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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维权”:利益诉求的现代式表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9日13:13  瞭望

  《瞭望》文章:“锦旗维权”:利益诉求的现代式表达

  老百姓表达诉求的渠道依然较少,利益表达仍然困难,这就不得不变化表达诉求、抗议和不满的形式,“损招”和“怪招”就出现了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宋常青

  “锦旗事件”发生近一个月后,甘肃省临洮县新添镇的拆迁户们仍在静观政府的表现。“现在不少人都在关注我们的遭遇。”师改兰说。

  1月21日,因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师改兰等新添镇部分拆迁户给镇政府送出“不作为奖”锦旗。这是自江苏无锡“锦旗哥”出现之后,国内发生的又一起向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送反面锦旗的事件。

  每一起“锦旗事件”,都吸引了大量围观的眼球。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专家认为,对“锦旗维权”这种相对温和的方式,需要的不仅仅是“围观”,更要看到产生这一维权方式背后的社会和制度基础。

  上访无果后的举动

  1月23日,国内部分网站上出现了一则《甘肃送出首面“锦旗”,政府部门木然接受》的网帖。随即被大量转发,引发广泛关注和争议。

  锦旗的赠与对象是临洮县新添镇人民政府,上书“违法拆迁行政不作为奖”,落款是“新添镇全体拆迁户”。送锦旗的几名群众一路敲锣、燃放鞭炮,将锦旗送至新添镇政府。

  本刊记者1月27日赶到临洮县新添镇采访。

  送旗者之一的余宗仁表示,他们之所以要给政府送锦旗,是因为政府强制拆迁并且补偿不到位,在他们多年上访之后,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他向记者出示的一份名为《关于定西市临洮县新添镇人民政府非法强制拆迁的情况反映》的打印材料显示,2003年1月18日,新添镇政府下发文件,将临街404户群众列为拆迁范围。村民有如下不满:一是拆迁目的多样化,但没有相应的补偿标准;二是在没有达成拆迁协议、补偿款项未到位的情况下强行拆迁,并且对有权有势的进行赔偿,其他人赔偿少或者不赔;三是对很多群众的生活造成了影响,等等。

  另一送旗者刘富莲说,她先后到北京4次上访,“到省上、县上和镇上的上访就更不计其数了。”

  师改兰告诉本刊记者,送锦旗这个办法是他们在上百次上访没有解决问题后的无奈之举。

  她说,之所以想到送“锦旗”,是因为送“锦旗”前几天和一些朋友在一块儿聊天,说到上访一直没能解决问题,一个经常上网的朋友说外地有这样送锦旗的,引起了很大关注,建议他们也试一下。

  于是,在兰州订制到锦旗后,他们在1月21日镇上逢集的时候送到了镇政府。

  “我们也要反映下我们的苦衷”

  本刊记者在新添镇采访时,镇政府已经放假。新添镇党委书记刘小丰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在拆迁户送锦旗之前,拆迁户反映的历史遗留问题已在积极解决之中。

  刘小丰说,2003年开始进行的拆迁是小城镇建设试点的需要,存在有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对历史遗留下来的这些问题,临洮县正在下大力气解决。”他说,目前遗留问题主要是解决一些房屋全部拆迁之后没有宅基地、一直无法建设住房或没有能力建设住房的拆迁户,已经确定将在2011年进行住房建设安置个别仍没有自己住房的拆迁户。但他没有提到拆迁户提出的补偿问题。

  刘小丰说他到新添镇任职还不到2个月时间。期间,他和镇长的一半以上时间都花费在了接待和解决上访户的问题上。

  他手中有一个名单,上面是新添镇上街和下街村12名主要上访户的情况。比如余宗仁的问题,刘小丰说,目前镇上已经为他办理了低保,到60岁之后马上还可享受五保政策。镇上也协调县里环卫站,为其提供一个环卫岗位,月工资400多元。但这些办法一直未获得余宗仁认可。

  刘小丰表示,余宗仁等几个拆迁户的极端行为仅仅是个别行为,不能代表全体拆迁户。

  对于送“锦旗”的行为,刘小丰认为有些过激,“事已经出了,如果工作组要来,我们也要和工作组说说,反映下我们的苦衷。”

  目前,网络上针对送“不作为”锦旗一事的讨论仍在继续。有的认为这体现了群众维权水平的提高。有的认为“不作为”锦旗能够成功送到镇政府,面对鞭炮喧天和人声鼎沸,面对难堪的锦旗和愤怒的质问,甘肃省临洮县新添镇政府没有派出安保人员拦截,没有报警,体现了政府的“实事求是精神回归”。

