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7日,北京男子马赛在西单大悦城豆捞坊餐厅喝下罐装雪碧后,口吐大量汞珠,当即被送往医院救治。
该事件被公众称之为“雪碧汞毒门”。
案发一年有余,2010年12月13日、14日,一度沸扬的“雪碧汞毒门”所涉两起案件,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相继开庭。
“雪碧汞毒门”案中有案
(本刊记者)陈虹伟 莫静清/文
马赛的谎言与可口可乐危机
2009年11月7日,北京西单大悦城豆捞坊。正在忙于进餐的人们突然听到一名男顾客的大叫,并看见他嘴里吐出一些银色的珠子。
“刚喝了两口,嘴里感觉跟着了火一样,往外一吐,全是圆圆、发亮的软珠子。”饮用雪碧的男顾客马赛事后回忆道。
马赛当即被送往解放军307医院,经检查,其血液中含汞2.8%ng/ml,正常标准为小于2.5%ng/ml,确认为汞中毒。
随后,在豆捞坊及马赛共同向医院方提供的剩余“雪碧”中,院方发现含有大量汞成分。
马赛住院后一周,据媒体报道,已恢复正常排汞阶段。对于并发症,医生称并不排除肾脏衰竭的可能性。
《新京报》是最早报道此事件的媒体。在2010年3月14日的报道中,记者对马赛等人进行了采访,刊发的导语内容中提及:“三名男子在大悦城豆捞坊吃涮锅。”
而警方调查显示,当日包括马赛在内共同就餐的实为二女一男。
马赛的辩护人易胜华并不否认,马赛最早接受媒体采访时,有可能刻意隐瞒同行人的性别及身份。
“是我亲手开启的雪碧。”2009年11月8日,马赛第一次接受警方询问时回答。
据易胜华介绍,就“谁打开的雪碧”这一问题,警方当时两度提问,第一次询问时,马赛回答已记不清楚。警方让马赛努力回想后,马赛作出“亲手开启”的答复。
后据查,当日马赛接受询问后,给女同事刘晓静发了一条短信。大致内容为,警察问你的时候,就说雪碧是我打开的。
据悉,马赛在随后接受采访时称,“雪碧中有毒”。
汞毒事发后,豆捞坊餐厅有关人员接受采访时称,警方已做出论证,证明该豆捞坊菜品不存在问题,故未停止营业。店长徐春凤表示,店内的同批次雪碧都是通过正规销售渠道购进,警方已将剩余的样本取走化验。
负责西单豆捞坊的雪碧产品供应商——亿星华源商贸中心法定代表人王桂林称,其所提供的雪碧都是从可口可乐代理商的下线供货商批发,他已带警方前往供货商处调查。
该中心一位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甚至直言:“我们没有做手脚,应该是厂家那边的问题。”
雪碧的生产商可口可乐公司,面临一场极为严峻的信任与公关危机。
在此之前,国内曾发生“雪碧中藏苍蝇”等食品卫生纷争,但此次“汞毒门”已将可口可乐公司的危机上升至食品安全的等级。
2009年11月16日,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人员表示,公司已得知此事,但并没有拿到事发同一批次的雪碧样品,尚不能证实中毒者饮用的雪碧是否为真品,但公司已将该批次的留样进行检验,显示合格。
之后,可口可乐公司为马赛垫付两万元医疗费用。
2009年12月,可口可乐公司代表陈翊接受采访时表示:“可口可乐饮料公司的产品绝对安全可靠,我们所有的生产环节是绝对不会有汞的出现,在此次事件中,我们会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密切关注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我们也希望警方的调查能尽快还可口可乐一个清白。”
然而,在马赛中毒两个多月后,北京再度发生另一起“雪碧汞中毒”事件。
2010年1月17日,通州一名13岁中学生被确诊汞中毒。他自称此前饮用一听雪碧,其家属在雪碧中发现水银。
可口可乐公司再次陷入尴尬处境。
接连发生两起“雪碧汞毒门”事件,使得可口可乐公司面对公众发表声明称,“首先,可口可乐生产环节质量监控没问题,绝对不可能在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出现掺入任何汞元素的可能;其次,这是一起在出厂后流通环节发生的人为恶意添加汞事件”。
