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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学生被培训机构骗上万元维权遇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1日14:12  法律与生活

  被骗学子:梦碎后的生活

  本刊记者/李云虹

  绚烂的前景

  合同签订的那一刻,张磊的脑海中充满了对于未来的美丽期许——在北京安家,将父母接来北京团聚……

  今年23岁的张磊(化名),面对记者说的第一句话便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出生于贵州省独山县一个偏僻小村庄的张磊,此刻异常地怀念自己的家乡。“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孤寂,吞噬了他的心。

  张磊的家乡在他的描述中,是个“山清水秀,空气新鲜,人与人没有太多勾心斗角”的地方。但他却不愿一直呆在那里,因为那里“没有很多工厂,没有高楼大厦,也见不到奥迪、宝马”。

  尽管出生农家,张磊的心中却有着农家娃们共同的梦想:远离村庄,告别土地,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城里打工者”。

  “可是我有我自己的想法,我有我的理想和目标,我不想一辈子窝在村子里没有出息。”他最大的目标,就是实现自己的“财务自由”。至于什么是真正的“财务自由”,他也说不出来。

  高考后,他来到了北京,成为了一所“民办非学历普通高等学校”——中国信息大学的一名普通在校生。

  在一次学校组织的IT讲座上,他第一次见到了于洋——北京赢科前程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

  在那次讲座上,张磊对于“保底年薪5~10万元,40%学员年薪超过10万元”的口号记忆犹新。

  “当时,于洋来我们学校做IT讲座,然后,借机宣传该公司‘先就业后培训’的高薪工作。”张磊回忆道。

  如此宣传,对一心想在北京打天下的“农村娃”张磊而言,不啻为一个巨大的诱惑。在劝说了家里人很长时间后,他向于洋缴纳了1.53万元培训费,并签订了一份《培训合同》,以及一份《就业合同》。

  合同签订的那一刻,张磊的脑海中充满了对于未来的美丽期许——在北京安家,将父母接来北京团聚……

  竹篮打水一场空

  至今没有把自己被骗的事情告诉家人,因为告诉了,家里人也不会相信。“我已经没脸再跟家里要钱了,现在只能靠借朋友的钱东拼西凑地过日子。”

  很快,张磊就接到了北京赢科前程科技有限公司的培训通知。满怀希冀的张磊,准时出现在了培训地点。

  在一间很简陋的屋子内,张磊的梦想开始渐渐破碎。

  与他一起来上课的韩华(化名)手中,拿着一份色彩斑斓的广告单,上面赫然写着:北京赢科前程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内外多家知名企业长期合作。广告还称,“参加培训的学员都发‘印度亚洲信息技术管理学院’的毕业证书”,而且有机会去印度一流大学继续深造。

  这些绚烂的词语,让未来的蓝图在他们各自的心中栩栩如生。

  但张磊告诉记者:“尽管公司所教授的课程,从字眼上看很主流,但事后,我们才知晓,本应该教授的课程,有70%~80%都被删掉了,剩余的课程中,大部分都是由学员自行学习,发的都是课件。”

  培训时的遭遇,虽让张磊的心有些凉意,但他仍幻想着就业后的美景。

  培训结束后,“这家叫做‘北京赢科前程科技有限公司’的培训公司,并没有像他们在跟我签订合同时宣称的那样,为我安排工作”。

  “他让我们回家耐心等着,说很快就为我们发毕业证并安排工作。可是,一连几个月过去了,我才发现,这只是一场美梦。”张磊告诉记者。

  由于与赢科签订了合同,张磊无法找到全职工作。目前,他在一家资本管理公司找到一份做业务员的兼职。

  “没有底薪,只有提成,可是半个月过去了,还没有任何业绩。”由于兼职拿到的报酬根本不够支付在北京生存的开支,所以,每次有大的开支,他都得向朋友借钱。

  他至今没有把自己被骗的事情告诉家人,因为告诉了,家里人也不会相信。“我已经没脸再跟家里要钱了,现在只能靠借朋友的钱东拼西凑地过日子。”他说。

  “我每天早上一起来,想到的就是挣钱、还钱。”张磊每天都与巨大的压力和恐惧相伴,不敢想象明天、后天的日子,只能拼命地去找一些事情做,来“麻痹自己”。

  这个总喜欢“自称孩子”的孩子,在经历一系列事情后,却明显表现出和其他“孩子”不一样的成熟与冷漠。

  在收取了高额的费用后,培训机构的负责人于洋也不见了踪影,“毕业后年薪5万~10万元”的美梦,瞬间变成了噩梦。张磊说:“我以后都不知道怎么活下去。”此刻的张磊,欲哭无泪。

