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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扣扣案发前曾给父亲4万元 一直拒绝“找媳妇”

张扣扣案发前曾给父亲4万元 一直拒绝“找媳妇”
2018年02月20日 21:43 新浪综合

  来源:红星新闻

  原标题:除夕行凶嫌疑人张扣扣:案发前曾给父亲4万元 拒绝“找媳妇”

  2月15日,除夕,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发生一起杀人案,致2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新京报报道,从南郑区委宣传部证实,3名死者情况为:王自新,男,现年71岁,务农;王校军,男,现年47岁,系王自新长子,国家公职人员,其工作单位为南郑区红寺湖管理处,职务为管理处主任(正科级);王正军,男,现年39岁,系王自新三子,原在西安打工。嫌疑人情况为:张某某,男,35岁,未婚,无正当职业,2017年12月外出务工回家。

  2月17日10:55,汉中市南郑县(区)官方微博@南郑公安 通报称,2月17日7时45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投案自首。至此,陕西汉中南郑区新集镇“2·15”杀人案成功告破。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南郑公安发布相关案情通报▲南郑公安发布相关案情通报

  关于命案发生的原因,网络传言不断。有传言称其源于22年前同一地点发生的一起命案:嫌犯张扣扣的母亲汪秀萍在和被害人家人的争吵中,被死者之一用木棒敲中脑袋后死亡,传言称张此次行凶是为母亲报仇。

  2月20日,红星新闻赶赴嫌犯张扣扣的家中,采访张父等人,了解当年案件发生的更多细节。

▲犯罪嫌疑人张扣扣指认犯罪现场   图据网络▲犯罪嫌疑人张扣扣指认犯罪现场   图据网络

  张母22年前命丧与王家纠纷

  张父称当年摩擦因“送瓜矛盾”而起

  事发的王坪村离汉中市区约25公里,离新集镇约5公里左右,一条5米宽的马路从村中穿插而过,通向对面三座巍峨的大山。

  嫌犯张扣扣的家和死者的王家都在马路右侧,两家房屋墙靠墙,两家门口相距十来米。从外部看上去,张家是两层楼房,刷了白漆,显得很新,王家则是泥土瓦房。

▲张家和王家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张家和王家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红星新闻到访时,王家已大门紧闭,只剩一条狗卧在地上,不时对过路陌生人狂吠。据附近的村民介绍,王家的人“回娘家,去亲戚家了”。

  村民向红星新闻指认,命案发生在王家门口马路对面的沟坡上,一处正对着王家大门,一处在沟的下游8米左右。当记者想追问案件更多的细节时,村民却闭口不提。

  在这次出事的22年前,张家和王家曾经发生过一起人命官司。

  据红星新闻从张扣扣父亲处获得的一份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法院(1996)南刑初字第14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以南检刑诉字(1996)328号起诉书指控: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七日十九时许,被告人王正军的邻居汪秀萍路过王家门前时,因过往与王家有矛盾,汪便朝被告人之兄王富军脸上吐唾沫,遂引起争吵。被告人王正军闻讯赶到现场也同汪争吵,汪秀萍拿一扁铁在王正军的左额部、左脸部各打一下,被告人即从路边捡一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一下,致汪当场倒地于当晚十时许死亡。

▲当年案件的判决书(部分)   受访者供图▲当年案件的判决书(部分)   受访者供图

  张红(化名)是死者汪秀萍的女儿,时年17岁,由于念书念的晚,当时正在上初一。弟弟张扣扣当时13岁,刚刚6年级毕业,她说,“弟弟个子不长,瘦小瘦小的,当时一直哭。”据上述判决书显示,经法医鉴定:死者汪秀萍系钝性外力所致颅脑损伤而死亡。据张红讲述,此后三天,白天张红和弟弟到王家守灵,晚上舅舅和父亲过去守灵。第五天,王家人为母亲举行了葬礼。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汪秀萍在冲突中死亡,起因是王、张两家有宅基地矛盾。对此,张红表示,死者王家的房屋虽然与自家的房屋挨着,但中间的几间屋子是王自新的大哥在住,所以不存在这一说法。

  张父对红星新闻表示,当年他家种植西瓜,因给别人送瓜而未送给王家,遂引起对方不满。

▲张扣扣父亲在家中客厅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张扣扣父亲在家中客厅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家人眼中的张扣扣

  初中毕业当过兵

  后外出打工,每月寄回500元

  据上述判决书显示,张家要求王正军赔偿汪秀萍死亡的全部丧葬费及赡养、扶养、死亡补偿等经济损失二十五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结果为:一、被告人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刑期自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九日起至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止)。二、由被告人王正军的监护人王自新一次性偿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福如经济损失九千六百三十九元三角(除王自新已支付汪秀萍丧葬费人民币八千一百三十九元三角外,其余一千五百元限王自新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张父称,王家确实赔了他们1500元,至于丧葬的费用,自己也不知道王家到底花了多少。“但这1500元,只够我子女上学的费用。”张父说,自从妻子去世后,家里更加困难了。

