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子弑母”案:当法律遭遇乡土
在广州打工的四川人邓明建,因为帮助母亲自杀而获判故意杀人罪,但他的刑期或许是这个罪名中少有的轻判——判三缓四。这个故事的现实意义,并不是喧嚣的“安乐死”争论,而是乡土规则遭遇法治文明时的尴尬与无奈。
记者 魏一平
封闭的自我
自从5月30日从看守所回到家里,邓明建每天都会被记者包围,甚至连上街买菜都要被摄像头追踪。心里虽然有些不情愿,但嘴上却说不出来,这个白白净净的小个子四川男人,嘴角总是保持着一丝苦涩的笑意。寡言,声音很小,说话时候甚至都不好意思抬眼看人。他好像从来没有拒绝过别人,母亲去世那天的细节已经讲述了无数遍,但只要有记者上门,还是会从床底下摸索出两盒牛奶招呼着。他表示拒绝的方式只是沉默不语。
我第一次见到邓明建,是在6月6日晚上。重获自由一周后,这是他第一天去上班,新工作是在一家机械厂里做螺丝。早晨8点上班,晚上20点下班,一盒子的螺丝80个,总共8毛钱的加工费,这一天他一共做了70多盒,挣了50多块钱。没有底薪,按照这个速度干下去,一个月的工资不过1500元。
现在的出租屋位于番禺石碁镇官涌村,一座两层简易楼房被分割成若干个单间,不足8平方米的空间里,集中了卧室、厨房和厕所,月租金100元。床上的毛巾被叠得方方正正,棱角分明,邓明建说这是在看守所养成的习惯。他还没来得及适应没有管教的日子。
看守所的日子一共持续了一年零半个月,这大大出乎邓明建的设想。“刚开始派出所叫我去问话,我还以为问完就能回家呢。”他的回忆自始至终都很平静,“可是,等了又等,后来听看守所里的号友们说,才知道自己犯了这么大的罪。”
警察的出现,也完全不在邓明建的预料中。他睁大眼睛告诉我,在他的老家——四川阆中一个名叫金子乡的山区小镇,老人们去世后,只要招呼亲友邻里来帮忙就是。那里还保留着土葬的习俗,亲人离世与殡仪馆、警察都扯不上关系,悲痛之情也很快会被忙碌而琐屑的丧葬事宜所代替。无论是自杀还是自然死亡,生死只是自家的事儿。
可是,去年5月16日上午,当73岁的母亲在出租屋里喝农药自杀后,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远远超出了邓明建的生活经验。他先是打电话叫回了在厂里上班的老婆华素英,然后两个人骑自行车去附近街上买了些纸钱和贡品,回到出租屋后给母亲换上寿衣。接着,他又找到管生产的厂长刘建明,问人死了该怎么办。刘的老婆与邓明建是老乡,这是他在异乡唯一能够求助的人。刘建明也说不太清楚,让邓明建先联系殡仪馆。电话打给殡仪馆,“可接线的工作人员说应该先报警,让警方开死亡证明才能火化”。
中午,派出所的警察来了。进出租屋后,他们看到一个老太太仰面躺在床上,已经死亡,可是,屋子里弥漫着浓重的农药味。简单询问后,邓明建被带走,这一去就是一年。
根据判决书所述,当天下午,邓明建在派出所就原原本本交代了事情经过。警察的问讯根本没费什么劲儿。“我哪知道那是犯罪啊,心里想,听妈妈的话还有错吗?”其实,除了懊悔之外,邓明建心里对母亲也有点怨言:“20年来都是我照顾她,她知道我最听话,可临走了还这样忍心害我!”沉默一阵后,他自言自语道:“也不怪她,我都不知道是犯罪,她就更不知道了。”
5月16日那天发生的一切,是当晚我们的谈话中,邓明建最不愿提及的部分。也难怪,那是他心里最痛的部分。其实,判决书里已经做了非常详尽的描述:早上,邓明建像以往那样喂母亲吃了稀饭后准备去上班,可母亲不让去,非要他在家陪着。邓明建答应了,他去厂里请了假赶紧又回到家。母亲抓着他,几乎是哀求他去帮忙买瓶农药回来,卧床近20年的老太太下定决心要自己结束病痛,她最近连续摔了两跤,无论是身体还是情绪已经差到极点。邓明建后来犹豫着答应了,他骑自行车到3公里外的供销社,问售货员什么农药杀虫最厉害。售货员推荐了两种,并说勾兑起来效果最好。邓明建花了29块钱买下了这两瓶农药,回到家,他在母亲的要求下,拧开盖子勾兑在一起,递给了母亲。老太太仰头喝下四五口,躺下就睡了过去。邓明建把药瓶子扔到门口的垃圾桶,然后开始准备张罗母亲的后事。