  “世界上有更多的人比你还不幸”

  “这么多学费被骗、不敢跟家人说,没有毕业证、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没有生活来源”,等待他们的,将是更加严酷的生存考验。

  与张磊经历相同的还有韩华。那份词藻绚烂的广告单,是韩华无意中在马路上拾到的。

  2008年6月高中毕业后的韩华,从安徽老家来到了首都北京。学历不高的他,每日都在兼职、打小工。

  一次偶然在街道上拾得的小广告,被韩华看作是“天上掉下的馅饼”,砸到了他的头上。“有机会到印度一流大学继续深造”的话,让韩华动了心。

  “想通过找一份体面的工作过上有尊严的生活,这种愿望很强烈。又没有其他渠道可以让自己从底层变成白领,遇到这么好的机会,就把它当成救命稻草了。”韩华苦涩地说。

  韩华告诉记者,赢科公司总共招收了3期学员,近30人。每期学员交纳1.3万~2.1万元不等的学费。学员中最大的26岁,最小的仅20岁,大多来自农村。韩华的同学有:江西乐平中堡村的董生乐、黑龙江鸡西西山委的王帅、山东诸城梦瞳镇的陈学智、内蒙古武川哈乐镇的张鹏鸽等。

  韩华告诉记者,一些学员发现被骗后,因为不想多事,就离开了北京。最后留在北京的,还有10多个人。

  “这么多学费被骗、不敢跟家人说,没有毕业证、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没有生活来源”,等待他们的,将是更加严酷的生存考验。

  韩华和培训班的其他同学一起去北京赢科前程科技有限公司论理,却发现,培训地点已经从北京市海淀区搬到了朝阳区的左家庄;他们反复拨打负责人于洋的电话,却再也联系不上;他们去工商部门投诉,却发现这家公司在2009年12月30日变更了企业法人,负责人于洋被免去了执行董事的职务。

  这群被骗学生们选择了高举维权大旗。他们在网络上四处发帖求救。但他们所品味的是处处碰壁,令他们内心惶惑。

  一次,他们在公安局门口见到于洋。于洋说:“你们再这样闹下去,公司以前跟你们签订的合同就全部作废,退学费根本不可能,钱我已经花光了。你们最多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告我‘合同诈骗’,到时候我申请破产,公安机关是不会给你们以‘合同诈骗’立案的。”

  他们向海淀区工商分局反映,请求对赢科超范围经营给予行政处罚。工作人员的回答是:“非法办学归教委管,再说人都跑了,我们没法查证你们的举报,怎么管?”

  他们致信北京市教委,得到的回应是,“教委只对在教委登记备案的‘民办培训机构’有执法权,没登记的,我们不能处罚人家。他们有工商局发的营业执照,你们去找工商局或公安局。”

  尽管如此,张磊、韩华们始终没有放弃解决问题的希望。在张磊的网上签名中,记者看到这样一段话:“如果你觉得你不幸,那么,世界上有更多的人比你还不幸。”

  而这所已经搬迁到左家庄的培训机构,目前仍在招生。

  法律的灰色地带

  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等法规的规定,一个公司申办“民办培训机构”大致的流程如下:首先,企业法人设立教育培训机构,应在注册资金、师资、校舍等多个方面符合法定的设立条件,符合条件后报请当地教育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由主管部门颁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然后,到民政局办理法人登记,再到区技术监督局办理法人代码证书,到银行开设账号,到物价局申领“办学收费许可证”;最后,还要到区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在完成上述批准登记并将培训机构刻制的印章式样、开户银行及账号报审批机关备案后,方可对外开展招生培训业务。

  “这类培训机构恰恰是钻了法律的空子,避逃了工商局对它的监管。”代理此案的律师告诉记者。

  实际上,这类机构有工商局依法注册的公司合法资质,与参训学员全部签订了《培训就业合同》,用《培训就业合同》为将来案件定性为民事纠纷预设埋伏。

  临时聘请老师给学员上课,致使公安机关认为该公司的确在履行合同义务。而公安机关一般认为,只要公司有工商局发的营业执照,就表明资质合法,给学员上过课,说明人家在履行合同,那么,这类案子就是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不是教育培训合同诈骗。

  公安部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案子如果不大,处理这类案子吃力不讨好,还可能被扣上“警察插手经济纠纷”的帽子。承办或接案的警官面对这类举报,几乎一律推给法院,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然而,去法院以合同违约起诉,涉及几十万元,法院执行难比较普遍,加上施骗者注册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大不了申请破产。

  但是,对于被骗的学生们,他们的维权路依旧“路漫漫”。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9月下半月期)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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