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6年9月,现有工作人员151人,其中行政编制145人,工勤人员6人。法官89人,其中审判员63人,助理审判员26人。科级以上干部34人,其中副处1人,正科11人,副科22人。除工勤人员外,本科学历以上人员141人,占总人数的93.38%,研究生学历和法律硕士21人,占总人数的13.91%。
鼓楼区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4个,包括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执行局、洪山人民法庭、办公室、政治处、监察科以及司法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