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厦航离职员工连续五次被拒绝登机 状告老东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5日14:22   央视《法治在线》

  解说:连续多次被拒绝登机  离职员工状告老东家

  同期:请求还我一个公民的权利,还我一个公民乘坐民航航班的权利。

  解说:航空公司此举,究竟出于何种考虑?

  同期:首先他对夏航他内心是有积怨的,另外他个人的言行举止是有航空安全隐患的

  解说:旅客黑名单究竟该由谁来制定和执行

  同期:黑名单的制定应该有法律依据,应该有严格的程序而制定

  敬请收看《民航“黑名单”“黑”出了什么?》

  演播室一:

  欢迎收看法治在线。6月2号,范后军状告老东家厦门航空公司和侵犯人格权纠纷案在北京朝阳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这起案件前后历经两次审理,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从去年8月开始,这起看似普通的航空公司拒载案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被称为“中国航空黑名单第一案”,我们首先来回顾一下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字幕:2009年1月6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标题 连续五次被拒载 离职员工状告老东家

  解说:2009年1月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范后军状告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侵犯人格权纠纷案。今年39岁的范后军,1993年至2004年一直在厦航福州分公司工作,因为离开厦航后多次遭到老东家厦航的拒载,范后军觉得自己上了厦航的“黑名单”,2008年9月他以人格尊严权受到侵犯为由,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代理律师张起淮:

  第一申请法院判令被告厦门航空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拒绝原告乘坐其航班,侵犯原告人的人格权的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第二,判令因被告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拒绝原告乘坐其航班而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5826元,申请法院判令的第三项诉讼请求是,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五万元

  记者现场:在厦门航空工作了11年之久的范后军为什么要在这里跟老东家对簿公堂呢,这件事情要从2008年的8月份说起。

  原告人范后军:

  (2008年) 8月8号我买的当时在福州给小孩办户口期间,买了福州到成都的机票,准备去汶川当志愿者,他拒绝我,拒绝卖票给我,然后25号给小孩办完户口完以后,买了一张回南京的机票,他也拒绝了,然后通过其他的代售点买了张去北京的机票,他也拒绝了,一直到9月3号从东航售票处买了一张机票,到了机场也是被拒绝了,9月11号在北京买了一张机票去厦门,北京到厦门也被拒绝了,五次拒绝我登机。  

  解说:一个月内连续五次被拒载,这是怎么回事呢?厦门航空的一位负责人说,夏航之所以拒绝范后军登机,主要是出于航空公共安全考虑。

  厦门航空文化传媒公司副总经理。沈子昆:

  他有这种暴力倾向,也曾经打我们福州分公司党委书记胡建南和陈茂林保卫处的经理,把他们打致伤,被公安机关拘留过,首先他对夏航他内心是有积怨的,另外他个人的言行举止是有航空安全隐患的。

  解说:范后军为什么会对航空公司有这样过激的举动呢?原来,范后军1993年被厦航特招到公司担任安全员,2004年由于选招空警与厦航发生矛盾,随后与厦航不欢而散。

  原告代理律师张起淮:

  范后军平时在厦门航空公司曾经评过这个先进,那个优秀,那么就是因为一次从安全员转为空警时没被转,但是范后军把一直在通过,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为自己来争得这份权利,双方发生的冲突,甚至范后军跟他们有了肢体的接触,在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没有经过任何鉴定的情况下就将范后军,他的安全保卫部门经过他自己机场派出所把他给行政拘留了,但是我看了这个案子,错不该对他拘留,因为你原来程序上就有问题。

  解说:厦航方面有关负责人称,在范后军离开厦航时,曾在福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下,自愿与厦航达成过一份调解意见书,在这份意见书中,范后军称“今后自愿在没有子女前放弃乘坐厦门航空公司航班的权利”。

  厦门航空文化传媒公司  沈子昆:

  是他自动放弃,自愿放弃,有协议的。

  解说:而对当时发生在福州市劳动仲裁处宁处长的办公室里的情景,当事人范后军至今记忆犹新。

  记者:这个协议是由对方起草的,还是你们共同起草的?  

  范后军:这份协议拿来之前我是一点都不知道。

  解说:第一次看到协议的范后军坚决不同意协议中关于“终身自动放弃乘坐厦航的权利”的内容,最后在范后军的坚持下,双方将“终身自动放弃”改为“有子女前放弃”,最后这一条款只作为这个协议书的附件,并没有写进仲裁书的正式内容里面。

  范后军: 当时他想加在仲裁书里面,仲裁处不同意,另外加了一个附件里面。

  解说:签定了这份协议之后,范后军离开了他工作十一年的福州,回到老家发展,08年6月,范后军的女儿出生了。按照他和厦航事先签定的合约,在他有了孩子后就可以乘坐厦航的班机,但是,范后军在向厦航提供了子女出生证明以后,厦航仍然两次拒绝他登机。

  (采访)范后军:我觉得很遗憾,因为我在夏航工作了11年,为他服务了11年,曾经取得过无数次成绩,辛勤工作着,优秀学员,职工代表,现在连夏航的飞机都坐不了,我对我一生里身心造成阴影,无法抹去的。有时候梦里醒来都是欲哭无泪

  演播室二:

  一份附在劳动仲裁书附件中的内容,成为了厦航拒载范后军最充分的理由,这份合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它能否成为厦门航空拒绝范后军登机的合理依据?在1月6日进行的法庭审理中,原告方出示的这份合约成为了庭上最受瞩目的焦点。

  标题 合约:侵权?违法?

