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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遭遇换角引发官司 背后被指存在利益操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5日15:20  法律与生活
明星遭遇换角引发官司背后被指存在利益操作
法律与生活2010010期封面

  “换角”是影视圈的“通病”,关注度高的剧目换角情况尤为严重。青年演员郝蕾、老牌艺人雷恪生都因被“换角”,或主动或被动地与制片方对簿公堂。

  “许多剧组和演员之间的合作全凭‘情面’,即便有合同也是走过场。”一名法官如是评价频发的换角官司。  

  档期、酬劳、炒作、耍大牌、演技差……在影视圈这个名利场,金钱最有话语权。

  《新永不瞑目》的换角拉锯战

  本刊特约记者/王皓 通讯员/陈洁

  出道13年,演艺事业一直顺风顺水的郝蕾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在拍摄新版《永不瞑目》时“被下岗”,而且是在拍了200多场戏,进程过半时被拿下。于是,她一纸诉状,将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告上了法庭。

  “欧庆春”半途“变脸”

  很多观众认识郝蕾是从1997年的《十七岁不哭》开始的,她扮演的“杨宇凌”成为很多人年少时的记忆。此后《缘来一家人》、《少年黄飞鸿》、《肥猫寻亲记》、《少年天子》等热播电视剧让她成为荧屏红人。

  2005年,她和郭晓冬主演的《颐和园》入围第59届戛纳电影节。

  2009年,她和郭富城、张铁林搭档出演的《白银帝国》又获第29届夏威夷国际电影节最佳电影奖。这一下子,郝蕾火了。她的出色表现让她成为很多导演和制片人心中的女一号。

  2009年10月,江苏广电集团投资拍摄海岩的经典剧《永不瞑目》。对于剧中关键的女一号“欧庆春”,制片方找到了郝蕾。据郝蕾在博客中回忆,当时她原本不想接这部戏,江苏卫视为了邀请她出演,不仅制片主任亲自发短信力邀,还开出了300万元的诱人片酬。

  双方的合作是从2009年10月21日开始的,那天,郝蕾与新《永不瞑目》摄制组签订演员合同。为了配合摄制组工作,郝蕾特意调整了其他工作安排。按照合约,江苏卫视先行支付其报酬90万元。

  2009年11月9日,新版《永不瞑目》在广州举行了隆重的开机仪式。作为主演之一,郝蕾也出席了这场发布会,并开心地表示自己实现了自己演警察的心愿。

  当天的发布会上,有这样一个片段让现场记者印象深刻:男主角“肖童”的扮演者郭家铭弹唱了一首叫《小王子与九命猫》的歌,而这首歌是他和郝蕾在前一天晚上花了一个多小时创作的。导演马功伟对记者表示,他曾被郭家铭的弹奏感动到落泪,并称会将弹钢琴的元素加到剧中。

  不过,也正是“写歌”的这份“才艺”,成为江苏广电解雇郝蕾的一个原因。在拍摄了几个月后,江苏广电单方面提出解约,换下郝蕾,由赵子琪出任女主角。对于这样做的原因,江苏广电方面给出的理由是,郝蕾拍戏不认真,经常迟到,而且在拍摄过程中干写歌、编剧等私活。

  诉讼拉锯战

  被解聘后,郝蕾将江苏广电告上了法庭,并要求江苏广电支付约定片酬中尚未支付的210万元人民币;接到传票后,江苏广电遂提出了反诉,要求郝蕾退回已支付的90万元片酬,和换角导致的180万元经济损失。在反诉意见中,江苏广电称郝蕾接拍该剧动机不纯,导致“出工不出力”。

  2010年3月15日,该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首次审理,控辩双方在首次庭审中都进行了证据的举证。4月6日,此案第二次开庭。两次庭审中,双方争议重点仍集中在谁违约上,争议的细节是郝蕾在剧组的表现。

  在江苏广电看来,剧组对郝蕾“很够意思”。在拍摄地,剧组给她开了最好的房间,并专门为郝蕾一个人配了演员专用车,还给她单独开灶。总之,是尽可能为郝蕾安排最优越的条件,保证她的拍摄。

  换下她,是制片方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影视界有句话,宁换导演不换演员。因为换了演员后,之前所拍的全部戏都不能用了,损失特别重。”

  动机不纯PK专业精神

  江苏广电称,郝蕾曾在博客里写道,自己本来不想接演“欧庆春”一角,但因为制片人和制片主任的多次诚意邀请,最主要的原因是可以和搭档郭家铭一起制作音乐,故而答应出演角色。

  一个演员接演该角色不是因为真正热爱,而是演戏以外的原因,这让制片方非常不能接受。“她的主观动机并不是想塑造好这个角色,而是为了写歌。剧组70天内拍30集,她本身工作就在超负荷状态下,还要去做别的事,必然会对工作有影响。”

