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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牵涉投毒案5年内3次被判死刑 自称遭诬陷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18日21:11  民主与法制时报

  一介草民,历经三级法院的7次审理,三次被判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后,发回重审。

  这一典型案件,或许对刑诉法修改有参考作用。

  嫌疑人三次被判死刑

  投毒案悬疑五年难解

  □本报记者 张晓娜

  发自福州、平潭

  念斌戴着手铐拖着脚镣第七次站在被告席。此前,他已经被三级法院、三次判处死刑。

  9月7日这天,一辆面包车“刷”地停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

  车辆尚未停稳,就有数名男女冲下车,朝法院门口喊冤的人群冲去,双方撕扯、推搡,谩骂。期间,虽有法警穿梭其中劝阻,场面还是乱作一团。

  这是一起投毒案第七次开庭前的真实场景。

  “每次开庭,两家人都会在法院发生冲突,这次也不例外。本来我们是和睦相处的乡里乡亲,但现在两个家族分明已经成了仇人。”念斌的姐姐念建兰的话在开庭当天再次得到印证。

  法庭上,念斌在站起陈述时有些踉跄,因为常年戴手铐和脚镣,他的腰已经直不起来。他请求法官给他20分钟的时间,他有话要说。“我在中院开庭开了三次,每次开庭我一讲话,一说到公安对我刑讯逼供,一说到公安诬陷我,前两次庭审都不让我说,这次请求法院法官给我20分钟,我把真相说出来。”

  开庭时,念斌的眼睛一度死盯着丁云虾,并大声喊:“丁云虾,你的孩子被毒死我也很伤心,可我也是被人诬陷的,我也是受害者。”

  2006年7月27日晚10时左右,平潭县澳前镇澳前村两家6人中毒,其中丁云虾一对儿女俞攀、俞悦于28日凌晨经抢救无效死亡。专案组民警发现同租住在陈家开食杂店的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并认定念斌因一包烟生意被抢怀恨在心,于7月27日凌晨将老鼠药投放在丁云虾厨房内的水壶中,酿成悲剧。

  2011年9月7日,念斌死刑复核后的再审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五年来,该案历经三级法院七次审理:2008年2月1日,福州中院判决念斌死刑立即执行,念斌上诉;2008年12月31日,福建省高院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福州中院重审;2009年6月8日,福州中院再次判决念斌死刑立即执行,念斌上诉;2009年6月8日福建省高院维持一审判决,案件送至最高法进入死刑复核程序;2011年4月最高法下发裁定,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理,发回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2011年5月5日,福建省高院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福州中院重新审理。

  2011年9月7日,念斌案重新回到原点。

  “一包香烟”

  平潭县四面环海,隶属于福建省福州市管辖。岛上居民世代以捕鱼为生。

  5年前,致两人死亡的投毒杀人案在当地成为爆炸性新闻。

  案发时,30岁的念斌和丁云虾分别租用房东陈炎娇的门面开食杂店,双方经营项目都是香烟、水果。两个店铺仅一墙之隔。

  丁家出事时,念斌当晚还跑出来帮助丁家收拾水果摊、把丁云虾的电动车搬到屋里,叫车送病人去医院……

  8月7日这天,念斌最后一次被警方叫去协助调查后就一去不归。

  “凶手是念斌!”

  当平潭警方在念斌被抓三日后去作案现场宣布这一消息时,平静的海岛炸了锅。

  “小小的一包香烟能赚多少钱?”念斌的邻居怎么也不相信从小看着长大、一说话脸就红的念斌是投毒杀人凶手。

  念斌的五哥念孝松认为弟弟是“屈打成招”。他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弟弟曾经在开庭时多次陈述,他在作出有罪供述前受到刑讯逼供。

  根据警方调查结果,2006年7月26日晚,念斌在食杂店内看到一从对面红鹤大酒店走出的顾客被丁云虾招揽过去而怀恨在心,次日凌晨1时许,念斌到其与丁云虾等人共同租用的厨房,在自家的饭桌上将半包鼠药倒进矿泉水瓶掺水后,从壶嘴倒入丁云虾厨房煤炉上正烧水的水壶中。

  福州市公安局法医从死者血液、尿液中检出含氟乙酸盐鼠药,系氟乙酸盐鼠药中毒,丁云虾水壶内的水、高压锅残留物、铁锅残留物均检出氟乙酸盐成分。

  念斌被拘留后的14天,即2006年8月23日,丁、念两家还沉浸在悲痛之时,平潭县政府召开大规模表彰会,以5.6万元重奖“7·27投毒杀人案”等三起特大刑事案件的破案有功人员。

  此时距离投毒案事发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2011年9月6日,《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来到平潭县南赖村和澳前村分别走访了丁云虾和念斌两家人。