  同期:被告厦门航空公司代理律师 肖树伟:

  在2008年9月11日以前拒绝运输原告是合法有据的,第一原告与答辩人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于2006年3月20日签订了有关确认劳动关系依法终止等内容的调解书,该调解书第三条明确规定,原告今后自愿在没有子女前放弃选择乘坐厦门航空公司航班的权利。

  解说:在这份2006年3月20日,由福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签订的调解书中的第三条,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内容:“申诉人愿意离开福州回老家等地方就业发展,今后自愿在没有子女前放弃选择乘坐厦门航空公司航班的权利。”原告代理人认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这份合同不仅侵权而且违法,同时有违公序良俗。

  张起淮:

  该调解意见书内容违背了原告真实的意思表示,比如说他要他回到自己的老家去工作,去发展,就是一定要离开(福州)这个地方。第二在有孩子之前就不能乘被告的飞机,《劳动法》的第三条中明确赋予劳动者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所以这份调解意见书应当视为是无效的,是违法的,是侵犯原告合法权益的。第二,被告夏航强迫原告放弃选择他航空公司的这种航班的权利,是在明显有胁迫存在。

  解说:在法庭上,原告代理人出示了一份证据,原来,早在这份协议签订的一年前,厦航就已经以公司的名义向各航空公司营业部发出“商请不要售予范后军各航空公司的任何航班机票”的函。

  张起淮: 

  这份证据说明被告侵权事实成立,四处的去散布谣言,诋毁原告名誉,并且要求各机票的销售单位不要授予原告任何航线和其他航空公司的任何航班机票,一同限制原告的人身自由,严重的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解说:另外,原告方还在法庭上出示了三组证据,其中包括2005年以来范后军乘坐海航南航、国航等其它航空公司的24张国内国际航班的机票。

  张起淮:

  第九份证据是2006年4月4日福州至莫斯科的往返机票,是南方航空公司的。这三份机票我们要说明的是什么呢,在被告眼里的一个危险分子,被他周围的人戏称为(范拉登)的人乘坐国际航班、国航航班、海航航班和南航航班,各大航空公司航班均是安全无恙。

  段落导视:事隔多日法院再次开庭  家庭解体原告再提新证据

  同期:现在是两份证据,一份离婚证,一份离婚协议。

  解说:民航回函表明观点 庭上辩论更加激烈

  同期:民航局的这份函,存在着两大错误,一是违背自己一贯以来的相关规定,第二,违反我国的相关法律,

  请继续收看法治在线《航空“黑名单”“黑”出了什么?》

  演播室:三

  第一次开庭由于证据不充分,事隔79天后的6月2日,北京市朝阳法院对这一案件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在这次的审理中,就原告提交的新证据双方再次引发法庭激辩。

  标题:两份补充证据 是否关鍵?

  字幕:2009年6月2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记者现场:这里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9年6月2号,范后军状告厦门航空公司侵犯人格权一案,正在这里进行第二次公开审理。

  解说:庭审中,原告除坚持认为厦航此前给各航空售票处发函、与范后军签订“生孩子前不乘坐厦航飞机”协议的行为以及厦航多达七次的拒载行为对范后军的人格尊严造成侵犯之外,又增加了新的事实和理由,并认为厦航侵犯了其名誉权。

  同期:原告代理律师张起淮: 这份证据是在范侯军的案子公开开庭之后,被告代理在众多媒体面前,强调了拒载范侯军的理由有两个,其中一个是在敏感时期,在在奥运会8月8号,第二个是9月11号,9月11号,大家都知道这是一个全世界人民都知道的反恐日,范侯军这时候登记,他明确的在这个节目中,在面对记者时说,这样的人登机是不可以的,因为是9.11,所以范侯军就在网络上,在平时的生活中也好,就落下了一个“范拉登”的名字

  解说:范后军的律师认为,在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厦航在接受采访时对媒体称“拒载原告是因为原告是潜在危险分子、原告存在过激言行、存在个性缺陷”等等,这种对范后军不利言辞的扩散导致范后军的社会评价降低,甚至造成了范后军与妻子离婚的后果。