  而郝蕾的代理人当庭反驳了这个观点。他表示,和郭家铭一起做音乐确实是郝蕾参演该剧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甚至在该剧的新闻发布会上,制片人也鼓励两人多创作音乐,可以用在剧中,而郝蕾是一个专业的演员,接演一个角色就不会玩票,说动机不纯这是对一个演员艺德的侮辱。

  “作为一名有着十几年演艺生涯的职业演员,郝蕾不可能这样对待拍戏,不可能这样砸自己的牌子。”郝蕾的代理人认为,是否有不纯动机和是否达到表演标准是两个概念。

  经常迟到PK敬业守时

  江苏广电的代理人出示两份书面通知说,自从2009年12月初开机后,郝蕾经常迟到。剧组在拍摄期间,每天有专人记录每位演员到达的时间。这项证据可以证明,郝蕾曾有过3次迟到,都长达一两个小时。有时候剧组约定早晨9点拍戏,郝蕾竟然中午12点才到现场。

  江苏广电的代理人在论辩中称,主演在剧组迟到造成的影响很严重,会造成几百号人都停工等一个人,郝蕾多次迟到是对制片方利益的漠视。不过,郝蕾的代理人不认可这两份通知,他说郝蕾一向遵守剧组的安排,每次都提前十几分钟出门。“郝蕾的车是剧组安排的,有时候路上会堵一会儿,但每次都能完成当天的拍摄任务。”

  虽然郝蕾并未出席庭审,但是她的女助手作为证人,对郝蕾在剧组的表现进行了证明。她表示,拍摄期间自己和郝蕾24小时在一起,可以证明郝蕾非常敬业,尽管有过迟到现象,但并非剧组所说的三次,“郝蕾只迟到过两次,那也是因为剧组配的司机对路不熟悉,而且路上很堵,所以晚了十来分钟。”

  尽管一再表示郝蕾在剧组的表现不合格,但江苏广电的代理人也承认,郝蕾在拍摄期间已完成了计划内的拍摄任务,不存在延误的情况。

  干私活PK业余时间

  江苏广电的代理人说,作为一名职业演员,郝蕾一边拿着10万元一集的高额片酬,一边在拍戏期间做着写歌、编剧本这样的“私活”。“郝蕾在剧组一边拍戏,一边和他人搞音乐,始终没有进入到拍摄状态。她在剧组的20多天里,有十几天是在和其他编剧讨论其他剧本,严重影响了摄制组的拍摄进度,更无法达到拍摄要求。”

  在与其他编剧讨论剧本这个问题上,郝蕾的女助手也证明这种行为并未影响到拍摄。她表示郝蕾的朋友每次来看她“只待两三个小时”,不过,这与之前的证人证言有所出入,被江苏广电的代理人抓住了把柄。

  此外,双方的合同并未预定演员在工作之余不能安排私人活动。况且,写歌也并没有影响到拍摄,否则不可能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拍了270多场戏,而且每次都是一条通过。“原告完成了拍摄工作。被告违约在先,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明星耍大牌PK制片人霸道

  对于郝蕾拍戏时的工作态度,江苏广电方面意见很大:“郝蕾在片场不愿对光,不愿对台词,甚至一旦感到剧本中某个地方某个台词不对她的胃口,干脆罢演。”

  记者采访了新版《永不瞑目》的导演马功伟,对于“通过说”,他有自己的解释。“通过并不是因为我满意,每天都有大量的拍摄计划,而影视剧的制作周期是非常紧密的,稍有延期就会对剧组造成损失,我不能因为一个人的戏不好而反复重拍,而影响整个剧组的进度,而且她在片场确实不在状态,在完成角色过程中出现了偏差,主要表现在:工作态度不认真,创作状态上不到位,有不按时到拍摄现场,不认真去理解角色的情况,不愿意配合对手演员对词,致使对手演员很有意见。”

  不过,郝蕾的经纪人却认为,江苏广电换下郝蕾,恰恰是因为郝蕾对工作很负责,经常就剧本的内容和导演、制片人探讨,然而这名制片人同时也是编剧,他不满演员挑战自己的权威。

  谁是赢家

  4月2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江苏广电所提供的证人证言,因三位证人(导演、执行导演、制片主任)与其有利害关系,所以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予以采信。

  因此,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郝蕾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江苏广电不可单方解除合同。郝蕾离开剧组前基本完成了预定的拍摄任务,江苏广电诉请郝蕾返还已支付的劳务报酬,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据此,认定郝蕾无违约行为,江苏广电再给付郝蕾劳务报酬30万元。

  对此,江苏广电代理人表示不能认同:“由于剧组的特殊性,剧组证人是唯一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当事人,对于唯一知情人的证言不予采信,这对江苏广电显然不利且不公平。”目前,江苏广电已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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