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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国庆:中国的福尔摩斯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8日16:54  央视《面对面》

  央视《面对面》2011年6月26日播出“乌国庆:中国的福尔摩斯”,以下是节目实录:

  总导视

  识破伪装 断案如神

  他被称为是中国的福尔摩斯

  记者:我不知道你会怎么看待这样一个称呼?

  乌国庆:福尔摩斯,其实你说我哪点像福尔摩斯?

  踏入警界 参与办案

  他曾面临怎样的挑战

  记者:怎么会出那么多汗呢?

  乌国庆:紧张,都不知道,虽然是研究生毕业,不一定会破案。

  亲临爆炸、凶杀案件现场

  他如何带着感情去破案

  记者:但是感情上的这种波动,会不会影响你理性的判断?

  乌国庆:这种感情是给你动力,而不是一种消极的力量。

  从事刑侦工作50多年

  他为何能获得终身成就奖章

  记者:是什么样的信念和一种原因的支撑你,这么坚持?

  乌国庆:要一步一个脚印走,不要浮夸。

  《面对面》古兵专访著名刑侦专家乌国庆 正在播出

  导语:6月12日,全国第四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活动在北京揭晓,今年75岁高龄的著名刑侦专家乌国庆当选,并获得终身成就奖。作为公安部特邀的八大刑侦专家之一,公安部众多的大案、难案还有一些要案的破获都和他有着密切的联系,乌国庆究竟怎么成为一名神探的?在他50多年的刑侦生涯里,又有着怎样的传奇呢?今天我们节目就来面对这位被人们称为中国福尔摩斯的乌国庆。

  人物封面

  乌国庆

  75岁蒙古族

  公安部首席特邀刑侦专家

  中国刑警学院研究生导师

  从事刑侦工作50余年

  因屡破重特大案件和疑难案件

  被誉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正片

  解说1: 2003年9月29日,国庆长假前夕,陕西咸阳向福园小区的8号楼内一名女子遇害。被害女子叫汪林(化名),是咸阳秦都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平的妻子。接到陈平报案后,咸阳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并展开了现场勘查。

  记者:初步勘察的结果是什么?

  乌国庆:这个事情就勘察的结果在现场上没拿到什么东西,就是说能直接认定人的东西,没有。

  记者:在没有找到证据对当时的侦查带来的是什么样的影响?

  乌国庆:那就是没有方向了。这个案子到底什么性质?

  记者:你当时进入这个现场的时候,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什么时间?

  乌国庆:这个就是他是29号的案子,我是10月将近20号左右去的。我去的话干什么呢?就在他们的陪同下,跟他们一起再复勘现场,就是再复勘。

  记者:但是复勘的话,和第一现场的话,信息可能就会有一些缺失。

  乌国庆:也有一些,但是它这个现场保护得好,有些东西还是有的。

  记者:你当时进入现场之后,你发现的信息是怎样的?

  乌国庆:现场有东西,发现了,发现它不一定能够真正认识到哪些东西有用,怎么起什么作用?你比如说,他发现一进门有一道鞋印,进去了,知道说有鞋印外人进去了,那么这个鞋印这里边有什么信息?

  解说2:案发现场留下的鞋印显示,凶手从正门进入房间,进来后曾走到客厅的沙发跟前,然后再进入到杀人的房间。除此之外,其它房间都没有出现这种鞋印。对于遗留在现场的这些鞋印,乌国庆感觉到不合常理。

  乌国庆:这个鞋印有几个情况不正常,反常。一,这个鞋印一直从门进来,没有出去的鞋印。第二个呢,没有重复的鞋印,就说这个鞋印留下了,你在那屋活动那么长时间,你的鞋印有可能把另一个鞋印盖上,这样的鞋印没有。第三个更可疑的是,书房里头柜子上有血手套印,凡是有血手套印的地方,证明犯罪分子肯定到过这个地方,但是呢,有这个印的地方,没有鞋印,那他怎么来的?这个鞋印,就说这个血手套印怎么留的呢?

  记者:那你的分析呢?

