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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举报法官遭报复 错误判决迟迟不得纠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4日14:59  《方圆法治》杂志

  通化企业家的举报人生

  □文/本刊记者 汪文涛 姜国利

  “为了生存,我拼死举报了通化中院常务副院长毛少夫,却遭到了疯狂的打击报复。如今,毛少夫是进去了,但在他干预和过问下出炉的错误判决,现在还没有得到纠正。”5月25日,民营企业家夏健东见到记者时显得很无奈。

  夏健东是吉林省通化市金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当地“名人”。之所以出“名”,用当地一名官员的话说,并非夏健东头顶“房地产商”、“人大代表”等光环,“是因为夏健东检举揭发了一系列向企业伸出的‘黑手’,在通化司法界引起了不小的地震”。

  “做企业的,谁不想在实权部门认识些人当靠山。可话又说回来,企业最怕司法腐败,尤其是法院,对企业的影响太大了,要不是被逼到绝路上,我不会冒这么大风险举报毛少夫。”叹了一口气后,夏健东陷入回忆中。

  “提前介入”旨在“买房”

  2006年,夏健东在通化市中心开发了一处名为“滨海家园”的商品房。开发过程中,由于欠另一家公司钢材款830万,被对方告到了通化市仲裁委员会。2006年6月30日为最后履行期限。

  金田公司正忙于向银行跑贷还款,但通化市中级法院“诉讼保全”的查封令在2006年4月份不期而至,金田公司2万平方米的商品房被查封。

  夏健东向通化中院执行局长闫树龙提出了异议:“还没有到规定的履行期限,法院怎么就提前受理干预;用诉讼保全查封财产不合适,官司不是在法院打的,而是仲裁委员会仲裁的;标的只有830万的钢材款,法院查封了市值4000多万的商品房,属于超标查封。”

  “这个事情,我们说了不算,你得去找院领导。” 闫树龙告之。

  夏健东找到通化中院常务副院长毛少夫,“毛院长,法院怎么这样办案?”

  对于法院的“提前介入”,毛少夫避而不谈,“ 小夏啊,既然你找到我了,我自然会妥善给你处理。但关键是什么,你啊,这些年来做生意,没有认识的领导给你做靠山,光凭自己干,那能行吗?”

  “你得有靠山,我跟你说,现在就有个机会。我们法院看上你的房了,我们想在你那团体购房,大概要150户。” 毛少夫话锋一转,“小夏啊,有时候做人要想得开,法院在你那儿买房,做你的靠山,以后你的官司还愁吗?还能出现这种查封的事吗?你把法院团购房的事情落实了,我们这边把查封的事也给你解决了。”

  原来法院想买房。夏健东想了想,问了一句:“毛院长,那按什么价格走?”

  “你回去算下成本,算完咱俩再谈。不会让你赔的,不过,你也别想一平方米挣个几百,我给你在成本上面加个三十到五十,你别赔了,就是少赚点。” 毛少夫大手一挥。

  “团购”价格一降再降

  回来的第二天,夏健东找来财会人员计算了成本,大约每平米的成本价为1830元。

  “毛院长,每平米的成本价是1830元,我给法院每平米1950元。1950元也就是上完税后保个本,一分钱不挣,我们的广告宣传单上一平方米最低的起价都是2650元。” 夏健东再次来到法院。

  “小夏啊,1950,你就别想了,我们法院的干警不会给你这么高的价格。有时候你得硬赔点儿,就每平方米1800元吧。” 未等夏健东出声,毛少夫电话叫来了执行局长闫树龙。

  “小夏那案子本金是多少?” 毛少夫问。

  “800多万本金,200多万违约金,不到1100万吧。” 闫树龙答。

  “小夏这案子,给原告本金就行了。” 毛少夫说完后,闫树龙点了点头。

  交代完后,毛少夫转过头来,“小夏,我法院做主,把你违约金给免了。另外,法院在你这儿买了房,我们的家属楼也就不用盖了,原先计划盖家属楼的那块地给你搞开发,补偿你卖房的损失,你看行吗?”

  “堤内损失,堤外补。” 夏健东想了想也就答应了。

  第三轮购房谈判,毛少夫办公室。

  “小夏啊,今天我们法院政治部、执行局、办公室负责人都在这,准备成立购房委员会。我们又商量了一下,1800不行,只能给你1780,干警个人每平米出1600,法院每平米补偿180。” 毛少夫提出。

  “1780就1780。但是,毛院长,你得给我现金,我要偿还银行贷款,还有的房子已经付过定金,我得拿现金退给人家。” 夏健东咬了咬牙。

  “行。小夏啊,你有哪些房子是不卖的,给我查封了,得给原告一个说法啊。” 毛少夫继续说。

  “我有两个门面房3000多平米,大概1000多万。” 夏健东说。

  “闫局长,等这团购合同签了后,把门市给查了,那2万平米的商品房给小夏解了。”当着众人的面,毛少夫交代闫树龙。

  三天后,法院贴出房屋的户型图贴公选。选完房,毛少夫找来了夏健东,“我们就选了77套,干警挑完了,有要的,也有不要的”。

  毛少夫拿出选好的房源,夏健东傻了眼:挑的都是位置好、朝向好、楼层好的户型,其中不少户型前期已经被买家付过定金。

  “77套房,大概12300平方米,按1780元一平米计算,房款是2500多万。” 夏健东再次强调了“现金”,他指望用这笔现金救急——“还贷”。

  一系列的“变卦”

  夏健东没有想到,正式签合同的那天,又会出现变化。

  “小夏啊,法院给买房者每平米180元的补贴就不给现金了,你后期开发水、电、气工程的时候,我们法院出面帮你到相关部门减免这些费用。另外,每平米1600元的房款只收上来了1300万,我们干警一次性拿不出这么多现金,剩下的800万房款我们准备得去办住房公基金贷款。”毛少夫告诉夏健东,“要理解法院的难处”。

