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8月,现管辖全县9镇12乡,264个行政村居,总人口约36万,辖区面积2241平方公里。全院现有行政编制74人,工勤编制6人,现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79人,男性49人,占62%;女性30人,占38%;院领导9人,中层领导24人;员额法官26人,法官助理14人,司法警察8人,其他工作人员31人;本科以上学历61人;党员65人,设1个党总支,7个党支部及工、青、妇组织。
全院有14个内设机构和3个人民法庭,即:办公室、政治处、监察科、研究室、行装科、立案庭、审监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生态庭、执行局、法警大队、清凉人民法庭、大洋人民法庭、嵩口人民法庭等部门。
永泰法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2015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9156件,办结7581件,审结率82.8%。审结刑事案件398件524人。审结民商事案件4599件,标的85959万元,其中调撤案件2036件,案件调撤率81.8%。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2件,非诉审查87件。执结案件2461件,标的65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