这就是案发经过。在看守所里,小学未毕业、已经40岁的邓明建第一次认真读报纸,第一次认真看电视新闻,第一次听人跟他讲起法律条文,当然,都是被要求完成的任务。在会见律师唐承奎的时候,邓明建坦言自己看报纸时很多内容似懂非懂,但最起码,一年后他终于明白一件事:“不管是好心还是坏心,不管是多亲的人,帮别人去死就是不对的。”
瓦解的家庭
在邓明建印象里,母亲一直是家里的主心骨,性格强势,甚至有些霸道,父亲则是老实巴交的农民。1991年,邓明建举行完婚礼的第二天,母亲却突然得了脑血栓,一只胳膊抬不起来,半边身子也开始麻木。当时,母亲才五十出头,这个年纪,在他们四川老家,正是脑血栓病的高发期,俗话叫半身不遂。严重的时候,母亲甚至不能言语,生活已经无法自理。
妻子华素英是1995年来广州打工的,当时,她和邓明建的儿子已经3岁多,仅依靠家里1亩多山地的粮食产出,甚至连温饱都无法维持。华素英决定到广州投奔早一年来打工的姐姐,住在番禺石碁镇的南浦村,进入附近一家鞋厂。邓明建没有一起跟来,他要在家照顾瘫痪在床的母亲。
其实,邓明建并不是家中独子,他还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弟弟。可是,生性要强的母亲常年卧床,性格变得更加暴躁,母女关系紧张,姐姐们甚至平日很少回娘家。弟弟的遭遇更离奇,邓明建介绍,弟弟曾结过两次婚,可先后两个媳妇都因为与母亲的婆媳关系不好,“被妈妈骂走了”。后来,弟弟只好“倒插门”,“嫁”到了隔壁一个镇上。
据邓明建讲述,姐姐们和弟弟家的生活在当地还算不错。姐姐和姐夫开了两间电器店,弟弟则在岳父家帮助下开了间摩托车修理店。对于大山里的农户来说,这些土地之外的经济收入更显珍贵。可是,自从母亲病重卧床以后,担负起陪伴和照料的只有邓明建一个人。他很自然地跟我解释道:“在老家,嫁出去的姑娘就是泼出去的水,不应该再管娘家老人了,人家婆家也有老人,否则会不高兴的。”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弟弟也一样,倒插门也算是嫁出去了。”这条延续了数百年的乡土规则,对这个家的约束力要远远胜过任何法律条文。
现实如此。除了逢年过节时姐姐和弟弟回来看看,平日里联系并不多。邓明建负责给母亲洗衣服、喂饭、洗澡、翻身,甚至上厕所也必须要邓明建背着去。乡邻们对这个“大孝子”的印象,后来都写成了书面材料,并在开庭审理时作为证明邓明建犯罪动机并无恶意的证据,甚至老家村子里还以村委会的名义开了证明,列举了邓明建的一系列孝行。
邓明建一直在家里待到2000年才来到广州打工,妻子每月几百块的收入实在无法维系儿子的学费和母亲的药费。自此,照顾母亲起居的任务交给父亲,邓明建每月往回寄500块钱,维系着父母和儿子的温饱。
2010年,父亲的去世给了这个家庭当头一击。母亲何去何从,成为摆在邓明建心头的一大难题,他向姐姐和弟弟提议,可否继续按月往家寄钱,由他们轮流照顾。可他们最后都拒绝了这个提议,无需给出理由。这在外人听上去也许有些无情,但邓明建并没有半点怨言:“他们也都有自己的家,这么做也是没办法。”
