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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副所长受贿38万包庇杀人疑犯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5日15:08  民主与法制时报

  一宗由于赌博出老千引发的命案,却因背后司法人员的徇私包庇而草草了结——疑犯被取保候审。检察官将包庇该案的两名司法人员绳之以法,一场拖延两年、受害者家属四处上访的刑事案件终于大白于世。

  检察官设计捉内鬼——

  两警官受贿摆平杀人案

  □特约撰稿 汪林丰

  这是一宗由于赌博出老千引发的命案,作为司法人员的肖某、揭某操纵案件,接受贿赂,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考虑到肖某的立功表现和二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2009年8月底,深圳龙岗区法院作出判决:肖某、揭某构成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二人均未上诉。

  出千人赢钱被打死

  2007年2月5日晚,覃某、韩某两名青年在深圳坂田北路边的一家赌档赢了几千元钱,他们开心地离开赌场。

  两人才走了十几米,一部面包车 “刷”的一声停在他们面前,一群平头黑衣人跳下车,拿着钢管铁棒冲上来:“就是他们出老千!”还没等二人反应过来,钢管铁棒齐下,惨叫哀号声起,等周边有人报警时,这群人已消失在夜幕中。

  覃某因头部被击打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韩某也被鉴定为轻伤。

  警方成立了“2·05”案件专案组,由时任坂田派出所分管刑侦的副所长肖某任专案组副组长。

  据赌档老板陈某向警方供认,由于覃某、韩某二人近期屡屡在其赌档里出千赢钱,于是便通知张某过来“教训”一下二人。派出所迅速上报,并对张某实行了网上追逃。

  2007年6月5日,派出所获得线索,副所长肖某带人火速将张某抓获。奇怪的是,面对办案民警的审讯,张某始终不承认有受雇行凶的事实,只是声称当时确实接到了赌档老板陈某的电话,等他到现场时已是人群散去,根本不是他打的。张某被刑事拘留后,办案民警四处寻找人证物证却一无所获。拘留期限届满时,办案民警将卷宗送到布吉警署(该机构为试点单位,于2008年撤销)预审组审核,布吉警署预审组经讨论认为:该案证据不足,不予呈捕。

  由于证据不足、期限已到,2007年7月4日,张某被取保候审。

  死者家属本以为行凶者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没想到等到的却是一桩无头公案。于是,上访开始了。

  专案副组长成内鬼

  面对死者家属的上访,上级领导非常重视。2008年5月,公安局抽调刑警大队、监察科的精干力量重新侦办该案。

  经过几个月的缜密侦查,刑警抓获了其他疑犯王某等人,均供认出当晚确系张某带人将覃某殴打致死。张某被重新抓获后,如实供认出当晚接到赌档老板陈某的电话后,马上带人过去殴打覃某、韩某的犯罪事实。

  那么,第一次被抓获时,张某为什么不承认犯罪事实?这时,张某供出一惊人秘密:案发之后,他托一个姓刘的保安队长,找到坂田派出所巡防队长李某,再转而找到具体负责侦办该案的副所长肖某说情,肖某收下其巨额贿赂后,帮他逃避了司法打击。刑警抓获刘某、李某后,整个案件脉络明晰了起来:有内鬼包庇,矛头直接对准了肖某。

  2008年9月6日,龙岗公安分局决定对肖某执行禁闭措施,同时对肖某涉嫌的违法犯罪问题进行审查。

  禁闭期间,肖某态度强硬,声称该案疑犯未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是证据暂时无法搜集等客观原因所致,并拒不承认自己收受贿赂包庇疑犯。

  龙岗区检察院反贪部门派了两名办案人员了解情况:肖某涉嫌受贿罪,但是张某通过刘某、再通过李某、最终向肖某行贿,上述人员都是单线联系、现金交易,且相互之间证言矛盾、数额不一,要想认定肖某的受贿罪,除非肖某承认收受了贿款。办案人员明白这一点,肖某也明白这一点,所以只要肖某死不承认受贿,案件就无法突破。而要让主管刑侦的副所长肖某承认受贿的事实,几乎不可能。