  乌国庆:也没有擦,用拖把拖过的痕迹。就是说这个没有这个印,最后我的结论就是,这个鞋印只能是在事后伪装出来的。不是作案过程当中留下的,事后伪装才能做到。

  记者:为什么事后伪装这样的鞋印?

  乌国庆:把侦查视线给转移。

  解说3:除了遗留在书房柜子上的血手套印,凶手还在现场留下了三处血手套印,分别是卫生间的灯开关上、北卧室的电视柜上以及床头柜的抽屉上,而从这个遗留在抽屉上的血手套印,乌国庆又发现了矛盾之处。

  记者:有什么矛盾呢?

  乌国庆:他是拉这个抽屉的时候留的,但是他的目的没有反映出来。

  记者:你通过什么样的线索看出来了?

  乌国庆:那就是抽屉里边没有擦蹭血迹,你再拿血手套碰里边的东西,肯定是应该多少留下了,我们所说的蛛丝马迹就是这些个。是吧?他这里面应该有,没有。

  记者:但是即使没留又说明什么问题呢?

  乌国庆:说明就是说没动这个柜里头,这里头有股票也没动。

  记者:那有没有这个可能犯罪嫌疑人拉开以后就没动。

  乌国庆:就是说你要是拉抽屉如果说拿东西,也应该是翻一翻,没翻动。

  记者:那要是只是看一看的想法呢?

  乌国庆:他一般是这样的,这个规律性东西就是说拉、翻、拿走,这三部曲,这三个地方他只完成了第一步。

  记者:那有没有可能我拉开了,没有我需要的东西,就放上去了。

  乌国庆:这就是只能这是这么想,这么分析,所以但是勘察现场就是开始要把这些东西起码的东西做清楚了。

  解说4:为了把现场发现的每一个细节都弄清楚,乌国庆的复勘工作一直持续了4天,而就在这一过程中,乌国庆又发现了新的线索。

  记者:什么东西?

  乌国庆:就是两个刀印,就是犯罪嫌疑人在杀汪玲的过程当中,曾经把带血的刀往这床上放过,这样这个血刀印就留在上头了,有两个刀印,这个刀印能反应出这个刀的形状、大小,能感觉出。

  记者:这个刀印是第一次当地警方发现的,还是你发现的?

  乌国庆:我发现的。

  记者:这个刀印很难发现吗?

  乌国庆:它这个被面就有一种色,那个色的话跟血差不多,要是稍微深一点,就是容易疏忽。

  记者:你当时第一次发现这个血刀印的时候,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乌国庆:我寻思这个刀在这儿,一看两个刀印,那么这个地方肯定是凶器,但是现场上没有,因为他们找了好长时间没有,我这次看也没有,但能反映出他是用的什么凶器,还是有价值的。这是把这个刀的线索找到了,这是个最大的收获。

  解说5:血刀印的发现让杀人凶器浮出水面,从刀印来看,这是一把单刃刀,凶手就是用这样一把刀在汪玲身上连刺21刀,凶手为什么要这么残忍地将她杀害?从案发现场来看,被害人汪玲双手双脚都被捆绑,而且几乎全身赤裸。同时,汪玲的包还摆在床上,里面的现金却早已不翼而飞。这起案件看上去既像是抢劫杀人,又像是强奸杀人。

  乌国庆:这个现场它有伪装,但是这个伪装现场他做得比较笨。

  记者:你怎么看出伪装的呢?

  乌国庆:这个案子应该可以说是把裤衩、睡裤都给扒下来,扒在小腿肚子那儿,证明给一个印象,那就是说它是强奸杀人。但是从他捆绑的这个位置、捆绑的绑法,而且把两条腿给并起来捆在一起,高位捆绑,就是说犯罪分子在这种情况下,没办法实施强奸。另外你在现场上也没有强奸的证据,你强奸案件它会有些个分泌物,有精斑,它这些东西都没有。

  记者:伪装起来的。

  乌国庆:第二个这个案子是不是抢劫呢?因为这个案子有伪装抢劫的,好像进来以后杀人,没有强奸,她大量的财物光现金就有8万多,美金1万,还有其他大量的贵重财物没有丢失,完了他不是没有看见没有要,而是看见了也没有要,就在眼皮底下都没有要,所以他这个案子不是抢劫,也不是强奸,是吧?那就是说,就是对人来说,就是奔着人来的,就是杀了她。

  解说6:更为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被害人胸部有四处并排的刀伤,但她遇害时却没有反抗,而经过法医的鉴定,这些伤痕又的确是在被害人还有生命迹象之前形成的,这是一种奇怪的现象,这种现象在乌国庆多年办过的案件中还从来没有遇到。

  记者:这个反常吗?

