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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02日15:19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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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女主持自曝遛狗未拴绳遭暴打 对方律师:责任尚未定论

  成都商报客户端9月2日消息,8月30日中午12点过,家住成都麓山国际社区的邓女士下楼到超市买东西,顺便将家中6个月大的金毛带出门溜,赶时间的她并未拴牵引绳。就在超市门口,活泼的小金毛摇着尾巴朝一名小孩跑去,小孩家长立即护住小孩,另一名家长则一脚将狗踹开。

  邓女士见狗被踹,上前理论,双方随后发生肢体冲突。邓女士称,对方一家三口将其打伤,并造成全身多处伤口,“尤其是脸,已经一半毁容了,我还是一个主持人,靠脸吃饭,如果好不了,今后都做不了工作”。

  9月1日,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就此事,当事双方目前正在派出所调解,事件性质等均在取证调查中,尚无定论。同时,对方代表律师表示,将配合调查,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进行调解、赔偿等处理。

邓女士在微博发布的照片。邓女士在微博发布的照片。

  事件

  女主持网上发帖: 遛狗未拴牵引绳,遭邻居暴打

  8月31日,一位名叫“双语主持人丹娜”的网友在微博上发表长文,讲述自己遛狗时因未拴牵引绳被邻居暴打的过程。

  8月30日中午,她下楼到小区超市购买牛奶、饼干及取快递,因为赶时间去工作,所以顺便将家中6个月大的金毛带出门溜,想着几分钟就回家便没有给狗拴绳子。 走到距超市还有五六十米时,兴奋的狗狗看到前面有小朋友便摇着尾巴跑过去了。“狗狗一边跑我一边追着把它喊回来,同时还大声对小朋友身边的家属喊,狗狗不会咬人。”女子称,自己还没追上狗,便看见小朋友的爷爷朝狗狗的肚子狠狠踹了一脚。

  随后,看见自己的狗被欺负,她便上前理论,询问对方为何要踢狗。“大爷说我家狗把他家小孩扑倒了,如果狗咬伤了孩子怎么办。”女子觉得有些委屈,自己的狗并没有扑倒小孩,接着双方争执起来,事情越演越烈,双方随后发生肢体冲突。

  女子称,肢体冲突中,她被小孩的爷爷和母亲暴打。她在微博中还配了几张脸部、身上受伤的照片,从照片上看出她右脸红肿,有多条长伤痕,脖子、背部也有十几厘米伤痕。

邓女士在微博发布的照片。邓女士在微博发布的照片。

  监控:金毛跑到小孩身边遭家属踹开,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随后,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联系上该网友邓女士。对于此事,她表示十分委屈。“我的狗根本没有扑倒小孩,更没有伤害到小孩。”邓女士说,后来通过调查超市的监控视频,还原了现场情况。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从视频中看到,当时一名小孩独自站在超市门口,邓女士家的金毛摇着尾巴跑到小孩身边,小孩的奶奶见此情况,立即上前将小孩拉到身边护住,并用手对狗进行驱赶。当狗狗离开小孩躲到椅子旁时,一名男子跑到小孩身边,停顿了两秒,一脚踹向狗狗。此时,邓女士正好也赶到门口,随即与踹狗男子开始争吵。

  争吵了一会儿,另一名年轻男子过来劝说企图分开两人,接着两人却发生肢体冲突,男子将邓女士推倒在椅子上,并卡住她的脖子,邓女士用脚踢打男子,双方开始拉扯起来。周围市民见状也围观过来,将两人分开,不一会儿,两人又厮打起来,邓女士再次被摁倒在椅子上,她抓起椅子朝男子砸去。

  据了解,这段视频只是双方肢体冲突中的其中一段。据邓女士介绍,报警后,警方到达时,对方孩子的母亲也赶了过来,对她进行抓扯,但因监控盲区并未被记录。目前,具体事发完整过程仍需警方调查取证。