  “先给你300万,剩下的1000万得留在法院,你房屋的水、电、暖等配套资金不是还没交吗,由我法院帮你保管,你要用就打报告,我法院直接帮你划。”顿了顿后,毛少夫继续说。

  夏健东不得不在购房合同上签字,法院还查封着他2万平方米、价值4000多万的商品房。

  “用钱必须向法院打报告”,夏健东打了十几次报告,但仅取出了很小一部分。有朋友开玩笑安慰夏健东,“想开点,这好比你娶了媳妇,你要想和媳妇同房,还得向老丈人打报告。”

  司法机关后来查明,被毛少夫扣留的1000万房款在法院的账户上放了一年多,而衍生出的数十万利息亦进入了法院的账户。

  购房合同签订后,出现了一些“怪事”——原先在金田公司交了定金的40多户不约而同地要求退房退现金。

  夏健东后来才明白,这些退房的业主纷纷找到法院干警买房,原因是“从法院买房更便宜”。

  记者在通化调查中了解到,通化中院团购的77套房屋中,法院干警真正入住的只有30余户,而大部分购房的干警都将房屋转手卖出。

  “法院1600元一平米买进,转手2400元一平米卖出,一户房可以很轻松赚到五六万的差价。”一名知情人透露。

  夏健东一次又一次的退让,并没有换来毛少夫等人的满足。

  通化中院在已查封金田公司3500平米的门市房后,又瞒着夏健东在银行冻结查封了金田公司另一处3600平米的门市房,法院的理由是得给原告一个说法。

  更让夏健东气愤的事情还在后头。为了防止夏健东追要800万的住房公基金贷款,法院把自己在银行的公基金贷款也进行了冻结查封,理由同样是“得给原告一个说法”。

  但法院查封的门市房和冻结的公基金贷款并没有给原告。事实表明,金田公司后来不得不又向原告支付了800万的钢材款和200多万的违约金。

  一系列的“变卦”,为夏健东与毛少夫日后的彻底反目埋下了种子。

  艰难的举报之路

  赔本卖房、收不回房款、被超标的查封……每每想到自己的境遇,夏健东脾气就变得很暴躁,动不动就张口骂人,他甚至时常把自己关在小黑屋里闷坐几个钟头。

  家人陪夏健东到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他患上了“中度抑郁症”。

  一次车祸后,夏健东下了举报的决心。

  2006年10月底,夏健东出了车祸。其间,通化中院又查封了“滨海家园”尚未出售的车库。

  苏醒后的夏健东愤怒了:“一共才800万标的案子,法院先查封了7000平米的门市房,又冻结了800万公积金账户,现在又查封了车库,我这辈子算是白干了,都让法院查封了。”

  拄在拐杖,在他人的搀扶下,夏健东找到了毛少夫讨说法。毛少夫告诉他,中院团购的77套的房子,还有10户房子在银行没有解开抵押。

  原来,通化中院团购委员会以夏健东违约为由,向通化中院起诉了夏健东,法院随后下裁定查封了车库。

  夏、毛二人彻底撕破脸。

  面对法院近乎“疯狂”的查封,夏健东开始整理材料向中央及吉林省有关部门实名举报。

  2007年3月,吉林省高院纪检组到通化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夏健东左等右等未能见到高院纪检组的人员,却等来了毛少夫的威胁:“你告法院,绝没有好结果,省院纪检的人来了,能把我们怎么样?他们回去跟省纪委汇报一下就完了。你告法院,你还想在通化混吗……”

  夏健东没有想到,自己的举报信最终会落到毛少夫手里,打击报复接踵而来。

  如毛少夫所言。此后,金田公司在通化两级法院的案件,无论事实和证据如何,无一例外被判败诉。金田公司的律师到法院阅卷发现,凡是涉及金田公司的案件,几乎都有中院常务副院长毛少夫的批示和过问。

  夏健东也“豁”出去了,他开始频繁于北京、长春两地奔跑上访,用他的话说,自己已经记不清到中纪委和吉林省纪委上访了多少次。

  2007年12月,吉林省纪委成立专案组进驻通化。

  2008年3月20日,经检察机关决定,毛少夫被逮捕。

  腐败“后遗症”

  “毛少夫的案子,由吉林省检察院指定长春市检察院异地立案侦查。不久前,长春市检察院对毛少夫提起了公诉,判决结果很快就会下来。”5月27日,一名熟悉案情的办案人员告诉记者。

  “检察机关是以受贿罪提起的公诉的,但毛少夫的受贿形式与普通的受贿又有所不同。”上述办案人员透露。

  据了解,在通化中院团购过程中,毛少夫暗中选中四套房屋,除自己购买一套外,余下三套让三名亲朋好友以法院干警的名义以1600元一平米价格购买;2006年6月,毛少夫又让夏健东以2100元一平米的价格回购了其中两套房屋。检察机关认定,毛少夫以此形式受贿91517元。

  2006年7月,毛少夫又将其和其亲戚两台没有任何手续的报废车以7万元强行卖给夏健东,经鉴定,两台报废车价值27300元。司法机关认定,毛少夫为其本人及亲属非法牟利42700元。

  “毛少夫倒台了,但他因为他干预而作出的错误裁判到现在还没有纠正。我举报时曾经向省纪委一并反映过,但省纪委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案子是法院判的,纪委监察机关也没有办法。” 夏健东说。

  “我现在也不指望什么了,通化官场都知道是我举报了毛少夫,以后我也不好立足了。这几年来我已心力交瘁,等事情结束后,我想离开这里,把公司卖掉,给员工留份保障就行了。”采访结束之际,夏健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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