  乌国庆:如果一个人有反应能力的话,你捅一刀疼她会动,那第二刀它就并排不了,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形成,就是死后伤,但是她又没有完全死。这样他们就怀疑说,就对她进行化验,为什么会这样呢?化验的时候发现有安眠药,这些为什么没动,这个问题就解决了,是吧?一个杀人的人,他先给她吃安眠药,等安眠药发挥作用我再去杀她,那这本身不是就不正常了吗?

  记者:你的分析呢?

  乌国庆:她是通过口服的这个药。第一个可能,强灌,它是暴力行为。这时候嘴没有伤,这不是强灌的。不是强灌,就是这个人自己误服,或者自己吃这种药,你总会有一个包装的东西吧。原来放在什么地方,再说有的药不可能一下都吃完了,总可能要剩点吧,药剩不下,包装的东西,包的东西在现场没有,没有任何,所以现场不支持。那就是说,这个人,这个药是吧,是从嘴里进去的,但不是误服,那么也不是强灌,那唯一的可能就是骗服的。骗她吃下去的,那么什么样人才能达到骗服的目的呢?只有和她亲近的人,能够贴靠她的人是吧,才能骗她喝下去。

  记者:所以你最后的判断和结论是什么?

  乌国庆:这个还听不出来吗?

  记者:你能不能更明确地说一说?

  乌国庆:结论定下来了,说这个案子应该是陈平自己作案。

  解说7:由于被害人丈夫陈平的嫌疑越来越大,案发后的第108天,咸阳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陈平实施了刑事拘留,但是接下来又一个难题摆在了乌国庆面前,陈平不但不承认自己有罪,还请来了两名经验丰富的大律师为他辩白,他们质疑证据不够充分。这时,乌国庆在现场发现的两个血刀印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乌国庆:这两个刀印有特点。

  记者:什么特点?

  乌国庆:有一个刀印上还有滴落的血迹,一个上没有。那就没有应该是后边的,第一个有刀印的留了,第二次他又捅她,上头有血,就留在上头,那么既然是这中间他又捅过刀,这就是犯罪情节,这个情节捅的过程当中,放两次刀,只有犯罪分子知道,再就是我们勘查现场的人知道,别人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把现场要保密呢?就在这儿。你把这些说出去那犯罪分子他交待的时候可能不一样的,没有做过,不是这个案子的犯罪分子,这个过程他不知道,他交待不出来,他要能把这个情节交待出来,也就是说只有犯罪分子知道的情节交待出来,那这个一般就是他。

  解说8:根据现场遗留的血刀印,警方扩大了调查范围,最终确定了刀的来源,陈平的一个朋友曾经将四把单刃刀中的一把赠送给陈平,经过比对,这把刀与陈平用来杀人的凶器完全一致。

  记者:你为什么说是通过这个血的刀印才把整个案子的链条串起来?

  乌国庆:这就是整个证据链。这个刀印起什么作用?就把这些个证人,送刀的人,证人然后后面检验鉴定,这是几个环节,中间缺一环,这个刀印就成了关键的,把前面证人送刀的人,和后面法医检验和这些东西形成了间接证据链。

  记者:那如果没有这个血刀印的发现呢?

  乌国庆:那就困难点,那这个刀印是实实在在的,确实这块儿用过这种刀。

  解说9:在完整的证据链条面前,陈平最终认罪伏法。而穿透层层迷雾,最终侦破的这起案件也成为乌国庆刑侦生涯中的经典之作。

  隔断

  分导视1

  离开草原 上学读书

  他如何走出闭塞的世界

  记者:那时候才开始学文化呀?

