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中级法院座落在美丽的筼筜湖畔,下辖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6个基层法院,11个人民法庭,干警总人数609人,其中法官404人;市中级法院共有干警185人,其中法官117人。中级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干部处、宣传教育处、秘书处、法官培训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司法鉴定技术处19个职能处室和法警支队、机关党委、监察室。
近年来,厦门中级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公正与效率主题意识不断强化,审判工作全面发展。200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4585件,审结51138件,审限内结案率100%。其中,审结刑事案件3764件;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1707件;审结行政案件554件;受理执行案件14533件,结案13617件,结案率93.69%,执行标的总额27.47亿元。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996件,审结7291件,审限内结案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