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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夫成立涉黑团伙10年称霸 曾指使砍死手下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6日10:18  大江网

  21日,本报率先报道了新余市涉黑犯罪团伙头目李军民被判死刑案件。25日,记者再次深入采访办案民警及熟悉李军民的人,了解到其鲜为人知的犯罪内幕。

  祸起

  欲捞好处遭拒团伙起内讧

  李军民原是一名卖肉的屠夫,从2001年开始网罗社会闲杂人员,利用非法手段控制新余菜场猪肉、老鸭批发生意,并为此成立了新余市恒发贸易有限公司,李军民任经理,由团伙成员参与管理菜场、猪肉定点屠宰。团伙成员每月拿工资,过年过节由公司发放红包。此后又相继成立和参股的经济实体有:峡江昌荣公司、樟树金轮公司、顺民物流公司等公司。由此,该团伙实现了资金的原始积累。仅顺民公司2006年成立至2010年7月,获利总额就达204万余元。

  2007年11月,在暨阳商业街开设魅力慢摇酒吧的李某在酒吧刚开业几天后,因生意红火且顾客众多,担心应付不过来,便托人找到李军民,想把酒吧转让给他。当时李军民觉得该酒吧既然是新余第一家慢摇酒吧,肯定会有市场。于是,李军民答应接受转让,但要求李某在只算装修费用的情况下把酒吧转让。后来,李某说酒吧所有装修费用是100万元。一星期后,李军民把100万元给了李某,接收了酒吧经营。

  在李军民接收酒吧几天后,涉黑团伙组织骨干成员胡亮亮突然找到他说:“李某酒吧的装修费用其实只花了60万元。”听胡亮亮这么一说,李军民当即找到了李某进行证实。最后,李某退给了李军民20万元。为了感谢胡亮亮,李军民给了他2万元感谢费,并称胡亮亮够“兄弟”。胡亮亮收下钱后,突然向李军民提出要酒吧20%的干股,李军民没有答应。胡亮亮马上又要求把他妻子邱某安排到酒吧上班。李军民无奈之下答应了。之后,邱某被提拔为业务经理,因邱某工作业绩好,李军民还花费数万元购买了一辆QQ汽车送给邱某,作为工作用车。

  2009年初,酒吧因业务惨淡停业,之后改成了茶楼经营,不久胡亮亮又找到李军民,多次提出要占茶楼的20%干股。李军民没有答应,并慢慢地疏远了胡亮亮,不再和他打交道。

  2009年6月的一天,新余市长青北路一家餐馆开业,胡亮亮和曾在李军民经营的酒吧做保安的刘凯相遇,二人言语不合继而引发斗殴。当天晚上,胡亮亮给李军民打来电话,询问刘凯是不是他的人。李军民当即表示:“我在社会上没带人,刘凯也不是我的什么人,你们有矛盾不要扯到我身上来。”胡亮亮约李军民出来见个面,被李军民拒绝了。胡亮亮立即在电话里凶狠狠地说:“你不出来是吧?哪天我要用枪打倒你!”

  案发

  指使手下砍死原团伙骨干成员

  2009年8月10日,李军民在紫云阁茶楼北湖星城吃完晚饭。20时左右,胡亮亮和妻子邱某来到了茶楼。胡亮亮看到了李军民,递上一支烟,不怀好意地说:“老大,抽支烟!你现在混得不错,每天吃喝玩乐,可你的手下都快没有饭吃了。”看到胡亮亮这种傲慢又流里流气的神态,李军民立即心生厌恶,便没接他的烟并起身离开。同时,李军民说:“你想怎么样,有本事拿枪来打我呀。”说完走出了茶楼大厅。胡亮亮抛出一句:“若不给我10万元钱,就举报你私藏枪支等等内幕。”之后也离开茶楼。

  李军民担心劣迹败露,遂产生除掉胡亮亮的想法,并与团伙骨干刘凯商量惩治胡亮亮,声称要将其砍得半死不活。之后在刘凯、习春平的纠集下,胡建、李勇、黄小林等人在紫云阁茶楼会合,开始在全市分头搜寻胡亮亮。

  10日21时许,习春平等人在新余湿地公园发现胡亮亮,黄小林等人当即在一夜宵摊前将胡亮亮及在场的胡秋保、张淑华等人砍伤,之后逃离现场。胡亮亮于8月11日凌晨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鉴定,胡亮亮系因失血性休克死亡,胡秋保的伤势为轻伤乙级,张淑华的伤势为轻微伤乙级。

  胡亮亮的妻子邱某介绍,当时有五六人持刀砍向胡亮亮,她吓得慌了神,就拿啤酒瓶去砸那几个人。其中一男子持刀追过来要砍她,她趁机跑进人群里,才躲过一劫,后来才知道丈夫还被砍死。