  乌国庆:那时候我不认识几个汉字。

  踏入警界 参与办案

  他曾面临怎样的挑战

  记者:怎么会出那么多汗呢?

  乌国庆:紧张,都不知道,虽然是研究生毕业,不一定会破案。

  《面对面》古兵专访著名刑侦专家乌国庆 正在播出

  解说10:乌国庆出生在内蒙古原昭乌达盟,是蒙古族人。1950年,14岁的乌国庆被国家送进原热河省承德卫生学校少数民族班学习。

  乌国庆:就是建国初期,这时候为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把我送出来,学什么?学医,而且学文化,这是一共四年。

  记者:那时候才开始学文化呀?

  乌国庆:那时候我不认识几个汉字,我连汽车都没见过,我连闹钟都看不懂,几点到几点看什么,就是这样的人。

  记者:没有上过学吗?

  乌国庆:上过私塾,完了念过蒙文。

  记者:汉语没有学过?

  乌国庆:汉语也是念私塾的时候学的。

  记者:那基础应该很差。

  乌国庆:基础很差。再加上对外又不开放,封闭,社会整个又封闭,就认识那附近的一些人,没有什么来往这些东西的,就这样一个人,国家和党帮助我学习。

  解说11: 1954年,乌国庆被派往上海学习法医,一年后,又进入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攻读研究生。1959年研究生毕业的乌国庆在上海实习,开始参与破案工作。而第一次勘查现场的经历至今依然给乌国庆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乌国庆: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拿着卡片勘验现场。

  记者:什么卡片?

  乌国庆:纸的卡片,把勘察现场的程序,什么东西都写在上头?

  记者:这是老师教的?

  乌国庆:过去教的,完了拿着这个勘验现场,而且还满身大汗。

  记者:怎么会出那么多汗呢?

  乌国庆:紧张,都不知道,虽然是研究生毕业,不一定会破案。

  记者:但是你理论基础很雄厚,这些按程序来不就行了吗?

  乌国庆:那不行,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可不是那么简单。

  解说12:这次勘查现场的经历让乌国庆意识到实践的重要性,此后不久,上海发生了一起中年妇女上吊的案件,乌国庆跟随上海市公安局的破案人员前往现场,要判断这名妇女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

  记者:你当时看到现场的情景是什么样的?

  乌国庆:就是在那吊着,穿着袜子没有穿鞋,后来他们一看就认定了这是案子。

  记者:那你的判断呢?

  乌国庆:我就想可能自己上吊了吧。

  记者:你怎么会做出这样的判断?

  乌国庆:那不是吊着嘛,在树上吊着。

  记者:就是直接碰到什么就判断什么?

  乌国庆:就看到这个东西,但是人家看什么,不是光看这一个。

  记者:他们看什么?

  乌国庆:后来我问他,人家认定是案子,就是根据袜子上干干净净的,这个人离她们家有一段距离,中间要经过两个豆地,就是青豆,南方不是有青豆嘛,要经过这个豆地,她走过去,如果她自己走过去上吊的话,这个袜子应该说走这段距离和那个现在就不一样了,说明这个人不是自己走过去的,是别人把他弄过去放上去的,所以这是案子。

  记者:但这个也不难发现,干干净净的袜子应该很明显啊?

  乌国庆:问题很明显,但我们那时候不看这个。

  记者:那时候无从下手?

  乌国庆:就是,还糊里糊涂,虽然有一点理论,是书本的。

  记者:但是这样一种经历,对你最初踏入这个行业有没有一些影响和打击?

  乌国庆:给我的印象最深就是说我从这开始勘察现场要看细节、情节,不是说勘察现场就是去找指纹、找鞋印的,我原来那时候就认为好像勘察现场就找指纹,显现指纹,找鞋印,实际上不是这样的,勘察现场是个非常细的活。

  解说13:从此,乌国庆在实践中潜心钻研和摸索现场鉴别的规律,并逐渐成为一名现场鉴别的高手。在公安部任职期间,乌国庆参与破获了上世纪80年代震惊全国的“二王”、“三张”案件,90年代的武汉长江大桥公共汽车爆炸案等一系列在公安部挂号的大案要案,乌国庆也成长为新中国培养的第一批刑侦专家。

  分导视2

  银川特大爆炸袭警案

  他如何迅速确定破案方向

  记者:你的判断?

