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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索贿买官被骗走6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2日09:44  法律与生活

  “张三亿”索贿买官被骗记

  ——一名前县委书记的人生轨迹

  文/凌风

  这位前县委书记说:“如果人们现在问我什么最宝贵、最重要,我的回答是:自由,平安!”

  张献会在担任河南省栾川县委书记期间,这个国家级贫困县一跃成为闻名遐迩的全国旅游强县。他铁腕推行的“栾川模式”,成为中国旅游业在县级发展的样板和典型。

  栾川是世界第三大钼都,在当地,关于官商勾结的传闻一直未断。

  2007年8月,网上突然出现的一篇帖子,使张献会背上“张三亿”的绰号,发帖者随后被刑拘。

  2007年12月,副厅级的张献会担任洛阳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2008年4月1日,因为洛阳前市委书记孙善武一案,张献会亦被“双规”。2009年11月25日,此案由检方提起公诉。

  经查实,张献会先后收受副县长等20名官员的贿赂,这些行贿官员,绝大多数都得到了升迁。在其受贿的92.8万元中,有60万元是张献会为了卖官而索贿的。最后,这60万元被一位帮他买官的骗子骗走。

  2010年8月26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献会受贿、贪污一案做出判决,判其有期徒刑15年。

  铁腕推出“栾川模式”

  1958年7月,张献会出生于河南省汝州市的一个农民家庭。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给他的人生带来了转机。1979年7月,张献会考上了河南大学中文系。

  1983年7月,张献会在河南大学完成了他的4年学业,获得了文学学士学位,最让他骄傲的是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毕业后,张献会被分配到了当时的国家级贫困县——洛阳市栾川县,栾川地处深山区,这里交通不便,条件很差。

  一些同学听说自己被分到了大山里,吓得哭了起来,张献会却没有退缩。

  踌躇满志的张献会背着铺盖从老家出发了,他整整坐了10个小时的车,来到了栾川县城关镇政府。

  第一次下乡的张献会就听到了这样一首歌,“喝一杯小酒没有菜呀,唱一支山歌没有调呀,青山绿水无限好,叫一声大哥没有嫂呀。”张献会感到心里沉甸甸的。在他包的行政村里,他和群众一起垒堰,改滩造地。在一次冬季农田水利建设中,他两个月跑坏了3双解放鞋,磨烂了10双手套。

  就这样,脚踏实地的张献会从栾川县城关镇党委秘书一步一步地干到潭头乡党委书记的位置。1988年年底,政绩突出的张献会被组织上任命为栾川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30岁的他成为栾川县最年轻的县级领导干部。1999年4月,他当选为栾川县县长。2001年9月,他被组织任命为栾川县委书记。这时,张献会43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

  栾川县旅游资源丰富,但是“藏在深山人未识”。张献会任县委书记后,他根据栾川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政府主导、部门支持、全民参与”的旅游模式,后被专家学者们所称道的“栾川模式”。

  张献会以铁腕式的行政手段,与县属部、委、局签订责任状。于是,全县300多名干部职工奔走在大江南北,摆摊设点,散发资料,推介栾川旅游资源,慢慢地叫响了“休闲栾川”品牌。在他任职期间,栾川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一个国家级贫困县飞跃至财政收入全省第八位、年收入十几亿元的富裕县。

  “张三亿”跨区抓捕发帖者

  “栾川模式”作为中国旅游业在县级发展的样板和典型一经推出,即在全国旅游界引发了巨大的震荡和冲击波,先后共有100多个县、市纷纷到栾川考察、取经。

  2007年12月14日,全国县域旅游经济论坛在栾川召开。与会专家认为,栾川在短短几年时间内由一个国家级贫困县迅速发展成为一个闻名遐迩的全国旅游强县,“栾川模式”为中国内陆地区发展县域旅游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作为“栾川模式”的倡导者和策划者的张献会,在2006年年底,成为副市厅级的县委书记。此时的张献会正可谓春风得意。

  然而,令张献会意想不到的是,2007年8月16日,网上突然出现的一篇《河南惊现数亿家产的县委书记——张献会》的帖子在当地引发了极大震动,张献会由此得到了一个“张三亿”的绰号。

  帖子中说,“栾川是世界第三大钼都,这几年钼价大涨,很多人发大财了。栾川的县委书记张献会被栾川老百姓称为张三亿,为什么?因为张书记的资产早超过三亿!栾川百姓人人知道县委书记有几亿,可是却没人敢说。想想那些腐败几百万的省级高官,见了我们这个县委书记,肯定要汗颜啊……”

  此帖一发,在洛阳引起石破天惊。张献会却说是有人污蔑他,不但帖子很快被网站删除,他还让警方查找发帖人。2007年8月26日,洛阳市吉利区网民陆军鹏被栾川公安局副局长带着民警抓走。

  陆军鹏是洛阳吉利区某公司的职工,他在吉利区工作、生活,对栾川的情况并不知情。他在网上看到《河南惊现数亿家产的县委书记——张献会》的帖子后,便转发到了洛阳的论坛上。在陆军鹏被抓前两天,洛阳市委、市政府曾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保障公民言论自由,严禁各部门利用技术手段查明网友真实身份资料和打击报复。

  张献会被栾川警方刑事拘留后,有法律专家认为,构成诽谤罪的客观要件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诽谤案属于自诉案件,法律规定自诉案件是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如果张献会认为陆军鹏损害了自己的形象和人格名誉,他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后来,在有关领导的过问下,陆军鹏被释放。

