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部丢失手机,广西三名沉溺网吧的中学生上演悲情一幕
少女,深夜被逼投江
■未成年人“庄严轻生证清白”如何应对
■缺失生命教育成年人更应补课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倩 ◎供图/CFP
1月25日,魏女士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自己向广西南宁中院申请的强制执行申请至今还没有回音。6个月前,广西南宁中院做出终审判决,两名怀疑女儿小苇偷窃手机而逼迫其跳江身亡的女生,分别被判处7万元和4万元的民事赔偿。
六年前的一个夏夜,一个正值豆蔻年华的少女小苇,因为被朋友指称偷窃手机,在百般辩解无效后,为证清白纵身从南宁市邕江大桥跳入江中身亡。
一份来自对八省市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的抽样调查表明,在2000名违法犯罪人员中,辍学、逃学的占90%以上。北京市少年犯管教所对在押少年犯所做的一项调查表明,捕前结交“误友”、加入不良群体是导致犯罪的主要根源之一;而加入不良群体的时间,“辍学以后”占到首位。
有人曾这样比喻:“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水龙头。”而既教书又育人的学校则被视为预防犯罪的“第二屏障”;假使由于家长教养不当,未拧紧的第一道水龙头出现“漏水”,“堵漏”的责任就落在了学校肩上;如果前两道“水龙头”都出现漏水,社会肯定是负责拧紧“水龙头”的最后一道防线了。
1999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始施行。 十年过去了,这个个案让我们反思,家庭、学校、社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三道“屏障”,是否都能恪尽职守?如若其中某条“屏障”出现“漏洞”时,其余的几条能否及时“堵漏”?
■11万元赔偿金至今未拿到
2009年“国庆节”一过,受害人小苇的母亲魏女士,把一封要求强制执行的申请函交到了南宁市中级法院。她掰着手指头数了又数,从7月22日二审判决下达至今,六个多月过去了,11万的赔偿款还停留在判决书上。
2008年10月,魏女士从南宁市兴宁区法院拿到了(2007)兴民一初字第233号民事判决书。负责审理她就女儿小苇被逼跳江一案索要民事赔偿的法官,判决因过失致她女儿死亡的两名加害人——与她女儿一样同为未成年人的小清和小琪及其监护人,共同赔偿小苇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1万元。
去年7月22日,不服一审判决的两名被告,向南宁市中级法院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官司虽然胜了,但魏女士心里忐忑不安。她不知道自己能否真正得到这笔赔偿款。从刑案到民案、从一审到二审,她都是自己做的代理人。这个案例的特殊性使她不敢掉以轻心。
■少女深夜被逼投江
连魏女士自己也想不明白,平常对很多事自己都会有预感。女儿出事那天,却没有一丝感应。
六年半前的那个夜晚——2003年6月22日深夜,劳累了一天的魏女士准备睡了。辍学在家的女儿晚十点左右坚持要出去,魏女士只得给了她几块钱,放她走了。她做梦也想不到,离家两三个小时后,女儿在邕江大桥上上演了一幕令人扼腕的悲剧。
南宁市两级法院的判决书是这样记述的:小云的手机丢失后认为是小苇所偷,在没有证据证实的情况下,她和另外两个女伴小清和小琦一再要求小苇承认偷窃行为。2003年6月22日凌晨2时许,小云等三人在某酒吧又与小苇相遇,再次向她索赔并不许其离开。当小苇表明愿以跳江证明自己清白时,小清当即表示只要小苇真的敢跳,她负责出钱打车送过去。之后这一干人分乘两辆的士,有的自己骑着摩托,赶到邕江桥头。
当小苇哭着第一次爬过桥头栏杆欲往下跳时,被随后赶到的两个同伴拉回。这时小清故意用言语刺激说:“她并不是真的想跳,不过是扮样子给大家看而已……”与此同时,小琦也在一旁学着小苇翻栏杆的动作说:“你们看,我要跳了,我要跳了……”
在激怒之下,小苇再次爬过栏杆,刚才把她拦下的那对同伴又赶上去想再次把她劝下;谁知暴怒的小清一把把其中的女孩强行推倒在地,让她少管闲事。就在女孩的男友松手去扶倒地的女友之际,无人阻拦的小苇趁机跳下江去。
十多天后,在距离南宁两百多公里的邕江下游横县长安村江面,小苇的尸体被人发现。
■凌晨两次电话铃响
那个夏日深夜两三点钟左右,家里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睡梦中的魏女士一把抓起电话“喂”了一声,电话的另一头却不应声;她又焦急地询问几声,对方还是沉默不语,然后电话被挂掉了。几分钟后,铃声再一次响起,当魏女士又应声抓起时,对方仍然像上次那样,始终沉默不语,任凭魏女士怎样询问,然后依旧在无言中把电话挂掉。
魏女士认定电话是女儿打来的。一般这个时辰,只有还在外面玩乐的女儿有时会借电话打回家中。电话没有来电显示功能,魏女士只能静候电话再次打来。然而,那晚,电话却再也没有响起。事后,魏女士得知,这两个电话,是女儿跳江前1分多钟借朋友的手机打的。
采访中,魏女士对记者说:“女儿不爱我们,她对父母没有爱。”她说,从女儿几次听到母亲电话里焦急的询问却始终不出一声的做法,足以判断。
■女儿的“誓言”
女儿离世前的最后四五个月,魏女士是在噩梦般的时光中挨过的。
那年春节一过,女儿就叨唠着要父母把她转到另一所寄宿中学去,否则她就不再去上学了。“她的目的就是为了不受父母约束,逃避我们的管教。”魏女士这样解释女儿的初衷。
魏女士和丈夫是南宁最早一批的下岗工人。那时的政策,既没有买断工龄补偿,也没有后来的一次性安置费,更谈不上医疗、养老等必备保险,丈夫又患有严重肝病。刚临而立之年就汇入失业大军的魏女士,每天起早贪黑,四处打工,经常一天要干十几个小时。
住的廉租房每月的租金也要150元,再减去水电煤等开销,她每月挣来的四五百元工资,核算下来每天的菜钱不到2元。
自己节衣缩食,魏女士为的是别的孩子有的,我的孩子也要有。在她给记者看的三张照片中,前两张是女儿三四岁时照的,身着色彩斑斓太阳裙的女儿,涂了口红的嘴唇,美美地笑着,一眼望去,就像个美丽的“公主”。
渐渐地,魏女士发现,她再也不能满足女儿的物质需求了。家里没有电脑,没有网络,女儿便提出要到外边去上。两三个小时,女儿在网吧里面聊天游戏,她通过聊天认识了很多狐朋狗友……女儿所追求迷恋欣赏并沉湎于其中的一切她越来越看不懂了,奇装异服、网吧酒吧、红男绿女……
开学不久,女儿果真兑现了她的“誓言”。由于父母没有为她转学,她从间歇的旷课,到成天地逃学,后来竟然出现了身置网吧彻夜不归。
魏女士夫妻就早送晚接,“押送”女儿上学。女儿便提早逃课,赶在来接之前溜出校门;禁止女儿再去网吧或酒吧将其反锁屋内,女儿撬锁跑掉;限制女儿深夜归家时间,过了点女儿索性就留宿网友家干脆不回来了……从强硬到妥协,从严厉到容忍,渐渐地女儿占了上风。“不这样你又怎样?”魏女士说。
一项统计显示,仅在北京发生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90%就与网瘾有密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