镇上虽然有家简陋的养老院,可显然他们不会接收母亲这样卧床不能自理的老人,况且有子女的家庭把老人送到养老院,是个抬不起头来的丢人之举。可如果不再去打工,留在家里照顾母亲,不仅没有收入,也无法预期未来。无奈,料理完父亲的后事,邓明建决定把母亲带到广州。从家里出门开始,邓明建一个人背着母亲,妻子背着行囊,坐了小巴换大巴,两天多的路程,等到广州,花50块钱新买的新皮鞋已经完全磨掉了鞋底,用绳子绑着才勉强到了出租屋。
来到广州后,住进南浦村的一栋居民楼,两个小房间,月租金200元。邓明建每天早晨起床煮好稀饭,端到母亲面前,喂母亲吃完后,自己和妻子才到工厂去吃早饭。中午下班有一个多小时,他要急忙赶回家,煮好稀饭给母亲吃后,再回工厂食堂吃饭。在周围租客眼里,邓明建不仅孝顺,而且勤快,爱干净,“一天到晚都忙着,买菜、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但从来不发脾气,从来没见他和老婆吵架”。妻子上班的鞋厂很远,常常晚上加班到晚上10点钟,骑自行车回家还要40分钟。
在广州的生活,除了身体上的病痛外,对母亲更大的挑战还有陌生的环境。她听不懂当地人说话,行动不便也没法去广场上找四川老乡聊天。“她常说一个人苦闷,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来到城里才知道儿子和儿媳上班这么累,经常加班。”南浦村的租客还记得这位性格刚烈的老太太,趁着儿子上班后,有时会拄着拐杖到门口捡几个空饮料瓶。多年的悉心照料下,母亲在拐杖的帮助下也能挪动几步,有那么一段时间,家里甚至出现了难得的轻松气氛,邓明建甚至还招呼在广州打工的亲友为母亲庆祝了73岁寿辰。
直到去年5月初,连续两次摔倒,让母亲病情急剧恶化,卧床不起,情绪低落,最终以这样的方式结束生命,在老家的亲戚们看来,并不奇怪。邓明建的姐姐和弟弟都向法庭提供证言,证明母亲生前曾不止一次说过要喝农药自杀,为此,家人还偷偷把家里的农药藏起来,并嘱咐附近的商店不要卖给母亲农药。到了最后,母亲的病已经不是简单的脑血栓,还有高血压、中风、关节炎等,脚底长的鸡眼一直没有好,半夜腿抽筋常常会疼醒,要由邓明建按摩一会儿才能减缓。长达近20年的病痛,所受的折磨常人难以体味。
邓明建也是从看守所回来后才知道,去年母亲过世后,妻子华素英除了丧葬的8000元花费全部承担外,姐姐和弟弟来广州处理后事,往返车费也出了一半。听到这里,局外人难免有些气愤,可邓明建却还是那副心平气和的样子:“这是老家的规矩,嫁出去的人就不应该管了,没办法。”坦白说,这条乡土规则,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这个家庭本就脆弱的抵御风险的能力。即便在一个保障体系发达的社会里,家庭仍然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可恰恰在这一环上,邓明建的家庭,以及千千万万生活在偏远农村地区的家庭,被强大的乡土习俗人为瓦解了。
割裂的社会
自从去年母亲去世邓明建被捕,这个故事就以“孝子弑母”的面貌出现在各种媒体上。他的辩护律师唐承奎觉得这种说法欠妥:“警方调查已经确认,并不是邓明建拿着药瓶子给母亲喝下去的,他只是帮助拧开了瓶盖。”从法律事实上看,邓明建的行为确实促成了母亲的自杀,但从犯罪动机上看,邓明建并无恶意,死亡是母亲的要求。判决书上最后认定了“故意杀人罪”,“弑母”一词儿也让邓明建耿耿于怀:“不管怎么说,我是犯了罪的杀人犯了。”
有关安乐死的争论,在唐承奎律师看来,似乎也与这个案件并没有直接关联。“即便在有些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安乐死的过程也要经过严格复杂的程序,由专业的机构来实施。”他向本刊记者说,“生命权和自由权是人权中两个基本部分,人有没有结束自己生命的自由,这个问题并不仅仅是立法那么简单。”
