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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4日22:34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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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开庭在即,江歌案的6个疑问

  12月11日至15日,中国留日学生江歌遇害案,将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公开审判。

  去年11月3日凌晨,24岁的江歌在日本租住处遇害。事发后,日本警方对案件进行调查,最终以杀人罪对中国籍留学生陈世峰发布逮捕令,指控其杀害江歌。而陈世峰是刘鑫的前男友,二人分手后刘鑫住到江歌处。

  关于该案的一些法律问题也引发关注。为何案件要在日本审理?刘鑫可以拒绝出庭作证吗?陈世峰会判死刑吗?中国司法机关能否对嫌疑人追责?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就上述问题采访多名专家进行分析。

  案件为何在日本审理?

  重案组37号:本案中,受害人江歌和嫌疑人陈世峰均为中国人,为何案件会在日本开庭审理?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教授、国际刑法专家黄风表示,嫌疑人陈世峰已在日本受到刑事追诉,“如果要让他回来,需要依靠中日间的司法合作,将其引渡或遣返回国。但这个程序目前没有提起,而且一般来讲,日本方面可以案件正在审理为由,拒绝中国的引渡请求。因为要在日本受审,中国司法机关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实际控制,目前无法行使管辖权。”

  此外,根据属地管辖原则规定,一国公民在他国发生刑事犯罪,应按照犯罪发生地(国)法律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因此,嫌疑人陈世峰与被害人江歌虽同为中国人,但仍要依据日本刑法对案件进行审理。

▲江母在日本举行联名签字活动。▲江母在日本举行联名签字活动。

  “请愿活动”会影响判案吗?

  重案组37号:今年8月,江歌母亲赴日发起请愿署名活动,请求法院判决陈世峰死刑。这对案件的审判是否会产生影响?

  曾在日本学习法律、目前从事日本方面诉讼的魏旻表示,这属于江母个人方面的努力行为。届时法官会收到她的签名申述,但对判案影响不大。“日本的法官相对独立,不容易被舆论左右。”

  黄风也认为,这属于案件当事人亲属个人的意思表达,江母有权利表达意愿,但法院司法审判要保持独立性,特别是刑事审判要根据法律和事实进行认定。

  从事日本刑法研究的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郑泽善则谈到,日本法院很重视民意,请求民众支持、署名可能会在法院判决中起到很大作用,“在一些案件中,如果杀人情节恶劣,百姓请求严惩凶手,法院判决时会考虑进去。”

▲江歌室友、案件证人刘鑫。▲江歌室友、案件证人刘鑫。

  刘鑫能否拒绝出庭作证?

  重案组37号:刘鑫曾在微信中告诉江歌母亲“停止协助警察”、“不去出庭作证”,她是否有权不出庭?

  魏旻介绍,在日本,证人有作证义务,拒不作证的,有拒不到场罪,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刘鑫作为证人,如果被法院要求出庭,原则上不可以拒绝。

  此外,日本《刑事诉讼法》第149条到151条规定,被要求出庭的证人拒绝出庭,可以处10万日元以下罚款,并赔偿因此造成的费用。情节严重的,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我个人认为,刘鑫是中国人,如果她跑回中国拒不出庭,日本法院、检察院也无法追到中国要求她出庭”。

  刘鑫有义务告知案情吗?

  重案组37号:作为江歌室友、案发时的证人及知情者,根据日本法律,刘鑫有义务告知当时发生了什么吗?

  魏旻提到,刘鑫有作证的义务,但不需要把作证的内容告诉受害人家属,也不需要公开。受害人家属需要知道案情的话,不是联系证人,而是应该联系检察官。如果受害人、犯罪嫌疑人都能随便联系证人的话,很容易串供的。

  黄风表示,目前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双方接触应以不损害司法程序为前提,不应影响相关当事人、证人真实作证。如果庭审中,嫌疑人刘世峰方面的辩护律师以两人私下沟通为由,对刘鑫证言的真实性提出质疑,“需有证据证明,两人接触产生了对案件审理不利的行为。”

  嫌疑人陈世峰会判死刑吗?

  重案组37号:12月11日,江歌遇害案将在东京地方裁判所公开审判。以杀人罪被起诉的陈世峰,会判处死刑吗?

  魏旻认为,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日本虽有死刑,但在判决和执行方面非常谨慎。“他们对嫌疑人的容忍度较高,认为‘杀人偿命’这种原始手段,并不会产生积极意义,而是在寻求更好的救济手段解决。”

  此外,目前中国有46个罪名涉及死刑,而日本约15个。根据日本相关法律,杀人判死刑的一般基准是蓄意谋杀,且被害人在两人以上。判处死刑后还需交由法务大臣签字确认,“很多法务大臣都是死刑反对派,所以很多死刑判决好几十年都没执行。”她介绍,目前日本在押死囚犯130多人,时间最长的是1967年在福冈抢劫放火杀人案的嫌犯,已关押50年。

  “按日本惯例,凶手杀害1人一般获刑13年。”郑泽善说,这是针对嫌疑人是日本国籍的情况,对非日本国籍法院判决可能有区别。从目前情况看,陈世峰是否会被判死刑不好判断,“即便判死刑,可能也需要很长时间,日本对待死刑非常慎重,需要证据完全确凿、没有任何疑点,这要靠充分的调查。”

 ▲江歌遇害案嫌疑人陈世峰。 ▲江歌遇害案嫌疑人陈世峰。

  中国法院能否继续追诉?

  重案组37号:陈世峰如果未被日本法院审判死刑,刑满回国后,中国法院能继续追诉吗?

  魏旻提到,中日之间还没有签订引渡条款,原则上不能引渡,但可以通过互惠原则开展引渡合作,不过,短时间内引渡可能性不高。

  “现在中国人在日本犯罪,刑满后会直接送到机场,遣送回国”。魏旻分析,陈世锋在日本服刑期满,原则上会被强制遣送回国。我国《刑法》第十条规定,凡在国外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经外国审判,仍可根据本法追究,但在外国已受过刑罚处罚的,可免除或减轻处罚。也就是说,陈世锋回国后,仍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刑罚执行方面还有另一种可能,黄风称,“比如陈世峰在日本被判监禁刑,也有可能回国服刑。在国际合作中有‘被判刑人移管’,比如嫌犯在日本犯罪、获刑,服刑期间可以将被其送回所属国执行。这种情况下,中国司法机关相当于承认和执行日本判决,但这种合作有个前提,即被判刑人自己愿意回国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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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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