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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巧俊:让学生当陪酒女是出于哪门子礼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9:48 江南都市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洪巧俊

  题由:桂林一舞蹈学校借“实习”的幌子,送22名未成年女生到杭州实习,其实是到娱乐场所当陪酒女。学校董事长在接受采访时说,出于礼貌,让她们去敬敬酒也没有什么不妥。而校长助理周珍却说:“是为了帮助这些贫困的孩子,是在做好事。”(见本报今日12版)

  该校负责人的话是多么冠冕堂皇,一个说让学生去敬敬酒,是出于礼貌;一个说是为了帮助这些贫困孩子,是在做好事。我不知道他们把学生送到灯红酒绿的娱乐场所,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礼貌?在这位学校负责人的心里,难道让这些未成年的女学生陪酒,整天喝得醉醺醺的,让客人在身上摸来摸去就是礼貌?把她们引入鬼祟出没的荒淫无耻场所,甚至步入歧途,就是做好事?

  事实上,她们离步入歧途只是一步之遥。谁不知道这样的娱乐场所是个藏污纳垢、少女不宜的大“染缸”,受这种不良环境的熏陶,这些女学生就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沉沦下去,迷失人生的方向。

  娱乐场所就是娱乐场所,风月场就是风月场。我不知道桂林这所艺术学校是替国家培养艺术人才还是替娱乐场所培养“三陪”?人人皆知,学校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让在校生进夜总会,做陪酒女郎,从某种程度上讲就是摧残人性,摧残教育,摧残那些女孩的花样年华。师德滑坡到如此地步,实在让人触目惊心。

  “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但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的这些老师亵渎了这个溢美之句,做着见不得阳光的龌龊之事。为了学校和个人利益,竟然让女生进入娱乐场所“实习”做陪酒女。他们打着“做好事”的幌子,干着抽取女学生用辛酸血泪换来的陪客钱。

  报道说这些女学生在杭州的娱乐场所“实习”时,每人每晚薪酬100元,公司领队得50元,学校提成25元,留下的才是学生的。为了控制这些女学生,学校还要这些贫困学生交押金,还要她们给家里打电话报喜不报忧。

  “言语动作谦虚恭敬的表现”,这是《现代汉语辞典》对礼貌一词的解释。那位学校董事长让未成年的学生当陪酒女郎说是出于礼貌,是对礼貌一词的歪曲。在这位学校董事长的眼里,学校可以为所欲为,神圣的教育场所可以变成学生心灵的大“染缸”。艺校女学生到娱乐场所当陪酒女,决不是简单的礼貌问题,它与道德沦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人们不禁要问:她们带着纯洁的心灵出校门实习,还能带着纯洁的心灵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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