  张扣扣初中和姐姐张红在附近一个中学读书,从家里骑自行车十多分钟就到。张红称,当时家里困难,自己和弟弟每天上学都不吃早餐,直到中午放学回家才吃午饭。张红称,要不是母亲去世,弟弟初中毕业还可以上高中,或者去技校,现在也能找个好的工作。“当时弟弟的成绩还行,考试还能打80多分。”

  据张父讲述,张扣扣初中毕业以后,在家待了一段时间之后,就出去打工。一年之后,乡里通知儿子去当兵。张红称,弟弟从小就喜欢军人,听到此消息后就很高兴地入伍了。据张父提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显示,2001年12月1日,张扣扣被批准入伍。2003年12月29日,张扣扣复员。

▲犯罪嫌疑人张扣扣当年的入伍通知和证件复印件   受访者供图▲犯罪嫌疑人张扣扣当年的入伍通知和证件复印件   受访者供图

  张父称,儿子复原回家之后,在家待了一段时间便去广州打工,“当保安。”张父称,儿子非常孝顺,在广州打工时,每个月都给他寄500块钱,“他当时的工资才一千多块,几年给我寄了一万六千五百多元。但他就是不怎么回家,每年过年都没回。”

  2007年,张父用自己当木工赚下来的钱修了新房。“当时还没有手机,儿子打了村里一户人的座机,我就给他说修房子的事,儿子说他给领导请示一下,后来领导就让他回来了。”回来十五天之后,张扣扣又去了广州。张父称,后来听说儿子跟领导不和,辞了工作,一直在广州深圳一带找活,最近两年在杭州绍兴一带。

  张红称,2004年自己出嫁,出嫁时自家房子还是泥墙土瓦,破败不堪。2007年,父亲翻修房子,自己也没回来过,也没怎么跟弟弟交流。直到近几年有了手机,姐弟俩才经常打电话互相问候。“弟弟在外没少吃苦,有次他跟我说,他脚上的一双鞋是在地摊上买的,花了四十多块钱。”张红说,“打工这么多年来,他过年回家只有五六次。”

  张父称,2017年8月,儿子从阿根廷回国。“当时正是收稻谷的时候,儿子说回来帮忙收稻谷。”张红称,弟弟曾去阿根廷打了三个月工,她清楚记得,去年8月16日弟弟回来这天,发了一条朋友圈,“我回来啦!”

  案发前他给了父亲4万元

  父子很少交流,总回避“找媳妇”话题

  张父称,儿子回国后一直在家里待着,基本不出门,每天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这个沙发坐坐,那个沙发坐坐。”

  张扣扣单身,张红称,“每次跟他说,在外面找个媳妇过日子吧,弟弟就说‘知道了知道了,挂了挂了’。”

  张父表示,父子俩在家交流很少,大约腊月二十左右,他说自己催儿子找个媳妇,儿子却表示,以后不要再提这事了,并拿出了4万块钱,说以后都不要和自己说话了。

  张父告诉红星新闻,自己怎么也没想到,之后儿子竟然会去杀人。

  案发当天他烧热水洗衣服

  目击亲戚称,张扣扣说“报22年的仇”

  张父回忆,除夕那天,早上九点左右,自己热了一碗饭吃,准备去山上拜祭祖先和妻子,走的时候儿子正在烧热水洗衣服。吃完饭后,张父便和大哥、三弟以及四弟张强(化名)的儿子去山上烧纸。张父告诉红星新闻,山上荆棘密布,去祭拜的话得要三个小时左右。

  大约中午1点左右,有人给侄子打电话说,张扣扣杀人了,叫他们赶紧回去。走在路上,张父看到一不明人员来“截”他,以为是来寻仇,便让兄弟和侄子先回去,自己在山上躲了一夜。直到正月初一晚上,他才回到村上,找村民问了一下情况,就去自首了。

  张强是张扣扣的四爸,与张家只有一墙之隔。张强告诉红星新闻,当时自己在家杀鸡,突然就听到孙子跑来说,“出事了,出事了。”

  张强跑到马路上一看,张扣扣杀了人正往回家走。张强见状,便上前质问他:“你疯啦!今天大年三十,你搞出这事,你不要命啦!”张扣扣对张强说,“报22年的仇。”张强说,张扣扣当时哭了。

▲犯罪嫌疑人张扣扣   图据网络▲犯罪嫌疑人张扣扣   图据网络

  据汉中市南郑县(区)公安局官方微博@南郑公安 通报2月15日18:48通报, 2月15日12时20分许,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14组发生一起杀人案,致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经初步侦查,张某某,男,现年35岁,无正当职业,有重大嫌疑,现在逃。目前,市、区公安机关正全力开展调查、追捕工作;区委、区政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2月17日,@南郑公安 再次通报称,2月17日7时45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投案自首。至此,南郑区新集镇“2·15”杀人案成功告破。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责任编辑:张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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