解危机。现代政治学家认为,人的联系方式分为三种:市场、国家、社会。足见有识之士对社群力量的重视。 美国9·11事件之后,美国各种社群不用动员,就自发行动起来:教会为死难者祈祷、慈善团体为死难者家属募捐、志愿者奔向灾难现场、献血站、医院、机场……显示了社群强大的灾难修复功能。相形之下,2003年春中国的SARS危机,难觅社群的影子,如果没有强大的政府主导,后果将是不堪设想。 我国传统的社群,主要是以地缘为基础形成的族群,当社会进入陌生人社会,族群显然不适应大都市的生活,被迫剪断传统族群脐带的人们在城市这样一个完全陌生的人际网络中显然无所适从,非人格交往难以让物质化的人们产生社群归属感。另一方面,科层化的政府对社群的积极意义认识不足,甚至为社群人为设置了不必要的樊篱(如社群组织必须找政府部门作为主管单位才能申请注册),致使社群发育先天“营养不良”,难以长大成人。 社群力量孱弱,政府只能包揽所有的公共事务,这一方面加重了政府的负担,使得政府组织尾大不掉,让“小政府、大社会”成为一句空话;另一方面,也壅塞了公民自治的通道,削弱了他们回馈社会的信心与意愿。执政要与时俱进,政府要成功转型,实现“大社会、小政府”目标,就必然要培养全体公民的公民意识,为社会的壮大发展开方便之门。 稿源:红网 作者:练洪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