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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报道截然相反的两种说法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15日 07:11 中国青年报

  

   县委书记说,上告的问题不属实,就应该对上告的人给予处理!

  县监察局局长说,上告人不负责任,就要对他们绳之以法!

  县土地局局长说,这些人老闹事,地区准备把他们收拾一下!

  乡党委书记米立新说,老汉,你要再这样下去,对你可没什么好处!

  在陕西靖边县,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怀揣着按满乡亲手印的上告信,走县里、跑地区、上省里、来北京……他们当中 有些人,已经这样上告了六年。

  11月16日深夜,我终于来到这里。第二天一早,就被上告的人们团团围住。

  是圈套还是违约?

  周向东、刘秉芳、孔令芬,1995年与新农村乡乡政府签订“林场土地承包合同”。合同规定,承包人在承包 期内,不能改变土地经营权,转包他人经营;先交3.6万元承包费,余下3万元在年底交清,否则,乡政府可以中止合同。

  乡政府则保证,这块地,“四界清楚,权属明确。”

  当年,合同签了地还没种,紧挨这块地的苗家湾村民就说地是他们的,抢先种了6亩。承包人找乡政府,乡政府说, 人家地已经种了,你们不能再翻人家的苗。

  之后,承包人在地边圈围墙,两次圈起,被苗家湾村民两次推倒。又去找乡里,乡政府承诺:围墙圈不成就算了,剩 下的3万元承包费待问题处理后再交。

  1996年,前任乡领导调走。到了种地季节,苗家湾村民又将土地抢种到11亩。此时,新任乡领导推翻前任领导 “待问题处理后再交清承包费”的许诺,限期让承包人交清承包费并再次承诺:交清承包费,乡政府就出面处理问题。

  三个人立即高息借了3万元,交新任乡党委书记米立新,米让他们把钱交到乡基金会。

  基金会收了钱,开了三张一万元存单,说存单必须押在基金会,只给每人写一张存款收条。问为什么不写清是承包费 ?对方说这样就行了。

  承包费交清,问题仍没有人处理。1997年,苗家湾村民已将土地抢种到15亩,承包人又找米书记。米书记火了 :你们不行动,不投资,还怕别人抢种!

  三人于是开始大投资。1998年,他们平整土地、盖房、打井、买苗,花了十几万,苗家湾村民没有被挡住,继续 将土地抢种到55亩。

  眼看着承包的88亩土地被人抢种了一多半,有人出主意:你们先把土地让别人种一年,让他们挡住苗家湾村民后自 己再种。

  三人无奈,只好将被抢占的55亩地,让旁边村的马林二人先种。谁知在两人种地时,还是被苗家湾村民挡住。

  承包人再也无计可施,找到米书记,说承包款已交清,乡里没有履行合同,现在地快被别人种完,乡里是不是应该赔 偿损失。

  米书记说,我管不了了,钱可以退给你们,你们去起诉,让组织上断吧。承包人不想这样做,米书记说,这是为你们 好,否则,赔偿少了,你们不接受,赔偿多了,人家以为你们给我送礼。

  1998年5月22日,三个承包人得到退回的3万元承包款。6月2日,起诉到靖边县法院,要求乡政府履行承包 合同,赔偿由于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法院审理期间,有人对承包人指出,此案对他们不利,承包人想撤诉,为时已晚。乡政府提出反诉,称承包人没有 按约付承包费,又将土地与他人联营,请求解除合同。

  法院认为,承包人“以乡领导口头答应问题解决后再交清承包费”为理由,不予认定,尽管承包人拿出前任乡长、乡 党委书记按了手印的书面证明也无济于事。承包人按米书记要求交到基金会的承包费,是“以给基金会存款顶交承包费”,不 予认定。承包人与他人联营土地,改变了土地使用权,属于违约行为,最后判定合同解除。

  三个承包人不服,上诉到榆林地区中级法院,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站在已被推平的88亩地里,我问承包人周向东:“按你们所说,乡领导好像故意设圈套,让你们钻,可他们为什么 要这样,想达到什么目的?”

  周说:“米立新看好这块地,不想包给我们了。”

  为此,我采访了现任乡党委书记米立新,他肯定地说:“88亩地那事是经两级法院审理的,法院是最公道的,他们 后来的3万根本没交,他们要交了,乡里就没问题了,我们也是一级政府呀。”

  我问:“承包人说,是你让他们把剩余承包费交到基金会的。”

  他没有否认,却突然笑了:“基金会存款取款自由,把钱放那儿就算交承包费了?嘿!3万6就想包那块地,太便宜 了吧。”

  承包人刘秉芳说:“我们是傻瓜么,我们贷款的利息比存基金会高一倍,谁存钱会把存单押在人家手里?他米立新完 全是骗人!可法院就相信他!法院不承认我们拿去的书面证明,不调查那个联营是怎么回事,也不传我们的证人到庭,这口气 我们咽不下,我们还在抗诉!”