进入2010年2月,时值春节销售旺季。根据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联合全国一线城市部分超市的监测数据,2月1日至2月7日,雪碧在整个碳酸饮料的销售占比,由此前的13.3%下滑为9.8%。
在这一时段,可口可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春节将至,在饮料消费市场竞争最为激烈的敏感时期发生汞中毒事件,将对可口可乐旗下饮料产品销售造成很大影响。因此,不排除有人陷害公司产品的可能性。“希望警方的调查结果越早公布越好。”
关于真相的猜测亦呈多元复杂态势。
据悉,马赛中毒后第二日,马赛家属曾向工商部门反映此事。
北京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需等待公安部门的调查结果。由于未接到上级通知,目前不了解工商部门对此进行的配合调查以及案件的动态。
对于警方的调查结果,当事诸方以及公众均拭目以待。
有关马赛汞中毒的可能性,北京市律师协会刘凝接受采访时总结了三种可能:一、生产环节;二、销售环节;三、有人投毒。
2010年2月23日,马赛案雪碧验罐给出结果。天津中国包装科研中心出具的化验报告显示,送检雪碧罐没有问题、完好无损。
警方调查陷入僵局。根据排除法,警方开始调整思路。
3月10日,马赛被刑拘。同日,案发当天实际与马赛一同就餐的同事刘晓静与其朋友高星原亦先后被刑拘。
此前,关于马赛的调查已进行多次。警方发现,马赛本人的部分笔录信息与调查事实并不吻合。比如,其中毒后,左中指曾遭遇骨折,这与其告知家属“外出遛弯摔倒”的说法有很大出入。
但上述情况是否与中毒案有关,警方并未透露。
3月15日,警方公布马赛案调查结论:马赛饮用的罐装雪碧饮料内发现混杂有水银,初步认定系28岁的女青年刘晓静所为。
2010年3月18日,警方通报第二起中学生雪碧汞中毒案:初步认定系中毒者本人误食体温计中水银后,担心家长责备而将部分水银掺入雪碧中。因中毒者系未成年人,且其行为并未伤害他人,故不构成犯罪。
2010年4月16日,马赛、刘晓静、高星原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逮捕。
2010年6月17日,西城公安分局以马赛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罪,刘晓静、高星原涉嫌故意杀人罪将该案分别移送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因案件重大复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其间退回补充侦查两次。
随着案件侦查的步步深入,马赛撒谎设局,想要极力隐瞒的“情人关系”终于被揭穿。
马赛的情人,正是其已婚同事、涉嫌投毒的主谋——刘晓静。
想要隐瞒的情人关系
马赛与大其7岁的刘晓静同为北京市宣武区环卫中心职工。
2009年8月,他们建立情人关系,同时约定,互不干涉各自生活。
起初,刘晓静给马赛洗衣做饭,两人常在一起吃饭聊天,关系火热,刘晓静还强迫马赛在身上文上自己名字的字母缩写。“我说不文不文,结果最后文在脚踝上,就没敢文其他地方。”马赛说。
时间一长,马赛慢慢失去了激情,一切归于平淡,他开始“逃避”。
面对马赛的态度转变,刘晓静早有察觉,但她称自己“没想要什么结果,但是我和他说,我和你在一起一天,就会认真对待你一天”。为此,刘晓静经常拿钱出来供马赛用。“但是他拿我的钱,还骗我,实际上去找了小姐。”
对于自己的花心,马赛在庭上并不否认。
最终激怒刘晓静的,是马赛在她手机里看到了其表妹的照片。
“他看见我妹的照片,眼睛都在发光,说把你妹介绍给我吧。”在刘晓静看来,马赛的这一要求伤害了她的尊严。
“我和她妹好了,和她不就能断了么?”马赛却称自己另有想法。
一方面痛恨马赛的不忠,一方面正承受着背叛家庭压力的刘晓静,报复心起。刘晓静答应了马赛的“介绍”要求。
2009年10月,刘晓静来到陶然亭附近一家歌厅,寻找打手教训马赛。未果后,她与附近一栋大厦的值班保安员高星原结识并告知自己的遭遇。
26岁的高星原也是北京人。3个小时的交谈后,高星原表示自己愿意帮忙,但听到马赛的“当兵”经历后,高星原当即拒绝近身“肉搏”。于是,两人开始商量其他报复方案。
刘晓静称高星原提出了几个建议。其中包括“打晕捆好塞入下水道”、“扔到山上烧死”、“ 用车拖到郊区用汽油烧死”。
据悉,两人还商量过“花点钱,找几个民工,用刀割马赛的舌头”。