  乌国庆:犯罪分子也不能够奔着有枪的人去抢钱,那不等于虎口拔牙吗?

  退休后参与破案上百起

  他以什么样的节奏在工作

  记者:现在如果外地还有些案子的话,你还会去吗?

  乌国庆:我现在有点经验,我再去办案的话,还能提高点。

  《面对面》古兵专访著名刑侦专家乌国庆 正在播出

  解说14:1997年初,乌国庆从公安部刑侦局的岗位上退休,但他却依然作为公安部特聘刑侦专家奋战在刑侦工作的第一线。1999年4月20日,宁夏银川发生了一起特大爆炸袭警案,3名警察被炸死,还有一名民警在被炸伤后,又被连捅21刀致死,案件性质恶劣,公安部领导紧急派遣乌国庆前往银川协助破案。

  乌国庆:我直接奔现场了。我这个人一贯的习惯就是先到现场。

  记者:一般的专家可能会先听汇报再去现场,你正好反过来。

  乌国庆:我正好反过来,不仅这样,所有的案子我都这样,我先看现场,看环境,再听汇报,这样你这样的话,你到那儿,人家汇报你这当时怎么回事,东西南北你都分不出来,你在那听什么?

  记者:你当时到现场看到的情况是什么?

  乌国庆:在这个地方他炸完以后,有跑的脚印,鞋印,犯罪分子的,炸了以后还往车子那跑。那么这个就是说,这个鞋印看出来的。对这个问题,实际上犯罪分子为什么爱往那跑呢?这就是关键了。就是说犯罪分子为什么要炸警车,这就牵扯到性质,就说性质呢,那还是为仇、为情还是为财,总要考虑这几样吧。

  解说15:对于这起案件的性质,专案组和有关专家的判断有两种,一种看法是谋财害命,另一种看法是报复公安机关,而且后一种看法占据主流,但乌国庆对这两种看法都不认可。

  记者:你的判断。

  乌国庆:如果是报复公安局的话,目的达到了,你把车炸了,不管他几个人死,炸了,目的达到了,但是他还要到那个被炸的车那去,说明这个爆炸物炸了以后,还有目的没达到。那么到那以后,还有什么目的呢?这就细节了,就说这个人呢,过去以后,这个受伤的警察,他把这个衣服往上翻起一点,撩起一点来,找东西。那我就想这个找什么?110出警,你说为了钱,那肯定是没有钱,再说有钱,犯罪分子也不能够奔着有枪的人去抢钱,那不等于虎口拔牙吗?这是我不同意这一点。抢110警车,因为110车上没有钱,但有枪啊,炸了以后可以抢枪。

  解说16:但让人感到疑惑的是,民警的枪并没有被抢走,反而在爆炸现场的周围被发现了,乌国庆的判断似乎难以成立。

  乌国庆:不同意见就在这儿,就说你说抢枪,为什么枪没拿走?一个没拿走?

  记者:是啊。

  乌国情:这个枪因为它们本身比较重,再一爆炸以后,可以抛出去了,掉在那周围的草壳里去了。没发现,没拿走,和发现没拿走是不一样的。所以我就在那想,那个枪没拿枪是没发现,而不是发现没拿走,所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记者:但是即使确定是为了抢枪实施的爆炸,那和过去提出的报复,这样的实施爆炸有什么侦查当中的区别呢?

  乌国庆:不一样,因为报复的话,那就说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人这些,在这范围,人的范围不一样,那么如果是这是抢枪作案,抢劫,那就要从这样的团伙里头找这样的人。

  记者:就是锁定方向。

  乌国庆:你要不是这个范围,你去到那儿怎么找不到。

  解说17:将案件侦破方向锁定之后,宁夏警方迅速把力量集中在抢劫团伙上,很快将这起恶性案件侦破。自从1997年退休以来,乌国庆除了出差参与办案外,他依然按时到公安部上班。

  记者:退而不休。

  乌国庆:你像我到现在上班,有班车,我门口都有,我的话就是,宁愿早一点,因为班车晚,到那吃完饭也就上班了,我不坐班车,现在国家这么对我们这么好,我们年龄不要钱坐车,所以我就往天安门到公安部去上班,有时间就走,反正我要保证七点以前到。如果是能到,我就走,不能到就坐车。

  记者:你这种还要这么严格要求自己吗?