  谁在毁林倒卖土地?  在靖边,我住的房间里,始终挤满告状的农民,他们满身是土,蹲着、站着,或坐着,他们 睁大眼睛,期待地看我。

  新农村乡张伙场村,紧临毛乌素沙漠。村里的几代人,饱尝荒沙带给他们的苦难。老支书韩步英至今记得,50年代 ,国家下达造林任务,十来岁的他和大人们一起用牛车拉树苗造林,他们吃着糠窝窝,饿得头昏眼花,有的妇女还奶着孩子… …

  到了1992年,他们种的杨树,粗的直径已达五六十厘米,村子周围其他地方,也都被柳树、沙蒿以及酸刺覆盖住 ,“当时四下大片林旺旺的呀”。

  如今,几十年辛苦,上千亩林地,已被统统卖光推平,连乡领导也拿着齐全的手续,积极参与倒卖土地。每卖一块地 ,推土机就轰隆隆开来,不论沙蒿、柳树、杨树,一概推平。

  林毁之后,二月风沙刮得人睁不开眼,春天霜冻时间长,有时甚至6月还有霜冻。

  我问:“卖了的地,为什么要推平?”

  农民回答:“推平的地好卖,可以炒地皮,地上没有植被,还可以立项向上面要治沙款。”

  一个村民说:“他们开推土机推地,我们去挡,村支书乔步元说,地卖给米书记了,你们不要闹了,我们几百号人不 干,他们就抓人。”

  我问:“谁抓人了?”

  “城关派出所。他们抓了张碌,就是他。”农民指着墙边的一个小伙子,“我们开着农用三轮去追,追到派出所,几 百人在外面喊,警察才被迫给摘了手铐,把他从大门里推出来。隔了几个月推土机又来推,我们又去挡,乡上人说这回县上、 地区、省里都批了,手续群众没资格看,还开着警车巡回,我们给镇住了。推土机由两台增加到8台,昼夜不停,推了8天, 地推好了,警察才走了。”

  我惊讶这么恶性的毁林事件,怎么会没有人管?是什么利益驱使着乡领导也参与倒卖土地?

  我找到县林业局局长,局长刘殿友很愤怒:“胡说,告状的纯粹胡说,那里根本不存在沙化的问题,上面了解多少回 了,没有沙化!”

  “那么凡是在靖边县境内卖地,是不是都要由林业局鉴定?”

  “1995年以前卖地从来不请我们林业局鉴定,1995年以后我们鉴定过两块地,一块是136亩,一块是30 0余亩。地区有文件,植被覆盖不到30%的可以叫作五荒地,这两块地植被都不到30%。”

  “你能不能肯定那里没有毁林现象?”

  “我不知道,三亩五亩的毁林可能有,都是群众在毁,我说不清楚。”

  我又找到县委农工部。部长贺长翔说:“国家有政策,五荒地可以拍卖,靖边凡是有五荒地拍卖证书的,都有林业局 的鉴定。”

  “那么你这里发过多少荒地拍卖证?”

  贺部长找了一下,肯定地说:“1995年以后,只有一张,我们只发过一张,136.5亩,肯定是荒地,林业局 鉴定过。”

  “就是农民所说米书记买的那块地?”

  “不是米立新买的,是米立新代人买的。”

  “只有这块地有拍卖证,其他的都不符合手续?”

  “不知道,反正我们只发过一张。”

  “那么砍伐树木是不是要有砍伐证?”

  “如果已经鉴定为荒地,就不需要砍伐证了。”

  我又找到县土地局。局长许德信介绍:“1990年前后,这里发现大面积天然气和石油,探明天然气面积为320 0平方公里,中心地带在靖边县,探明地下石油面积大约有1200多平方公里。在此之前,县城周围的荒地是200元左右 一亩,现在已上升到3万元左右一亩。政府卖地最高限价是5.8万元一亩。外面来人投资打油井的人很多,长庆石油勘探局 也在这里征地。”

  我提到农民告状的事。他说:“地区来人调查过,他们告状都是假的,这些人在群众中威信很低,他们老闹事,地区 准备把他们收拾一下。”

  靖边县的土地在大幅度升值,谁先低价占有了土地,谁就有了发财的机会!告状的农民,最终可能只有被收拾的下场 ,而米立新帮人买的土地,是3100元一亩成交的。

  对此,米立新说:“张伙场那里,不存在沙化的问题,卖的地都是荒沙地,根本不是林地,有林业局的鉴定,有县农 工部的拍卖证,手续齐全,村里小学校是危房,向上要钱和集资都不成功,我千方百计牵头找买主,才把地卖了。”

  “卖给什么人了?”

  “一个公司。娃娃们现在有地方上学了,明天你到村里看看那个学校,很漂亮的。”

  乡长谢春晓说:“你说的那个韩步英是带头闹事带头告状的。”

  第二天,坐着乡里的吉普车,我来到张伙场村,先看了小学校,又找到村党支部书记乔步元。我问他:“村子里现在 还有林地么?”