对于刘晓静所提的这几种血腥手段,高星原在法庭上与刘晓静对质:“我没说过。”
在“谁先提出致死马赛”的问题上,刘晓静坚称是高星原,高星原则咬定是刘晓静。
检方出具的案卷显示,刘晓静曾向高星原透露,想趁马赛睡觉的时候泼油弄死他。
“刘晓静有没有明确说过想杀死马赛?”庭上公诉人提问并表示,该问题非常重要。
刘、高两人仍各执一词。
刘晓静称:“我只想报复,让他(马赛)身体受到伤害,没想杀他。”此前接受央视采访时,刘晓静表示:“只是想让他失去男人的功能,就不能骗那些女的了。”
但高星原称,刘晓静说过要杀马赛,“她恨不得马赛死。”
对高星原的说法,刘晓静庭上否认,称觉得高星原的建议过于残忍,想要找一种慢死的办法。
最后,高星原提出,水银可以让人肾衰竭,并向刘晓静支招,从温度计里提取水银。
至2009年11月7日案发时,已是刘晓静第三次投毒。前两次投毒,均未遂。
11月初,刘晓静购买了50支温度计。
第一次投毒,是与马赛在西单一家餐厅吃火锅。刘晓静将塑料袋中的汞柱偷偷放进了马赛的火锅小料中。不料马赛吃了几口,便觉得味道异常,停止了食用。
第二次,她将汞珠投放至马赛盒饭中。马赛食用时,在米饭中发现了异物。刘晓静陪同其上饭馆找老板理论,并要回50元饭钱。
第三次,2009年11月7日。刘晓静加大了投毒剂量,在马赛的雪碧中一次性放入20颗汞珠。
当天与马赛一同吃饭的女子除了刘晓静,另一位是刘的表妹。
据了解,刘晓静的表妹证实,当天就餐时看见刘晓静趁马赛离开,掏出一瓶东西倒入雪碧中。“他太坏,放一点泻药教训他。”刘晓静这样解释。
“雪碧汞毒门”就此事发。随后警方介入。
马赛给刘晓静发送了一条要求统一“雪碧开启”口径的短信。刘晓静则给高星原去了一个电话。“出事了,暂时别联系”,并让高星原去看看案发的豆捞坊有无安装监控探头。
报复却并未停止。
刘晓静供述中称,她发现马赛在住院期间又交了一位女朋友。
刘晓静再次找到高星原。
刘晓静和高星原约好,她找打手殴打马赛,高星原则负责趁乱先用剃须刀片划伤马赛的脸,再用盐酸毁其容。据悉,刘晓静允诺事成给高星原几千元好处费。
2009年11月27日10时左右,高星原如约来到医院门口,当马赛与刘晓静一同走出医院时,一群男子随即对马赛拳打脚踢。
这与前文所述,警方调查发现的“马赛中毒后左中指曾骨折”的事实,互相印证。
马赛后挣脱围攻。“当时没想到稀里糊涂就挨了打,我在住院,人生地不熟,又没招惹谁。”
刘晓静也有点懵。“本来说好是等我走了后再动手,没想到我还在那,他们就上来了。”
手持盐酸瓶的高星原尚未及动手,见打手们均已作鸟兽散状,便将盐酸倒掉悄悄离开。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刘晓静、高星原涉嫌故意杀人罪的起诉书上显示,鉴于被告人高星原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应从轻或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刘晓静、高星原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或者减轻处罚。
在法庭上,北京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王姝却表示,刘晓静三次投毒,主观恶性极大,不应从轻处罚。出谋划策的高星原属从犯,可从轻处罚。
刘晓静的辩护人认为,根据医学研究,汞通过食道服用并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只有通过挥发至空气,人体吸入后才会引起慢性中毒。因此雪碧中倒入汞珠,对被害人马赛的伤害并不大,希望法庭看在其犯罪未遂,从轻判处,在3至6年间量刑。
高星原的辩护人王戬认为,高星原出于同情为刘晓静出谋划策,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较轻,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亦是犯罪未遂,主动坦白事实,并愿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希望法院对高星原从轻或减轻处罚。
庭上,刘晓静放弃自我辩护,落泪不止。
罪与非罪
