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吴素真从精神病院出院后遭受歧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4日00:02   东方卫视《深度105》

  【演播室2】

  《天下事》,继续关注吴素真的坎坷经历。在仙岳医院,吴素真经过了22天的治疗之后,在丈夫的一再请求下,院方才准许她出院,出院小结上写的是“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所致精神障碍”。但这还不算完,此后的好几年,吴素真被周围许多人认为是精神病患者,用异常的眼光看她。她因此失去了原来在一家电子公司的临时工岗位,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一直不承认自己有精神病的吴素真觉得,该有人对她的遭遇负责任,她决定要给自己讨个说法。

  【解说】

  在事情发生一年后,2004年12月28日,吴素真先是向厦门市思明区卫生局申请,要求撤销有关她罹患精神病的诊断。但是厦门市医学会进行鉴定后,认为医院的诊断正确,不属于医疗事故。于是,在2005年12月29日,吴素真向思明区法院起诉厦门市第一医院和厦门仙岳医院,索赔各项损失21万多元,其中精神赔偿费10万元。但是,此案一审二审吴素真都输了。

  【采访】吴素真的弟弟

  知道这个事情我们都非常愤怒。我们觉得很奇怪啊,怎么一个人好好的在那边治疗,怎么会变成一个神经病出来啊!

  【解说】法院判决吴素真败诉的主要依据就是——之前厦门市医学会的那份鉴定。那么,厦门市医学会是根据什么认为吴素真患精神病的诊断正确无误的呢?2009年7月27号上午,记者来到了厦门市医学会,但对方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实况】

  记者:您好,卫生局说不需要通过他们,直接找你们。那我们不接受采访,好吗,不接受采访。为什么呢?没有为什么。

  【记者出镜】

  从我手中的这份鉴定书来看,厦门市医学会出具的这份鉴定结果上面并没有鉴定专家的签名。厦门市医学会对此的解释是:鉴定结果的意见是多名专家在会上讨论的结果,因此不需要签上某一位专家的名字。而作为厦门市医学会本身而言,他们也只是一个鉴定的组织者,而非鉴定结果的出具者,因此也不便接受采访。对于这样一份鉴定结果,吴素真表示不愿接受。

  【解说】

  吴素真认为,厦门市医学会本身属于医疗系统,难免胳膊肘向里拐,因此仍旧四处申诉,经人介绍,她找到了厦门秋生律师事务所的杨毅律师。得知她的经历后,杨毅表示愿意免费为她提供法律援助。

  【采访】厦门秋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杨毅

  剥夺了人的自由,它比监狱更可怕。因为监狱里头他不是对精神病人,不会把他捆起来,不会产生那些电击疗法或者是强制进行药物疗法的,所以说它(精神病院)比监狱更可怕,对常人来说。

  【解说】

  由于此案已经终审判决,想通过申诉让法院重审的话,必须有新的证据。吴素真也在律师的帮助下寻找新的鉴定机构。2007年3月16日,她终于盼来了好消息,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做出鉴定,认为当时仙岳医院诊断吴素真患精神病的依据不足。

  【采访】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主任 陈妹兰

  本身她跟医护人员有一些冲突,就是因为出院的问题有一些冲突,让我们当时认为这个属于一些过激反应的问题。

  【解说】

  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主任陈妹兰说,单纯根据吴素真有吵闹、砸东西等过激行为就按精神病人来收治,显然过于武断。 

  【采访】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主任 陈妹兰 

  正常人都会有一种过激反应。就是比如说,你这会儿如果是有一句话很刺激我的时候,我会不会有一些过激反应。比如说这个人就会砸东西,我很气的时候他把杯子砸掉,这个也是一个过激反应,不能说这个就是精神病。

  【解说】

  但是,这一鉴定却并未被法院采信。吴素真事件历时多年,已经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关注,为慎重起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国内最为权威的司法鉴定机构——位于上海的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对吴素真的精神状况做出最后的鉴定。

  【采访】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 管唯

  她一下子病下来以后,她是有压力的,而且反复检查病因不明,这个身体状况比较差,同时她得到的家庭的照顾也不多,女儿在读书,丈夫因为工作原因没法请假,或者只能很早来陪她,她就比较孤独,看到病房里其他的病友得到那么多关怀,她很失落。