  乌国庆:我就习惯这样,我出差这么长时间,往往都是坐飞机,坐飞机呢,领导上对我已经很大照顾了,让我坐头等舱,可以报销。但是呢,我怎么去呢,我一般现在都是坐那个地铁和快轨。

  记者:那多挤呀。

  乌国庆:总比人家好多了,好多个,你看看咱们那个刑侦,有些山区那个,都很艰苦。

  记者:你现在已经75岁高龄了,现在如果外地还有些案子的话,你还会去吗?

  乌国庆:办案本身是学习,比如说我现在有点经验,我再去办案的话,还能提高点。

  分导视3:

  识破伪装 断案如神

  他被称为是中国的福尔摩斯

  记者:我不知道你会怎么看待这样一个称呼?

  乌国庆:福尔摩斯,其实你说我哪点像福尔摩斯?

  从事刑侦工作50多年

  他为何能获得终身成就奖章

  记者:是什么样的信念和一种原因的支撑你,这么坚持?

  乌国庆:要一步一个脚印走,不要浮夸。

  《面对面》古兵专访著名刑侦专家乌国庆 正在播出

  解说18:2007年,山东某地发生一起灭门惨案,家里女主人、老人和孩子三代人被人杀害,尤其孩子是在睡梦中被凶手夺去了生命。发案后当地公安机关请乌国庆去分析“会诊”案件。

  记者:对内心会有什么触动?

  乌国庆:有时候我去讲课,讲这个案子,你像给你们讲这些事,那就马上就能勾起心里就不舒服,就这样的。有些孩子都是独生子,孩子好好的,被人打死了。

  记者:但是感情上的这种波动,会不会影响你理性的判断?

  乌国庆:不,这个的话更要注意,那就是说我要一定想办法把案子破掉。这种感情是给你动力,而不是一种消极的力量。

  解说19:在复勘现场的过程中,乌国庆注意到门洞内右侧有一个塑料袋,这个塑料袋看上去并不起眼,里面装的是普通的咸菜。

  记者:最初的现场勘察没有发现这个咸菜?

  乌国庆:有,都有,这就是一包咸菜,谁都看见,

  记者:这不就是一包普通的咸菜吗?

  乌国庆:就是普通咸菜呀,不像咱们城市里吃的咸菜那么好,这是农村自己腌的。

  记者:你看到之后。

  乌国庆:看到这个东西,其它方面不说,这个咸菜从留的位置来看,像是犯罪分子往回走,出门的时候,她到前面去开门,这个犯罪分子跟在后面,用手拿着咸菜,正在开门的时候,犯罪分子下手了,那从这个刀的伤情来看,肯定是从后面下手,用右手这么割她的。你说用右手,这时候一手把那个咸菜,看样子,他提着咸菜到这儿,把咸菜放在这儿,然后就去杀她。也就是说,咸菜应该是他带的。这个咸菜原来在哪儿呢?

  解说20:在被害人的家里,正房门口摆放着一个盖着铁锅的大缸,这口大缸里腌的咸菜跟塑料袋里的一模一样。

  乌国庆:也就是说这个咸菜应该是从那里捞出来的,这个咸菜看样子从它留下的状态,放在这个位置来看,是主人送给他的。我根据这个就分析,这个人是他家的亲戚。

  记者:为什么直接就说亲戚呢?

  乌国庆:一般农村相互来往的时候,给他送那么多咸菜,还送自己腌的咸菜,这是自己的亲戚。

  解说21:按照乌国庆的分析与推测,警方很快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而这个人正是被害女主人的外甥女婿。从1997年退休至今,乌国庆作为公安部特聘的刑侦专家,参与了上百起案件的侦破,其中包括“五•七”空难、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张军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等特大案件或疑难案件。凭借着丰富的刑侦经验和断案如神的本领,乌国庆被国内外同行称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记者:很多人都把你称作是福尔摩斯,我不知道你会怎么看待这样一个称呼?