马赛被起诉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此案审理过程中,马赛所称“雪碧中有毒”(或“雪碧含有汞”)以及“我亲手开启雪碧”,成为案件的关键性供词。
来自公众关注的一个前提性事实是,案情大白前,马赛是否已得知“系刘晓静人为投毒”的真相。
马赛刑拘前是否知晓投毒真相,此点在起诉书中并未明文提及。
本刊记者注意到,马赛先是以涉嫌包庇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被刑事拘留;而后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被批捕并审查起诉,不再有“涉嫌包庇罪”。
庭审现场,马赛称,自己从未怀疑过刘晓静下毒。因为以前看过三鹿奶粉等食品安全的报道,自己从雪碧中喝出水银,便主观上认定是饮料自身含汞。
但检方随即出示马赛此前口供,显示他曾表示怀疑过刘晓静下毒。
对此,马赛说:“我要是知道她要对我下毒,我还能去喝雪碧吗?”
马赛的辩护人易胜华表示,在与马赛会见中,也曾问过其该问题。马赛称自己曾有过一丝怀疑,缘于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的记者提问。
在2009年12月《法治进行时》的视频报道中,记者注意到事发时,马赛和朋友坐的位置正好位于豆捞坊餐厅的死角,监控探头并不能及。
于是记者向马赛提出一种可能性:“会不会是有人打开雪碧罐之后再向里面灌入水银?”
当时马赛回答:“不可能是人为的呀,你说谁也不可能吃顿饭,就往自己那(饮料)里下水银,再说那东西也弄不着啊。”
在上述采访中,马赛称其拿到雪碧后,没有离开座位,也没有看见有人往雪碧罐里放东西。而事发当天,一起吃饭的两个朋友关系也不错,其朋友也不会给他投毒。
马赛最早接受警方询问时,称“我亲手开启的雪碧”。后经调查证实,雪碧罐实为刘晓静开启。
马赛的辩护人易胜华则试图从常识角度说明马赛在被刑拘前,一直不明投毒真相。“如果马赛得知是刘晓静给自己下的毒,他中毒后,还会多次和刘晓静像朋友一样见面吗?”
公诉人认为,从马赛的动机看,隐瞒真相是为了和可口可乐公司谈判,说明马赛知道事态的影响和后果。明知这样做必然会损害可口可乐公司商业信誉,还向媒体散布虚假事实,放任这种后果的发生同样也是一种直接故意。
易胜华则认为,马赛虚构“是我亲手开启雪碧”的动机与目的,是马赛在“先入为主排除了其他可能性、直接认定雪碧存在质量问题”的前提基础上,单纯为了掩饰他和刘晓静的情人关系。
根据刑法,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须同时符合三个要件:1、捏造事实;2、散布虚假事实;3、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马赛案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马赛在饮用雪碧的过程中发现饮料中含汞,为获取与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商谈赔偿事宜的筹码,被告人马赛捏造自己亲手打开密封雪碧罐的虚假事实,并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和媒体采访时隐瞒真相,故意向社会公众散布该虚假事实,造成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受损。
法庭上,就构成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三个要件,双方展开辩论。
对于“捏造事实”,起诉书指控:“马赛为了获得与可口可乐公司商谈赔偿的筹码,捏造了自己亲手打开密封雪碧罐的虚假事实。”
易胜华答辩称,马赛虚构的“亲手开启”并不属于捏造“直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事实,即本案的关键事实。并且,“亲手开启雪碧”与“获取索赔筹码”没有因果关系。
在易胜华看来,如果马赛构成本罪,他应当是捏造了“雪碧中有毒”或者“雪碧含有汞”这一关键事实。“但这两句话都是一个客观事实陈述,实际上马赛当日所喝的雪碧中确实被查有汞。