  原告代理人:现在是两份证据,一份离婚证,一份离婚协议。

  被告代理人:范侯军觉得厦航这个做法是对自己人格尊严的侮辱,他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妻子,妻子也很气愤,坚决支持丈夫打官司。所以从媒体的报道和刚才原告向法院提交的离婚协议和离婚证,我们认为这两个事实是有矛盾的。

  解说:范后军与妻子离婚,真的像范后军所说的,和厦航的官司有关吗?法庭依法传唤了范后军的邻居出庭作证。

  原告代理人:范侯军在跟你相处邻居之间

  这个人有没有跟别人争吵 打架 或者是自己家里打架 吵闹的现象

  证人王女士:在外面是绝对没有

  原告代理人:在报纸上和媒体上知道他和厦门航空公司的纠纷之后 他们夫妻的关系有什么情况

  证人:就经常吵架 他夫人知道以后 两个人经常吵架 吵架以后 半夜都吵架 我们都过去劝架

  原告代理人:为什么吵架

  证人:就是为了这个和厦航的官司,经常半夜吵架,关系不好,就离了。

  原告代理人:什么时间离的婚?

  证人:是上个月还是上上个月。

  解说:同时原告律师认为,厦航对于公民是否存在潜在危险的决定太过随意。

  原告代理律师张起淮:

  他是否危险,是否有潜在危险,不是你我他可以定的。那是有法律的标准,法定的程序,法律所赋予的机构和机关来规定的,(不能)凭厦门航空公司你们的一气之下(定的)

  解说:庭审中,法官出示了一份中国民用航空局给法院的回函,回函中称,根据国际上通行的《防止对民用航空非法干扰行为的保安手册》,厦门航空公司有权拒绝被认为有潜在危险的人登机。

  被告:

  我们认为民航总局的答复是有充分的依据的,也是合法的。民航总局的答复是既是对厦门航空公司的做法给予意见,同时,我们认为这个函件的重要意义在于,维护了航空公司的一种做法,什么做法?就是说航空公司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为了公共利益有权从事一些行为。

  原告:

  民航局的这份函,存在着两大错误,一是违背自己一贯以来的相关规定,第二,违反我国的相关法律,第三,直接针对范侯军被厦门航空公司所拒载,这一侵权行为做出认定,我们认为是干涉法律,影响司法的结果,没有专门法院发出的函本公证。对此我们强烈要求法院,对于这个函,我们将公布,向所有的,包括民航总局局长在内的,提出相应的异议。

  解说:其实自从今年1月6日法院开庭审理这个案件之后,厦航对范后军的态度似乎已经发生了某种“微妙”的变化,今年,他已两次成功的乘坐了厦航的飞机。

  范后军:

  今年的1月10号,合肥到黄山,1月18号,北京我是福州到北京,这里面也有曲折的,不是很正常的人那么顺利登机的。说要请示机组,屏幕里面暂时办不了,大家都办差不多了,请示机组,然后说可以放行,你就可以,这是在合肥机场。00:13:10()18号早上我就到福州长乐机场登机,登机的时候啊,正常的人一般都是去以后,拿身份证去换登机牌嘛,那我过去的时候,他登机牌早帮我换好了。

  演播室四:对于这起案子,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厦航开始同意范后军登机的举动是否意味着厦航从行动上开始认错我们不得而知,但引发我们更进一步思考的是,如何从法律角度理解“潜在危险”一词的含义?或许,这才是范后军一案的关鍵所在。

  采访杨立新:如何理解“潜在危险”一词的含义?司法上尚有疑罪从无的说法,在本案中对范后军是潜在危险人的说法是否符合法律精神?

  标题:航空“黑名单”究竟谁来定?

  解说:其实,这起案件虽然被称为中国航空“黑名单”第一案,但并不是国内第一起旅客遭遇黑名单的事件,2007年7月19日,由于大连机场天气原因,春秋航空公司上海到大连的航班延误,机上旅客“罢机”10个小时并要求赔偿。事件平息后,春秋航空公司将这些旅客列入了“黑名单”,拒绝他们今后再次购票。由于“罢机”旅客后来主动认错,春秋航空公司才决定将这些被“封杀”的旅客从“黑名单”中取消。

  这起事件由于当时旅客没有诉诸法律,所以并未引发社会普遍关注。而在国外,因为航空安全关系重大,911事件后,欧美一些国家的航空公司对于有“闹事前科”的人实施“禁飞”,但在制定“黑名单”的时候都有严格的标准,一般涉及恐怖活动、恐怖组织、危害航空安全或给其他乘客安全造成威胁的人,才会被列入“黑名单”,而黑名单的制定要经过安全与司法部门的核准才能最终确定,并设有专门的审监、申诉的机构。目前,我国的法律对此还未有明文规定。

  电话采访中国民航局工作人员。

  咱们民航法里面有没有关于拒载的内容?

  没有。

  记者:有没有关于相对类似于对拒载这项规定,

  没有。

  采访杨立新:航空黑名单该由谁来定,目前司法空白,是否有解决方案?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