  这是两个看似同样不幸的家庭。

  丁云虾的丈夫在2003年一起海难中去世,孤儿寡母的丁云虾带着三个孩子度日,事发时再失一对儿女。

  而念家的光景也好不到哪去,三年间六兄弟走了两个。念斌的两个哥哥相继因癌症去世;父亲在念斌出事3个月后含恨而去;念斌75岁的母亲变得精神恍惚,时常走失,她嘴里常叨咕“我孩子不会做这个事情”。

  得知记者前来,丁云虾的小叔子将丁云虾叫了出来,站在记者面前的丁云虾面容憔悴,瘦骨嶙峋。她的话并不多,只是站在一旁听家人表达愤怒。

  “一定要判念斌死刑!公安机关已经破了案,我们相信法律的公正,相信政府,我们家死了两个人,就连念斌他自己都承认是他做的,这难道还不够吗?”

  在获悉当地公安锁定念斌是凶手后,丁、俞两家几百人几次冲击念家,念家二层小楼房间内的衣服全部被烧毁,家用电器被砸坏,玻璃全部砸碎。念家兄妹打电话报警时,“警方说,你弟弟投毒杀了人,你还敢报警?”无奈,念家一大家子人不得不在外租房,过起“有家不敢回”的生活。  

  念斌被捕后3个月,父亲因受不了打击撒手而去,家人怎么也合不上他的眼睛。去世前老人曾叮嘱:“如果是念斌投的毒,千刀万剐都不为过,如果不是他做的,哪怕是倾家荡产你们都要为他讨个说法!”

  “很明显我弟弟是被冤枉的,杨乃武和小白菜都能翻案,他的案子也一定能翻。”5年间,念家人坚信念斌是被屈打成招。念家还特意从北京请来两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要为念斌洗清冤情。

  北京律师接手后,案子发生了些许转机,平潭县公安局又开始四处调查念家的背景,结果出人意料,念家的背景是“像空气一样透明”。

  开庭前后

  鉴于每次开庭双方都会发生冲突,9月7日开庭前,福州中院向双方家庭各发放了10个旁听证,其余人员一概不得进入。

  当天,《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按照程序联系福州中院办公室,经中院李院长特批获准旁听。

  然而当记者走到法庭门口时,法警队队长神情紧张地告诉记者:法庭门口的受害者家属称认识记者,受害方(丁云虾)已经非常明确地向法庭提出绝对不让记者旁听,并且讲了多次。

  一位正在此间巡视的副院长告诉记者:为了避免引起更多的矛盾,请记者从大局角度考虑不要进入法庭。

  之后,记者获悉,念斌的辩护律师——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燕生、公孙雪在庭前也被特意告知:外面已经打起来了,法庭上说话时你们尽可能不要刺激受害人。

  尽管记者未能参与长达4个小时的旁听,但从旁听者的描述中还是捕捉到了开庭的一些细节。

  与历次开庭不同的是,憋了5年的念斌这次像火山爆发一样开了腔,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

  疑点浮出

  为了能最大限度地还原作案现场,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燕生根据证人笔录和念斌口供做了几十次试验和比对分析。她发现,虽然念斌作出了有罪的供述,但是他所供述的全部内容得不到证据的支持。

  首先,当晚餐桌上的食物包括青椒炒鱿鱼、酱油煮杂鱼、丁云虾家和陈炎娇家的稀饭。

  比对的结果异常清晰,不吃鱿鱼的没有中毒,吃鱿鱼的多少成了中毒轻重的标准。俞攀和俞悦吃的鱿鱼最多因而中毒最严重,最终死亡。陈炎娇、陈炎娇之女、丁云虾的小儿子俞涵因吃鱿鱼比较少,中毒稍轻,丁云虾因为吃得晚,没有吃到鱿鱼,而只吃了稀饭,尽管丁云虾去了医院,但她没有中毒症状。

  “这说明鱿鱼才是真正的毒源,中毒和吃稀饭没有关系。”

  通过几次开庭和深入调查,张燕生还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事发第一时间,丁云虾、陈炎娇及其女儿在警方调查中几乎一致认为中毒的毒源来自鱿鱼。但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告诉所有人,毒源不是来自鱿鱼,而是水壶中的水。

  她进一步解释道,在念斌被抓之前,平潭公安局在福州公安局的引导下,一直在查找鱿鱼的去向。而平潭县公安局另一干警接手后,警方转变了侦查方向,认为毒源来自于水壶中的水。