  禁闭期限只有7天,7天内如不能掌握肖某的犯罪事实,不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话,期满后只有放人,刑警大队前期努力将付之东流。

  2008年9月12日上午,时近中秋佳节,对肖某的禁闭已到了第7天,市检察院反渎局主动联系公安局,称可尝试从渎职的角度来切入,并马上安排检察人员到龙岗翻看卷宗材料。反渎局检察官勾勒出了整个案件的流程图,敏锐地发现了一个细节:虽然张某、刘某、李某之间反映行贿的证言矛盾、数额不一,但都指证了一个细节,即抓获张某之前,作为副所长的肖某与张某曾私下见过面,肖某还指示张某在被抓获后拒不认罪。虽然肖某对一切违法犯罪事实拒不承认,但检察官认为:受贿罪暂时不能认定,却可以先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对肖某进行立案侦查。有疑犯张某指认、有中间人刘某指认、有派出所的巡防队长李某指认,肖某私下会见张某并指示其应对审讯这一事实基本可以认定,也就有相应证据证明肖某涉嫌徇私枉法的事实存在。于是,反渎局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对肖某立案侦查,并办理了拘留手续。

  收38万元摆平案件

  肖某40岁,法律本科学历,他曾在内地的公安局工作5年,调到深圳后在龙岗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工作了8年,然后到坂田派出所任副所长又长达5年,一直负责刑侦工作。另外,肖某家庭观念很重。可以说,精通法律与审讯、心理素质好。

  针对肖某的性格特点,当天检察官并没有急于审讯,只是简单做了一份笔录,然后淡然地告诉他:我们是以徇私枉法罪对你立案侦查,并且做好了零口供对你从重处理的准备。你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应该知道检察机关将你这样一位副所长直接戴上手铐带走需要怎样的底气,应该知道你现在面临什么形势,应该知道什么是证据链,现在有疑犯指证你、中间人指证你、你的下属指证你,你自己好好考虑怎么给自己找出路吧!

  将肖某送进看守所的第二天,正值八月十五中秋节,反渎局检察官再次到看守所提审肖某,关心地问肖某有没有吃到月饼,还告诉肖某:已与你妻子沟通,她托我们转告你,希望你好好配合调查工作,妻儿会等你尽早出来。

  2008年9月15日,检察官再次提审肖某。肖某长叹一声:我希望能和妻子通个电话,然后会将我知道的一切都如实供认。在监管人员的同意下,检察官让肖某与其妻子简单地通了话,随后,肖某哽咽着供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

  原来,在网上追逃张某后,张某便通过保安队长刘某,找到派出所巡防队长李某,再找到肖某说情,并告诉肖某有一个姓邱的老板愿意为此事出钱。由于一时贪心,肖某便答应了,并在张某回深圳后与其见了面,教其如何应对派出所的审讯。双方约定后,肖某带人在指定地点将张某抓获,审讯中张某按肖某的指示拒不承认犯罪事实,致使最后张某因证据不足而取保。事后,肖某收到好处费38万元。

  有了肖某的供述,检察官再回过头来提审张某、刘某、李某等,使整个案件细节逐渐清晰。

  背后还有预审组长

  检察官问及肖某38万元好处费的去处时,肖某坦承自己实收了22万元,另16元万分给了布吉警署预审组的组长揭某。原来,肖某在接到李某为张某说情后曾私下问过揭某,正是有了负责预审的揭某的支持,肖某才大胆地放手徇私枉法。

  揭某工龄长达31年,曾在法院工作多年,还做过刑庭副庭长,到龙岗公安局后从事预审工作15年,因业绩突出而任预审组组长,他在公检法内人脉极广。肖某称将16万元分给了揭某究竟是真是假?即便所言是真,对于揭某这样一位精通法律和审讯的预审老手,要想突破其口供,困难重重。