北京西城检察院检察官王姝表示,根据马赛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他捏造自己打开雪碧罐的虚伪事实,排除人为投毒的因素,目的就是以此当做今后与可口可乐公司谈判的筹码,只是其尚未提出索赔,公安机关便已介入。
案件侦查期间,有报道传出马赛及家属向可口可乐公司提请索赔。
易胜华表示,中毒事件发生后,马赛及其家属并没有向可口可乐公司提出索赔,一直在等待警方调查结论。“即使马赛有索赔想法,从消费者角度看,也很正常。”
就“散布虚假事实”,检方指控:“马赛故意向社会公众散布该(亲手打开密封雪碧)虚假事实”。公诉人认为,马赛“亲手开启雪碧”的言论,已足以对公众构成误导。
易胜华则着重从“散布”二字为马赛辩护。他表示,根据法庭调查和本案证据显示,汞中毒事件发生后至开庭前,马赛只接受过《新京报》及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两家媒体采访。
易胜华称,自己仔细阅读、观看了上述两家媒体的报道,均未发现“马赛亲手开启雪碧”的说法。既然媒体的报道没有出现“亲手开启”的内容,那么,也就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散布”。
易胜华认为,“散布”是指以各种方式在公众中宣传、扩散。即使马赛对警方做了不实陈述,但警方《询问笔录》属办案机密,并不可外露。
对于“亲手开启雪碧”消息的传播,易胜华称其通过新闻检索后,结论是:马赛被刑拘之前,媒体并没有报道过马赛称“亲手开启雪碧”这一细节内容。
易胜华就“散布虚假事实”的上述答辩结论尚待核实。
在“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上,检方指控:马赛造成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受损。
根据可口可乐公司向警方提供的《损失评估单》以及相应票据,可口可乐公司因此损失230万元。其中包括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19.6万元的“媒体跟踪费用”、97.8万元的消费者调查费用、55.4万元的广告制作费等。
易胜华认为可口可乐公司的损失未经过司法鉴定,不具有权威性,也不能证明其用途与马赛案有关。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10年颁布的《经济案件追诉标准》,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立案标准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
对于可口可乐公司所提的5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临界点”,易胜华指出,2010年1月17日出现的第二起“雪碧汞中毒”也对可口可乐公司造成损失,但其并未区分,损失全算在马赛身上,有失公平。
易胜华并不否认,由于马赛虚构“亲手开启雪碧”事实,可能会扰乱警方调查,延长侦查时间,客观上间接会给当时处于非议的可口可乐公司带来损失。
“马赛确实有过错,不过根据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构成三要件,我们认为马赛并未构成犯罪。”易胜华称。
但参照追诉标准,“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如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或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或造成恶劣影响。
“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属于客观构成要件要素,需由客观证据认定;而“其他严重情节”则并无限定,属主观认定标准。
因此,在易胜华看来,庭审之外与可口可乐公司沟通,对马赛是否定罪有重要影响。“一般说来,被告人如果得到了受害人的原谅,在量刑上会有所体现,甚至可以决定‘罪与非罪’判定。”
开庭之前,马赛家属将马赛签名的致歉信送至可口可乐公司。
