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故意伤害案
庭审现场:
90年出生的李美星年龄已经不小了,但是脾气也不小,周围人都说他乐于助人,对兄弟很是讲义气,这不,为兄弟两肋插刀这就出了问题吧?
在庭上,公诉方指控李美星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帮助犯。2016年10月10日下午,被告人李叶华委托被告人李美星帮其购买了一把用于捅人的刀。同日晚上,被告人李叶华约被害人蒙某某见面,准备报复蒙某某。被告人李美星明知道被告人李叶华要报复被害人蒙某某,仍与被告人李叶华一起骑电动车去到南山公园,把刀交给被告人李叶华,由被告人李叶华去纪念碑处找被害人,被告人李美星在附近等候被告人李美星明知道被告人李叶华用刀捅伤了人,仍驾驶电动车搭被告人李叶华离开南山公园,并帮被告人李叶华丢弃其用于行凶的刀具。
李美星并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是在帮助李叶华实施犯罪,据他的供诉称,他与李叶华多年相交,确实知道李叶华怀疑妻子甘某某与蒙某某出轨玩暧昧,可能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李叶华对蒙某某怀恨在心。
但是对于案发当天下午,李叶华委托自己帮其购买的刀的用途,李美星坚持称自己并不知道李叶华是作何用处。
晚上,李叶华要与被害人蒙某某在贵港市港南区南山公园革命烈士纪念碑处见面,李美星以为他们只是想要见面好好谈谈,并没有想到李叶华是准备报复蒙某某。
骑电动车载李叶华去到南山公园是因为李叶华没有骑车过去不方便,把刀交给李叶华只是想以防万一动起手来李叶华不至于吃亏。
李叶华去纪念碑处找被害人,李美星在附近等候,直到李叶华出来,李美星称并不知道李叶华拿刀捅伤蒙某某,所以才会驾驶电动车搭李叶华离开南山公园,至于李叶华丢弃其用于行凶的刀具的经过,自己也不清楚。
帮助犯是指共同犯罪中没有直接参加犯罪的实行行为,向实行犯提供帮助,使其便于实施犯罪,或促使其完成犯罪的人。李美星的答辩过程紧紧围绕自己没有帮助犯罪的故意,虽然是改变定罪量刑最好的入手点,但他这样的说法恐怕很难取信于人。
审理法院: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时间:2017-06-05 16:00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判长:王秀敏
审判员:卢阳德、徐江杰
上诉人:李美星
原审(一审)诉讼地位:李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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