  收受贿赂“批发”官帽

  2007年12月,张献会背负“张三亿”的绰号到洛阳市走马上任,任洛阳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张献会还位列洛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协助有关领导同志负责国资管理、企业改革改制、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代管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局。

  仅仅4个月后,张献会被河南省纪委“双规”。而张献会的东窗事发与洛阳市委原书记孙善武的落马有关。2007年12月28日,孙善武被省纪委“双规”。张献会是被孙善武的事牵连出来的,因为他曾向孙善武行贿5万元。孙善武在自己“双规”前,将张献会行贿他的5万元上缴了。

  张献会“出事”后,在栾川政界引起震动,因为张献会的问题,主要是索贿受贿。据河南省纪委最新公布的材料,洛阳市原工会主席张献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58.6万元;非法占有公款15.5万元人民币;由他人支付个人出书费用11.5万元;收受礼金22万元。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08年11月3日,张献会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被郑州市公安局刑拘。同年11月14日,经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逮捕。2009年11月25日,此案由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在庭审中,检方指控:张献会先后索要收受22人32笔贿赂款,共计92.8万元,贪污人民币16万元和2000欧元。

  检方认定的张献会其余的受贿行为,绝大多数是下属为了升迁而主动向张献会送的现金或购物卡,多则数万元,少则几千元。2003年8月,时任栾川县副县长的赵某,为了和张献会搞好关系,并在以后职务升迁上得到张的帮助,在张家中送给他5万元,后赵某被提拔为栾川县委副书记。2003年元月至2004年春节前,张献会先后收受县财政局局长郭某1.5万元,后郭某担任县政协副主席。2004年至2006年6月,张献会先后收受时任栾川县交通局局长行贿的3.3万元。

  向张献会行贿的还有时任副县长的李某、县水利局局长、县文化局局长、县人事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计生委主任,以及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乡党委书记、乡长等领导20人。这些行贿官员,绝大多数职务都得到了升迁。

  索贿60万买官被骗

  富有戏剧性的是,张献会收取的最大一笔贿赂款60万元,为了自己买官竟被骗子骗走。

  2006年前后,经别人介绍,张献会认识了一个叫许壁显的人,许自称在北京很有背景,能帮助张升至副厅级。为了升官,张献会对许有求必应。

  2006年6月,许向张献会提出要弄一批稀有矿石。为尽快让许壁显帮忙买官,张献会让许找某矿业公司总经理刘某帮忙。由于矿石管理严格,刘某向张献会提出:给许壁显钱。从2006年6月10日起,张献会先后3次向刘某索要人民币60万元,这些钱都先后汇给了许壁显,作为帮助张献会买官的经费。但是,许一直没办成事儿。张献会后来发现被骗后,举报了许的诈骗行为。

  2007年10月,张献会还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北京某报社记者完成25万元广告任务,作为回报,这位记者将8万元打到了张献会的银行卡上。

  在贪污罪指控中,公诉部门认为,从2004年9月至2006年12月,张献会在其任职栾川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5次侵吞3笔公款,共计人民币16万元和2000欧元。2004年,张献会在到欧洲考察生态农业回来后,将2000欧元公款据为己有。2006年6月底,张献会以上北京参加一个培训班为由,让县财政局局长以张献会的名义办了一张5万元的银行卡,张将5万元据为己有。

  在公诉部门对张献会的贪污指控中,还有买购物券拉选票行为。张献会托人跑官被骗后,为解决副厅级问题,张决定花钱贿赂有投票权的人。

  经查明,2006年八九月份,张献会先后3次侵吞公款11万元,用于买购物券,给有投票权的人。其中一部分送给了7家医院有投票权的部分人员,另一部分送给了洛阳市市委、人大、政协有投票权的有关人员。

  在法庭上,张献会辩称,他自己在纪委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是自首行为,自己举报许壁显的诈骗,属于立功,自己主动退赃,应从轻处罚。

  贪欲换来15年监狱生活

  2009年12月14日上午,南阳市公安局组织各县(市)区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科所队长到市局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南阳市看守一所接受警示教育。张献会的忏悔发言具有代表性,发言中他几次泣不成声。

  张献会发言的题目是《侥幸心理害了我》,他说:“我有过辉煌的过去,为党和人民做过有益的工作,取得过明显的成绩,个人也曾先后获得过国家、省、市级多种荣誉,受到过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在过去,我的周围不乏热闹、捧场、喝彩;而如今,我昔日的风光不再了。现如今的我多少次被噩梦惊醒,多少次被泪水冲醒,多少次被梦中的亲人唤醒,我的精神倍受折磨,身心万分痛苦,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悔恨万分。”

  他还表示,自己仿佛看到80多岁的老母亲倚在门框盼其回家的期待目光,仿佛看到刚大学毕业的女儿手持求职简历东奔西跑找工作时的焦虑、忧愁、疲惫的身影……

  他最后说,“希望虽然过着平淡生活却享受自由、平平安安的人们,从我身上汲取教训吧!心存侥幸必不幸。如果人们现在问我什么最宝贵、最重要,我的回答是:自由,平安!”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献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其中60万元属于索贿,应从重处罚。公诉部门指控其贪污受贿罪名成立。因无相关证据证实张献会具有自首情节,其辩护理由不能成立。张献会在得知自己被骗后举报许壁显诈骗,是作为受害人身份,其行为不构成立功。但张献会认罪态度较好,能积极配合组织调查,主动交代了其贪污和受贿问题,并积极退出非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

  2010年8月26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献会一案做出判决:判张献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其受贿人民币92.8万元,贪污人民币16万元和2000欧元上缴国库。

  接到判决书后,在法定期限内,张献会没有提起上诉。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11月上半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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