  案发第二天中午,李军民给刘凯、习春平每人5万元潜逃费,并叮嘱不能牵连到他头上,此后三人各自外逃。

  侦查

  涉黑团伙近10年称霸一方

  此案发生后,该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秘密侦查,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内,专案组民警最终将以李军民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21名成员一网打尽。

  据办案民警介绍,2001年,李军民承包新余市城南菜场生猪定点屠宰,与喻某合伙经营定点屠宰。为控制非定点屠宰猪肉进入城南菜场,李军民网罗喻农(已判刑)等社会闲散人员和两劳释放人员,非法私自屠宰猪肉。

  2001年底,李军民在原有菜场管理、定点屠宰的基础上,又开始涉足新余市的鸡、老鸭批发,通过暴力、威胁、合伙等方式,垄断了新余市老鸭批发,非法控制了所承包的菜场,只要有外面的人来抢生意,就要把对方赶走,不听话的就殴打,可谓是称霸一方。2002年5月,李军民继续不断扩充团伙势力,逐渐形成了以李军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次年3月,李军民团伙在樟树市中州为争夺高速公路沙石生意,出动二三十个人,由李军民亲自带领,持刀枪前往樟树,欲打击竞争对手。樟树警方接到报警后,征用一辆中巴车前往制止,被李军民团伙持枪连开数枪,一位办案民警受伤。因犯寻衅滋事罪,李军民被樟树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其他团伙成员也被判刑。服刑期间,李军民继续直接或通过家人、团伙成员管理菜场业务。

  从2005年开始,李军民承包了城南菜场定点屠宰搞猪肉批发,并命人把与其竞争的罗某砍成轻伤甲级。此后,新余市原城南警务局社区大队派民警专门在城南菜场雨润专卖店执勤守护,罗某夫妇才重回菜场卖肉。

  2006年底之后,李军民团伙开始涉足物流运输、采矿、酒吧、茶楼等行业,通过暴力、威胁等方式获取利益。李军民安排团伙成员去酒吧、茶楼上班,统一发放工资。该组织多次采取暴力及威胁手段,打压中新、隆鑫、五洲、红润等货运公司,垄断新钢至南昌、广东方向的货运,获取巨额的经济利益。

  罪行

  “黑老大”七罪并罚获死刑

  在外躲逃1年后,2010年9月15日,李军民突然打电话回公司,说要到公司吃午饭。公司人员很吃惊,吩咐食堂多备几个菜,为李总“接风”。吃完饭,李军民打电话其堂弟李建峰,要他赶到公司有要事商量。二人在李军民办公室关上门,不一会儿便衣民警将两人同时抓获。次日,李军民被新余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2日,被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历经1年零10个月的艰苦努力,新余警方成功摧毁了曾在新余城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控制、垄断经营、为非作恶、称霸一方的新余市以李军民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先后抓获团伙成员人员23人(有2人涉案时未成年),缴获枪支10支,破获各类案件40余起,为新余人民铲除了一大祸害。

  慑于公安机关强大攻势,2010年10月22日,刘凯携带猎枪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11年6月29日,李军民和他的20名手下,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一系列罪名,涉及有组织的犯罪案件包括故意伤害11起、敲诈勒索2起、寻衅滋事4起、抽逃出资1起、包庇1起,并非法持有多支枪支,公安机关先后已缴获该组织10支枪支,团伙犯罪行为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13人轻伤,被诉至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李军民被判处死刑。

  该犯罪组织中,李军民处于核心地位,是该组织的组织、领导者;李建锋、廖庆红、胡亮亮、丁斌海四人为第二层的团伙骨干;邢细牙、刘凯等人为第三层团伙骨干;宋海平、王俊等人为团伙成员。

  据了解,李军民对该组织事务拥有最高决定权,该组织还有多条不成文的“帮规戒律”,比如团伙成员一般称李军民为“李总”或“老板”,团伙成员之间绝大部分都以外号相称;团伙成员作案后,派人顶罪,不牵出上层人物,再由团伙出钱安抚。此外,该组织对团伙成员有明确的奖惩措施,对不听“招呼”的团伙成员进行惩戒,对勇于主动为老大担责的则予以表彰,发放奖金。

  在秘密调查近一年时间后,新余市警方掌握李军民及其团伙大量犯罪事实。查明该团伙获利700余万元,用于支持该团伙资金150余万元,冻结239万元,暂扣涉案车4辆。在此案中,专案组整理装订84本卷宗,摞起来比一名成人都高。

  ■记者何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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