邓女士在微博发布的照片。邓女士在微博发布的照片。

  协商:责任尚无定论,双方正在调解

  邓女士表示,自己在公共场所遛狗没有拴牵引绳,确实做得不对,对此她表示歉意。但对方因此踢狗,同时辱骂自己、甚至动手打人她觉得确实不应该。

  冲突中,邓女士表示自己遭遇对方暴打,全身20多处伤口。她向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出示了华西医院的诊断书,诊断结果为,颌面部、双上肢、颈后背部多发皮肤软组织挫伤,脑震荡。

邓女士提供的医院诊断书。邓女士提供的医院诊断书。

  邓女士自称是一名主持人,除电视台节目外,还有许多商业活动、以及大学课程教学等,月收入在5万至30万不等。邓女士说,伤情最重的是脸部,十分影响其工作,“尤其是脸,已经一半毁容了,我还是一个主持人,靠脸吃饭,如果好不了,今后都做不了工作”。邓女士说,接下来两个月的活动不能出席,都需要赔偿违约金,所以要求对方对相应损失进行赔偿。

邓女士邓女士

  9月1日下午,邓女士来到万安派出所,与对方进行调解。但对方以情绪不稳定、身体不适等理由不予出面,表示此事将有代理律师进行协调。

  针对此事件中谁先动手打人以及事情原委,对方代理律师以不便透露没有回应,不过他告诉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他们会积极配合调查,赔偿费用不是问题,但是需要邓女士提供相应的证据。同时,他表示,现在责任在谁还未有定论,会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目前,还是希望双方坐下来协调。同时,代理人这方也正在做相关伤情鉴定。

  另外,邓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目前双方正在积极协商中,可能会根据邓女士的伤情变化而发生变化。

  市民热议:打人固然不对,养狗也需文明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来到事发地麓山国际社区麓山生活超市附近走访,部分小区居民及服务员表示,目睹事件时双方已在争吵并扭打在一起,并不清楚是谁先动手。不过,对于邓女士遛狗未拴牵引绳而吓到小朋友的情况,小区居民有些自己的看法。

  居民刘女士说,经常在外面遇到一些养狗的人不拴狗绳,有些狗狗还冲到身边来,还是有些害怕。“虽然狗狗没有咬人,或许只是亲热,但毕竟狗不是自家的,对陌生人来说肯定是恐惧的。”刘女士觉得,既然养狗就应该管好自己的狗,同时在公共场所做好牵引。

  养狗多年的缪先生则有不同的看法。缪先生家中养了一条拉布拉多,性格温顺,从未咬人,在他眼里,狗狗被训练得很听话,出门会听主人的命令,对他人并没有产生威胁。“拉布拉多可以训练成导盲犬,可想而知它根本就没有攻击性,不得咬人。”因此,缪先生出门遛狗时常也不会拴牵引绳。

  同时,这件事在网上也引发讨论。

  网友“diro666”:“看视频,狗已经离娃娃很近了,不牵狗绳违规,确实威胁到了孩子的安全。”

  网友“压力很”:“打人确实不对,但女子不牵狗绳,狗吓到了小孩,应该立马道歉,不是争吵。”

  网友“ amy安哒哒”:“金毛本来没有攻击性,也很温顺,全程它都在摇尾巴,只是调皮爱跟人玩耍。”

  知名法律博主、cctv“热线12”栏目嘉宾律师杨文律认为,问题的焦点在于“狗主眼里的狗和路人眼里的狗不可能是一条”。狗主人外出不拴狗绳,理由都是“我家狗不咬人”;但对于小孩或者一些害怕狗的市民来说,无论狗狗是否温顺,是否咬人,对他们来说都是恐惧的。此次事件中,对方家长为了保护孩子踹了狗一脚,虽然狗主人可能不舒服,但毕竟不拴狗有错在先,向对方道个歉,然后赶紧带狗离开,也不至于把冲突升级。同时,对方打了人也该接受法律制裁。

  相关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应使用犬绳牵领

  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及时制止犬吠和攻击行人的行为。

  来源:成都商报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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