  从暴力到温和的“维权创新”

  去年11月江苏无锡“锦旗哥”给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送上“不为人民服务”锦旗后,另类锦旗就流行开了。1月中旬,海南文昌市东郊镇部分村民给镇政府赠送“村民心中最不作为奖”锦旗,接着是甘肃临洮县的“违法拆迁行政不作为奖”。网络上调侃称:“今年过节不送礼,送礼就送大锦旗。”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何文盛认为,从围堵政府、阻断马路乃至自残等相对暴力的利益诉求表达,到现在以送“锦旗”这种相对温和的“损招”、“怪招”,说明了群众的维权方式正在发生一定的变化。民众使用这种方式表达对相关问题久拖未决的失望,凸显了在强势的公权力面前,民众维护合法权益的制度化渠道的不完善,当法律和制度不能为民众提供足够畅通的表达诉求和民意的通道时,种种民众的“维权创新”的出现就成为必然。

  他说,当前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市政实施建设和城市面貌改观等工作压力越来越大,这些工作往往涉及到拆迁、征地等行为,特别是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个别地方政府可能为推动工作进展,产生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于这样的行为,群众有权利在法律框架之内采取恰当的形式表达自身的不满。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单光鼐也认同维权方式正在变化的说法。他认为,国内“锦旗维权”、“散步维权”等利益诉求表达形式的变化,跟所有发展中国家向现代国家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都是相似的,集体行动的方式都是由传统的方式向现代的方式、由被动的方式向主动的方式、由暴力的方式向温和的方式转变,都有这样一个过程。

  单光鼐说,维权参与者往往都是弱势群体,他们没有资源,要表达诉求,要在社会上站得住,不能乱搞一气,要采取相对温和的办法,来争取支持和同情。

  “我们现在的群体性事件,在越来越向这种方式走,既能表达诉求,也能给对方施加压力,又不违反法律。”单光鼐说。

  采访专家还表示,集体行动和群体性事件,要引起公众的注意,需要有新颖性。送锦旗便是最近一年出现的一种新颖形式。

  “现在很多人上访没有达到目的,很灰心。与其祈求上天大老爷来解决问题,反而不如以自己的方法来表达。这也符合我们发展中国家到现代国家的一个过程。”单光鼐说。

  “不一定是坏事”

  有关专家表示,“怪招”的后面,更多的是一种满含期盼的诉求表达,希望锦旗能提醒政府部门工作责任,警示一些政府部门不能置百姓利益于不顾,促其切切实实地为人民服务。

  单光鼐认为,现在来看,老百姓表达诉求的渠道依然较少,利益表达仍然困难,这就不得不变化表达诉求、抗议和不满的形式,“损招”和“怪招”就出现了。

  何文盛也说,民众采取这种黑色幽默式的方式表达自己的不满,深层次上揭示的是民众对某些地方政府部门及官员罔顾民意、侵犯民权的失望,影响到地方政府与民众间信任关系。

  一些政府官员对送“锦旗”的行为比较反感,批评其行为过激,是对党委、政府干部的羞辱,受访专家表示,这种想法可以理解。特别是在当前乡镇一级,财政资金比较紧张,农村的工作又千头万绪,发挥好服务职能面临各种各样的困难。但基层政府首先需要看到的是锦旗背后群众的殷殷期盼,把群众送的“不作为”锦旗,当作是群众的监督、警示和鞭策。

  何文盛说,基层干部在遇到这种维权方式的时候,不要用传统的、僵化的思维来看待,需要认真反思,究竟是不是地方政府真的在某些方面未能很好地履行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在单光鼐看来,现在的核心问题还是应教育干部,遇事不要推诿、拖拉,要积极回应老百姓的诉求。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干部要做到“上顺国法,下顺人情”,寻求一个中间的结合点。

  何文盛还说,“锦旗维权”之所以吸引注意力,是网络让人们有机会围观。因此,在当前国内面临贫富差距过大、阶层逐渐固化、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个人权利和公权力之间冲突不断发生的情况下,送“不作为”锦旗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能够引导政府重新认识其与社会、与公民、与市场的关系,从而形成合理使命和定位。

  对群众维权方式变化,受访专家表示,政府第一要宽容,第二要考虑其合理性,第三要深刻反省自身施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第四要充分引导公民同政府的良性互动。

  “类似‘锦旗维权’的变化并不一定是坏事,政府应当引导群众以平和、法治的形式来表达诉求,积极和政府进行对话。”单光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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