在2010年12月13日的庭审中,马赛的另一位辩护人对马赛提出最后一个问题:“以后你还喝雪碧么?”马赛回答:“当然要喝,为什么不喝,我很喜欢喝雪碧。”
易胜华并不否认,这是他精心设计的环节,目的就是向当天参与旁听的可口可乐公司代表表示友好。易胜华同时强调,做此设计的前提,在于前期律师会见中,他已向马赛提问同一问题,确认属马赛真实意愿。
据悉,马赛中毒住院期间,接受电视采访时曾说,“只要是罐状的雪碧根本就不喝了,看看都恐惧。”
截至2010年12月底,可口可乐公司关于此案的最新答复为,为不影响法院审理,判决之前,公司决定暂不发表言论。
缺失的规则意识与失衡的完美家庭
定罪纷争之外,纵观事件起因始末,三名被告人让公众唏嘘。
马赛称,决定和已婚的刘晓静交往时,也知道自己这件事做得不够道德。
面对央视记者提问犯罪动机,“由爱生恨,下毒,找人泼硫酸?”看守所里的刘晓静想了想回答:“不奇怪啊。”
高星原在庭上表示,自己当初替刚刚认识的刘晓静出谋划策,是出于“正义的帮忙”。
“高星原有正义感,但其在不了解事件全过程下就滥用自己的‘正义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系教授李玫瑾表示,高星原将替人报复负心人认为是“见义勇为”,实际上却完全违法。
“三个人都没有规则意识,心理均不成熟。”李玫瑾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刘晓静婚外恋,将表妹介绍给情人,又毒害情人;马赛和有夫之妇发生关系,还同时和别人交往;高星原为人出主意下毒。“这些行为都是无规则意识的表现。不知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
“现在青年人缺少规则意识。”李玫瑾教授说,该案警示作用正在于此。
在李玫瑾看来,规矩不仅是约束自己不违法,更是为了大家都能更好生活。如果该案中至少有一个当事人按照法律、规矩行事,便不会造成今日诸多麻烦。
该起汞毒门事件中,另一非主要细节亦让公众费解:刘晓静称自己家庭生活其实十分美满,从未想过离婚。
据报道,刘晓静的丈夫是珠宝店员工,收入颇丰,对刘晓静宠爱有加。
刘晓静称,从谈恋爱到结婚有了孩子后,对丈夫一直颇为依赖。“恨不能上班都跟去坐他那儿。”
即使是后来因丈夫工作繁忙、没太多时间陪伴自己,刘晓静感到百无聊赖以致与马赛发展婚外情,刘晓静称也从未想过离婚。
当刘晓静选择告诉丈夫自己的婚外恋,称自己当时做好一切准备时,丈夫原谅了她。
即便如此,刘晓静依然游走于丈夫与马赛之间,并最终向马赛下毒。
对于这一结局,甚至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监督处处长李春生也无法理解。他曾询问刘晓静:“既然你丈夫知道并原谅了你,而且你自己对丈夫有负罪感,这应该是你和马赛分手的最好时机,为什么还要徘徊,最后要下毒?”
刘晓静答不上来。
另一个鲜为人知的细节是,刘晓静的丈夫得知妻子雇打手教训马赛后赶到现场,并付给打手1000元钱了结此事。
对此,心理咨询专家雷明认为,马赛与刘晓静的悲剧正在于,刘晓静拥有一个过分完美的家庭。
“刘晓静拥有一个无原则宠爱、纵容她的丈夫。在其家庭生活中,刘晓静作为一个已经29岁的女人,甚至连亲身母亲的责任都未能体现出来。这会让刘晓静感觉在婚姻关系中,自己不是妻子,更像是女儿。”雷明分析称。
雷明表示,包括婚姻在内的人际关系,都存在一个人际关系互动平衡。而刘晓静在自己的家庭中实际上处于失衡状态。
雷明指出,此案中所知刘晓静的两个男性朋友都比其年龄小。“在这些年轻的男性面前,刘晓静发现自己变得成熟懂事,可以约束他们的不懂事,并开始承担责任。刘晓静实际上是在模仿丈夫对她的互动模式。”
“因此,与小她7岁的马赛相处,刘晓静找到了平衡,补偿了自己婚姻生活中长久缺失的一块。”雷明认为,“也因此,刘晓静无法容忍马赛的背叛。”
刘晓静、高星原案开庭前,受害人马赛向法院签署声明,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但其日后仍可就民事部分另行起诉索赔。
2010年12月13日,法官宣布休庭。走出法庭的被告人马赛,向等候在外的亲属、朋友喊了声“没事”,随即被押离。
2010年12月13日、14日,“雪碧汞毒门”所涉两起案件,法庭均未宣判。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