  而令人感到最吊诡的是,警方认为水壶里的水有毒,但经过检验,从未清除水垢的水壶却没有毒。

  来自北京的原最高人民法院法医处处长何颂跃、原公安部毒物鉴定处处长张继宗、原北京市公安局毒物分析室主任潘冠民、宋朝锦应邀对念斌案毒物进行鉴定。

  几位权威专家认为就氟乙酸盐特性而言:其易溶于水,不易溶于脂类,因此在毒物特性和危害性方面,在水中的毒物含量应该高于其他食物中的含量,食用含有该毒物的水质以及包括该水质制成的食品,中毒症状应该更严重。也就是说,如果水里有毒,稀饭中的毒物含量应该最高,远远大于鱿鱼中的毒物含量,但本案恰恰是单纯吃了稀饭的人没有中毒。

  念斌在有罪供述中交代的购买鼠药的老头杨云炎,后来经过指认,证明双方并不认识,杨云炎的年龄和他的外貌特征与念斌交代的完全不符。念斌存放鼠药的地点、配置鼠药的饭桌均没有检出氟乙酸盐成分。

  此外,有证人证明房东陈炎娇在从医院回来,得知念斌刚刚被抓的时候,就说不可能从水壶里面倒入,因为水壶里面的水,在案发的那一天一直都在使用。但后来陈炎娇对警方改变了这一说法,说从早晨到中午水壶中的水都没有用过,直到下午她才帮丁云虾煮了鱿鱼。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也曾去陈炎娇家,梳着长长辫子的陈炎娇正在洗碗,见记者询问,她称听不懂普通话,连说几个不知道,说要去打针,头也不回走出家门。

  房东陈炎娇作为最重要的证人,理应被警方调查。律师调查时陈炎娇说她在医院里刚醒,公安局就给她做了笔录,一共做了“一千多页”。

  然而,陈炎娇在最初的三天即2006年7月28日至30日笔录消失,直到念斌三次被判死刑开庭时,在律师的强烈要求下,由福建省高院负责该案的审判长出面,侦查人员才拿出那三天的笔录。

  陈炎娇在笔录中说,她当天使用的是红色塑料桶中的水煮的鱿鱼和饭。而后来其在笔录中均说是用水壶中的水煮的鱿鱼。该红色塑料桶之后再无人提及。

  关于“真凶”

  究竟谁对警方说了假话?谁又是真凶?

  据了解,丁云虾当天餐桌上的鱿鱼是俞攀爷爷俞兆发从买回的14筐鱼饲料中挑了一斤鱿鱼送来,而买来的鱼饲料是否有毒、鱿鱼个体是否有毒一直是未知数。

  鱿鱼中毒案之前也有发生过。2006年3月,就在平潭曾经发生过一起重大的多人鱿鱼中毒事件,当地的防疫站检验出不是菌性的中毒,而是化学物质中毒。

  两个事件有无关联无人去查。

  “或许本案没有凶手,或许本案凶手另有其人至今逍遥法外。”张燕生律师向记者透露,在房东陈炎娇家共有三户租户,包括丁云虾、念斌、陈玉钦三家。其中陈玉钦住在二楼,楼梯就在炉子旁,那里是上楼的必经之处。据笔录记载,案发当日的中午2时至下午4时,丁、陈两家的大人都在午睡,陈玉钦的二儿子巫先勇曾经回过家,但是当时没有人知道他回来过。

  案发第二天早晨6时,陈玉钦拿包出门,警方在路上截住陈玉钦调查,陈玉钦当场晕倒被送去抢救。“想不明白为什么如此可疑的现象警方之后再无调查。”

  尽管有诸多线索和可疑之处,但当地司法部门都最终放弃,他们一直认为,受害者是食用有毒的水煮稀饭和鱿鱼中毒而死,正如丁云虾一家一口咬定投毒凶手非念斌莫属一样。这让念斌家人感到有一种无形的力量想要置念斌于死地。

  投毒案在5年间历经三堂会审,几次反复,当事双方均已精疲力竭。先是福州中院一审死刑,高院二审驳回;再是中院再判死刑,高院二审维持原判;最后最高院死刑复核驳回发回重审。

  就该案今后的走向,律师公孙雪告诉记者:“福建高院完全可以判决,但高院又将皮球踢给中院,从头再来。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不知道下一个皮球又要踢向哪儿。”

  张燕生的观点是:“现有的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念斌实施了投毒的犯罪行为,案件到今天越查越清楚,已经可以得出结论:这是一个错案,侦查机关的个别侦查人员是有错误的。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纠错。”然而她对福建的司法机关是否有勇气纠错并不乐观。

  眼下,《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多年刑辩律师的张燕生表示:“这个案件相当典型,警方最主要的证据来自于念斌的有罪供述,如果可以保持沉默,公安机关可能更会注重客观证据,而不是拿证据往口供上靠。我认为刑法大修应该彻底废除刑讯逼供,走沉默权这条道路,希望这次大修能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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