邓明建的儿子今年19岁,职业技校毕业后去了成都打工,去年一年寄给妈妈1000块钱,还期望父母能够在老家城里给他买套房子。“没有房子就没有媳妇,这是我们现在最大的任务。”动辄二三十万元的房子,对于这对月工资加起来只有4000多元的夫妻来说,是另一座大山。
对于邓明建这样的第一代打工者来说,孩子的教育问题开始逐步被父母的养老问题所取代。邓明建以前上班的厂子叫伟成鞋厂,1993年成立以来规模逐步扩大,顶峰时有5000多名工人。一间工厂带动一个村子是当地的普遍现象,伟成鞋厂带动了旁边的南浦村,现在这个村子的常住外人来口有七八千人。像邓明建这样的一代打工者占了大多数,他们主要来自四川和湖南。一位同样来自四川阆中的48岁打工者告诉我,他三兄弟都在这里打工已经十几年,母亲去世很突然,但父亲已经快80岁,将来要是病了,三人只能轮流回家照顾。但是,他担心的是自己的未来:“我只有一个女儿,我们这些家庭很多只有一个孩子,也在外面打工,将来老了要是生病,孩子们连个轮流照顾的伴儿都没有。”
南浦村的住屋里,也住了一些老人,但基本都是60岁左右身子还硬朗的,他们来只是负责给带孙子孙女,一旦生病就只能送回老家。“在城里看病不方便,而且什么都贵。”实际上,除了一些简单的止疼药和降血压药物,邓明建的母亲病倒十几年之后,并没有得到系统的医疗救助,给法庭出具证明材料的也只是他家乡村里的诊所医生。“去城里看不起,老人的病也不是一朝一夕能看好的。”
上述那位48岁的四川老乡告诉我,在他的老家,生病卧床三四年就自杀的老人很多,在他看来,这并不是什么严重的问题。人的生老病死在乡土环境中,有一套自然的对应法则,甚至并不总是悲伤的。“我们那里老人死了,葬礼好隆重,摆酒席请乐队,反而我看这城里,老人死了就烧了,不当个事儿。”
邓明建以及他的老乡们,都无法解释发生的这一切。厂里只有不足1/5的工人买了医疗和养老保险,其余的工人为了省钱把保险退掉了。只有极少的人能够脱颖而出,摆脱底层打工者身份,比如那个负责生产的厂长刘建明,也是从生产线工人做起,因为脑子灵活人可靠,被老板所赏识。南浦村的租客们压根儿就不关心邓明建这件事儿,他们津津乐道的仍是哪个车间的工人罢工涨了工资,哪个人因为跟老板攀上关系又得到了提拔。
虽然在这里住了十几年,但邓明建们与这个城市并没有什么直接联系。他们每天工作12个小时,只有在没有订单的时候才会有休息日,自己买菜做饭,基本上不读报,看电视也是看个热闹。唯一的联系,是前几年地铁开通的时候,花5块钱坐了一趟去市区看看高楼。
邓明建对新工作并不满意,在看守所一年时间,他的主要任务就是天天打扫卫生,把“地砖擦得亮亮的,机械厂里满地都是油”。要回到以前的生活轨道,邓明建还需要一段日子。他花50块钱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又担心没有发票,有一天会不会警察找上门来,因为缓刑期间要是再触犯法律的话,就要被收监。司法所给他打电话说要随叫随到,还要参加劳动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干什么的?”他疑惑地问我。
他和妻子期待尽快回老家去给母亲上坟烧纸,可是强大乡土规则再次袭来,因为要回去一趟花费不菲,不仅要1000多元的路费,还要遍访亲友,给小孩子们分发红包。“老家的人都以为我们在外面打工挣了大钱,要是不分钱的话,以后就会被人戳脊梁骨抬不起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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