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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少女卖淫 亲生女儿也不放过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14日11:44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连南瑶族自治县41岁的农妇罗秀群,伙同其丈夫李某(另案处理 )诱骗一批少女和女青年到外地卖淫非 法敛财,近日被连南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 刑14年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9月至今年3月,罗秀群伙同丈夫李某以介绍到外地打工为名,诱骗6 名年龄在18岁以下的少女和1名20 岁的女青年到中山市的出租屋住下,由罗 、李介绍嫖客在出租屋及珠海等地进行卖淫活动。这些女孩被迫卖淫,由罗秀群 及其丈夫每次向嫖客收取100元至300元不等,并把其中3位女孩介绍给嫖 客收取处女“破身费”每人3000—35 00元。罗、李还把女儿李××介绍 给一嫖客包嫖3个月,收取非法利益8500元。(连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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