  乌国庆:福尔摩斯,其实你说我哪点像福尔摩斯?

  记者:但你判案,断案。

  乌国庆:那个就是我的工作。那你看就是,一样地跟大伙一样,没什么区别。我也有个特点,这点我觉得年轻人可以学。我每办一起案件,等到破了以后,我要回过头去,再去了解一下情况,学习一些。

  记者:怎么回访?

  乌国庆:你看你这包咸菜吧,我完了以后到济南,我们开个刑侦工作会议,我就跑到那个公安厅去了解一下情况。

  记者:你让他们送过来不就行了吗?

  乌国庆:那不行,那有什么不一样的?你要看犯罪分子怎么交待的。犯罪分子有些地方做的有些东西对我们来说也是启示。

  记者:什么启示?

  乌国庆:你说他有伤,我们看到是刀伤,肯定是刀形成的,完了他把伤的话用烟熏变色,又用烟头把它烫,刀伤变成烫伤,这样的话,这就是反侦查。

  记者:其实你们一直在斗智斗勇。

  乌国庆:犯罪分子总是想着这个伪装,但是犯罪分子在现场留下的痕迹物证,还有信息都是犯罪行为的信息,肯定要留,作案有作案的痕迹物证,所以为什么说犯罪分子作案想得再周到也不行?他总会漏出马脚,留下些蛛丝马迹,而这些破绽和蛛丝马迹正是我们破案的重要的信息。

  解说22:为了能够将自己的破案经验传授给年轻的同行,乌国庆参与编写了《刑事侦查学》、《爆炸犯罪对策学》、《爆炸现场勘查的组织与指挥》等教材,在讲课的过程中,为了让同行们对案件有更加直观的了解,乌国庆还自学了电脑,并动手制作课件。

  在乌国庆家里采访

  记者:第一次做课件用了多久?

  乌国庆:用好多,有时候经常把一个东西做错了,做做怎么没有了?

  记者:那重新打吗?那多费劲。

  乌国庆:是啊,这样我才问人家。

  记者:请教谁呢?

  乌国庆:请教都年轻人,在单位的小年轻人。

  记者:你都是泰斗,你去请教他们?

  乌国庆:就是啊,这玩意你要学习就得这样,要有这个精神。

  解说23:在上海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读研究生时,乌国庆和曹秀彭相识,从相识至今,他们相濡以沫,共同走过了50多年的人生岁月。但在妻子的记忆中,乌国庆出差的次数比她上街买菜的次数还多。

  在乌国庆家里采访

  记者:为什么做这个出差记录呢?

  乌国庆妻子:他出差太频繁了,我有时候晚上到家,第二天早上又走了,所以我就想,到底这一年有几天在家,有多少时间在家?

  解说24:2011年6月12日,第四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在京揭晓,乌国庆高票当选,并获得终身成就奖荣誉勋章。在颁奖现场,乌国庆穿的依然是14年前退休时的警服。

  记者:50多年的这样一个刑侦生涯,是什么样的信念和一种原因的支撑你,这么坚持?

  乌国庆:我这些东西是党培养的。国家培养的,所以一直就是心怀着回报国家这么一个性质在工作。我努力把我的本职工作做好。本职工作就是破案,所以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责任心,面对每一起案件。

  记者:就这么简单?

  乌国庆:我把我做的事别马虎,你到那去,叫你去破案,你就想办法去破案,叫我讲课,你看我,我为了这次给局长们讲课,我将近工作20来天,把那个多媒体又重新改,重新做的。那个字又重新打,那么为了使我这个东西能够更切合实际,我还到杭州去了一趟,找几个认识的人,让他给我提提意见,让他帮着我改。

  记者:脚踏实地。

  乌国庆:要一步一个脚印走,不要浮夸,哎呦,那有的人大概是要,可能得到这个有些东西好像不得了似的。只能做工作的动力,不要把它看成是自己的什么东西,那个奖牌,只能说明我在以前的情况,今后能怎么样,能不能保持下去,还要看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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