  【解说】作为多年从事司法鉴定的专家,管唯认为,判断一个人的精神健康状况,必须要充分考虑到其文化程度、个性特征、现实处境,甚至是社会交往、宗教信仰等等背景,吴素真的文化程度低,性格较暴躁,当年治病时也有诸多不顺,所以发生过激行为并不奇怪。更重要的是,吴素真的表述非常清晰。

  【采访】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 管唯

  碰到什么情况,她出现了什么情绪,有什么样的想法,然后做了什么样的行为,她说得非常清楚。我们再把这些情况结合到她一个人的生活背景、文化之后考虑,我们认为把她这些所谓的异常当做精神症状来考虑的话,是不妥当的,是不足以认定这些是精神症状的。

  【解说】

  2009年7月4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采信了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这份鉴定,再审做出了撤销前审判决,判处厦门仙岳医院赔偿吴素真人民币58512.70元的终审判决。通过再审推翻之前的终审判决,这是极为罕见的。

  【记者出镜】

  吴素真的案子到这里仿佛告一段落,然而我们却发现,类似的事件不只是发生在厦门,上海、广州、深圳、河南都曾经爆出过类似的事件。

  【资料+照片】

  近年来,正常人被强行收治进精神病院、导致纠纷的事件屡见不鲜。

  *2009年3月,29岁的邹宜均一纸诉状,将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及自己的家人告上法庭,起诉他们强行将自己送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目的是侵占财产;

  *从2003年到2006年三年间,重庆女医师李健萍四度被有外遇的丈夫送进精神病院,最终的司法鉴定却表明:她的精神病子虚乌有;

  *2002年4月,重庆市民张伯明被妻子两次送进精神卫生中心。2006年4月,重庆市一中院终审认定,强制收治张伯明的行为构成侵权。

  【采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徐国栋

  进精神病医院太容易了,医院为了泄恨可以把一个人送进精神病医院,家属或者是为了牟取遗产,或者是为了修理对方,也可以把自己的亲人送进去。所以一定要有一个超然的机构来控制这个入口,不然的话人权将荡然无存啊!

  【解说】

  徐国栋,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民法专家。在他看来,精神病院屡办“冤假错案”,症结在于没有严格的收治法规,通常做法是精神病医院作出诊断,外加亲属陈述病史就可收治。而在现实情况中,亲属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出现不实陈述,精神病院可能为了追逐经济利益而随意诊断、收治,这就大大增加了正常人被强制收治的风险。

  【采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徐国栋

  我个人认为,其实我们现有的法律都是可以用的。精神病人用另外一个术语来表达,就是完全无行为能力人吧!那么我们有一个宣告程序:宣告某人为完全无行为能力人。我们可以在法律上规定,没有经过这个宣告,他是不能够送进精神病医院的。

  【解说】

  徐教授说,尽管我国没有法律对精神病人的收治作出严格的界定,但《民法通则》第19条中有规定,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在法院没有对吴素真做此宣告以前,她的丈夫并不是她的监护人,因此精神病医院并不能以她丈夫签了字而免责。

  【采访】厦门秋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杨毅

  医院一再强调她丈夫后来签字了,她丈夫签字是没有效果的。因为第一,没有确诊她是精神病;第二,就是确诊精神病以后还要第二步确诊,要确诊她无行为能力,如果她有行为能力的话,你凭什么来给我做监护人?

  【解说】

  今年已经49岁的吴素真,用了六年的时间来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六年来,家中所有的积蓄都用在了打官司上,她们惟一的女儿不堪忍受压力,也于两年前离家出走。如今,吴素真每天坐在女儿的照片前,盼着一家人能回到原来的平静生活之中。

  (音乐)

  【演播室3】吴素真的遭遇并非个案,这一案例再一次说明,目前我国的精神病人强制收治程序是存在明显漏洞的,政府立法可谓迫在眉睫。今年5月,全国人大精神卫生立法调研组在成都召开了一个座谈会,与会专家建议,对拟强制住院的“准精神病人”,医生诊断后,应有一道复核程序,对病情做一个全方位的鉴定,以免因诊断不当或其他目的,导致正常人被强行收进精神病院。总之,只有法律法规的完善才能增强威慑作用,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吴素真们的悲剧。

  好,感谢收看《天下事》,接下来是精彩的《非常道》。

  编导 李翔  摄像 李会杰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