  经过几次与肖某的接触,肖某表示愿意协助检察机关抓获揭某争取立功。肖某称根据他与揭某十几年的关系,如能私下约其出来,揭某应不会否认分到了16万元好处费的事实。

  检察官认真地分析了案件的情况和肖某的性格及其悔罪态度,结合肖某浓重的家庭观念和由其公务员妻子作为担保人,认为肖某取保候审的风险应该不大。2009年1月8日,肖某被取保候审,并每天向检察官汇报行踪动态等。

  几天后肖某约了揭某,称已取保候审,想私下两人出来坐坐。很快揭某回复电话称已订好房,第二天中午在巴莎妮西餐厅的210房见面。

  检察官第二天一早就赶赴龙岗,在巴莎妮西餐厅作了严密的部控。揭某果然不愧是老狐狸,疑心颇重,他赶到巴莎妮西餐厅前却不下车,而是临时改变地点要求肖某下楼和他去东莞。如果去东莞洗桑拿,那二人在洗桑拿期间讨论案情,则所有的努力都付之东流;如果肖某不同意和他去东莞,则无疑增添了揭某的疑心。反渎局检察官在旁边用手势同意了肖某可以去,同时在肖某下楼时飞速地给他发了条短信:不要洗桑拿。

  见肖某真的下楼和他去东莞,揭某的疑心打消了不少,他开车载着肖某直奔东莞而去。果不出检察官所料,揭某提出要一起去桑拿,按检察官的指示,肖某以还在取保期间没有心情为由搪塞了过去,二人在东莞一家西餐厅吃了顿便饭。席间肖某故意重提了案情,以需要用钱为由希望揭某能将分去的16万元返还给他。揭某话语不多,直接在回来的车上拿出5万元给肖某,称剩下的下次还给他。

  在检察官的监控下,肖某又两次电话催促揭某退款。2009年1月16日,揭某答复肖某称明天上午将剩下的11万元退还。检察官当天对揭某以涉嫌徇私枉法罪立案侦查,办理好了拘留手续,并做好了抓捕前的所有准备。

  2009年1月17日,天还没亮,检察官到龙岗蹲点布网。虽然揭某对肖某尚存疑虑而频频更换地点,但当他最终将11万元退还给肖某的一刹那,检察官从天而降,一副冰冷的手铐直接铐在他的手腕上,而照相机正对着他和那11万现金狂拍。

  揭某傻眼了,等他反应过来而转头狠狠瞪着肖某时,已被拉上警车呼啸而去。

  两被告法庭

  落悔泪

  揭某还钱被抓现行后,面对检察官的审讯,他坚称是借钱给肖某而已。检察官在揭穿其说谎的同时,更点出了其近期的行踪、与肖某的联系内容,甚至在东莞哪家餐厅吃了什么菜等具体细节。揭某明白了他近期所有的言行全在检察官掌控之中。第二天,揭某承认是曾收受了肖某转交的16万元,现退还给他,但辩称不知道这16万元是哪个案件帮忙的好处费,坚称也从未在办案中有违法犯罪之处或帮过肖某的忙。

  在审讯中,揭某越来越惶恐,他不得不如实供认出该16万元是办理张某案件的好处费。最后,揭某交代了整个案情的经过:张某被网上追逃后,肖某接到说情而去问负责预审的揭某,揭某调阅并查看了卷宗后答复肖某称:从目前证据看,只要张某顶住审讯不承认犯罪事实,该案就会证据不足,到时张某就可办理取保。正是有了揭某的这个答复,肖某才斗胆放手去操纵案件。果然,张某按指示拒不认罪,当呈捕材料送到预审组后,作为预审组组长的揭某参加了讨论并签名出具意见称该案证据不足,不予呈捕,致使张某成功取保候审。事后,为感谢揭某在背后的谋划与支持,肖某将收受的好处费分给了揭某16万元。

  2009年3月,该案全部侦查终结。反渎局检察官遂以涉嫌受贿罪对肖某、揭某移送起诉。  2009年6月24日下午,肖某、揭某受贿案在龙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肖某、揭某二人都对自己因一时贪念而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犯罪行为认罪服法,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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