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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车贼被朋友坑:车交给朋友变卖 自己一分未得

偷车贼被朋友坑:车交给朋友变卖 自己一分未得
2018年01月04日 14:56 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偷车贼被朋友坑:车交给朋友变卖 自己一分未得

 

  他偷自行车 朋友却跑了

  2017年12月24日,兴庆区连续发生两起山地车被盗案件,调取现场监控后,民警发现,该嫌疑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作案,2017年11月的一天,该嫌疑人同样在监控下偷盗了一辆自行车。

  当时案发现场位于一处酒店门口,晚上8点左右,嫌疑人先是在自行车前观望,查看一会后,发现没人注意时,嫌疑人迅速从怀中掏出一个管钳,剪断自行车的锁链后,嫌疑人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反复观察,来来回回折返后,嫌疑人这才趁机将自行车骑走,根据嫌疑人作案时的紧张程度以及手法,民警判断那是他第一次作案。

  3次偷盗,嫌疑人都留下了清晰的影像资料。2017年12月31日,兴庆区公安分局前进街派出所民警开展日常巡查时,在辖区一网吧内,将该嫌疑人查获。

  通过讯问,嫌疑人杨某今年24岁,去年11月才从青铜峡来到银川,认识了几个有盗窃前科的朋友。在这几个新朋友的唆使下,杨某开始盗窃自行车,每次盗窃得手后,杨某都将自行车骑到安全地带,再交给朋友变卖,但杨某一分未得。

  目前,杨某因盗窃罪已经被刑事拘留,民警正在追捕他的几个朋友。“这些人经过公安机关处罚以后,具备了一定的反侦查意识,为了推卸自己的责任,他们教唆别人去犯罪。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凡是唆使、教唆他人进行犯罪行为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警告诉记者。 

  她信用卡被盗刷 闺蜜不还也不认

  2017年12月29日,一名年轻女子到兴庆区公安分局富宁街派出所报案,称其信用卡内12000元被闺蜜偷偷转走。

  民警介绍,受害人和嫌疑人同为一家公司员工,住在一个宿舍内,因为年纪相仿,两人平常关系非常要好。虽然是去年12月底来报的警,但之前受害人就发现闺蜜将她信用卡内1万多元偷偷转走,原本受害人只想嫌疑人将钱还了就可以了,可嫌疑人却死不承认转钱行为,不得已受害人向警方求助。1月2日,办案民警将嫌疑人张某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然而,面对警方的讯问,张某某拒不承认转走闺蜜钱财。事实上,受害人之所以敢确定闺蜜

  就是嫌疑人,并不是凭空猜测。当时发现信用卡被盗刷后,受害人就调取了流水记录,记录显示,卡内的钱转进了张某某账号。

  看到证据,张某某知道自己无法抵赖,这才交待了犯罪事实。原来,张某某平时花钱大手大脚,自己的两张信用卡欠款不少,为了偿还信用卡,2017年11月的一天,张某某突然有了“好主意”。当天晚上,趁着闺蜜睡熟的时候,张某某偷偷拿了闺蜜的信用卡,在自己的手机上进行操作,并在闺蜜手机上看到验证码后输入登录成功,随后将信用卡密码进行更改,并用自己办的POS机转走12000元。

  目前,张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记者石永磊李哈伦

  来源:银川晚报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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