  “没有了,都卖了。”他说完小声向司机问我来的目的。

  “当初有多少林地?”我问。

  他不回答。

  张伙场村离县城不远,且有柏油马路直通。按县土地局局长的介绍,这里的地将来是最有希望大幅度增值的。

  一路上,左边是国有林场,几乎完全被植被覆盖着,杨树、柳树,还有许多灌木。我问乡里的司机:“这些红色的植 物,是不是自己长出来的?”

  他笑我:“那是沙柳,都是人工一棵一棵种的。”

  路的右边,是一片荒芜,不远处光秃秃的沙梁,像魔鬼一样匍匐在地上,一些地被推平之后,还用铁丝网圈起来。我 问支书乔步元:“没树的这边是你们村的地吧?”

  他还是不说话。

  这时,我突然发现,一辆坐满了人的农用三轮,在后面追赶我们。我问司机:“他们是不是找我的?”

  “不理他们,走吧,停下就没完了。”司机加大油门。

  农用三轮还在追,我大声喊:“停车!是找我的。”

  车停下来,果然,都是张伙场村的村民。他们说:“我们村委委员和老支书都在那边呢。”

  我随他们过去,墙根底下,早已蹲了一排人,他们都在等我。“告诉我,哪些是原来的林地?”我问。

  村民们抢着嚷起来:“你看路的这边,再看那边,原来两边是一样的,我们这边都被推平了。”

  我拿着他们给我的照片:“告诉我,这是哪块地?”

  司机也跟着下来,拿着照片看了看:“这哪是你们的地,明明是国有林场的地嘛。”

  农民们不干了:“让乔步元下来说说看,是不是我们村的地。”

  我去叫村支书,他坐在车里不动。为了弄清楚,我对司机说:“走,到照片上的这块地去看看。”

  农民们纷纷挤上农用三轮,有的挤进吉普车,我们来到一块荒芜的沙地上,踩着没脚的沙子,爬上沙梁。一个农民说 :“看,就是这儿,这是电线杆,这是公路。”

  果然,在照片的背景上,曾经被茂盛的绿色植被覆盖的地方,如今已是荒沙一片,司机不再说话。

  老支书指着对面国有林场说:“我们过去也有那样的树林,现在都推光了。”

  “卖地时说得好,要更新品种,几年了,你看,卖的地都在这儿荒着。”一农民说。

  几乎所有我采访的有关部门及其领导,都肯定地说张伙场卖的地是荒地,且手续齐全。而张伙场村民却坚持认为,这 些地,原来就是植被覆盖远高于30%的林地。

  从县委监察局,我得到一份地区调查组有关此事的调查材料,上面说,张伙场村委会1995年以来,先后转让和承 包366亩疏林地(属于不足30%的五荒地)系违规行为。但鉴于上述疏林地大部分已更新改造,“综合利用率远远高于原 地貌的生态环境……”而我看到的,却是张伙场村被推得平平的长长的荒沙带,谁说的是真话?一目了然!

  180万元和党内警告处分  

  在告状人给我的材料中,有一份这样写着,新农村乡党委书记米立新,骗取国家贷款180万元,打私人油井。初看 材料,把我吓了一跳。

  在我的住处,我找当事的海则畔村村民讲话,结果竟没有一个。我问:“海则畔村的人呢?”

  满屋子农民都笑了:“他们害怕米书记。周向东和米书记干上了,就让他连这事一起告了。”

  1997年,乡政府干事王军、乡党委副书记谢春晓,找到海则畔村的党支书郭长英,说与书记米立新、乡长张文礼 等人成立了公司,要购买村里的200亩荒沙地搞治理。

  村支书当即答应。双方谈好价钱,每亩地2000元。

  不久,乡长和副书记来看地,价格不变,又增加了50亩,一共是250亩。

  之后,没人来写约也没人来付款。村支书再三追问,地到底买不买?干事王军说,买,但农行取不出钱,要20万自 筹资金到位农行才批贷款。他让村支书先开20万元收据。

  为尽快卖掉荒地,偿还盖学校的欠款,支书在没得到一分钱的情况下,先给开了两张收据,证明20万元自筹款到位 。王军嘱咐,如果农业银行来查问,就说自筹款已到位。农行行长真来考察荒地了,他发现村里开的两张收据票号是挨着的, 便问村支书:“怎么可能一天收到两笔自筹款,是不是假的?”

  村支书打掩护:“我们收入少,不管什么时候收的,都是挨着往上记的。”

  收据开走,几个月之后,王军拿来6万元定金,从此再无音信,没有人再提买荒地的事,也没有人再来付款。村支书 找乡书记米立新、新任乡长谢春晓,他们说,那地我们不买了。村支书方知被骗,忙说,不买荒地,把那两张收据还给我们。

  他哪里知道,乡领导的兴农公司,用20万元假收据,成功地申请到国家治沙贷款180万元,已经流水一样地花在 别处了。

  我找到海则畔村村长马志华,他说:“收据是怎样开的,我不知道,这事我从头就不大清楚,反正当时村里盖学校, 欠了十几万,想赶快把荒沙地卖掉,还上这笔钱,结果他们又不买了。现在光欠账的利息,就有七八万。”

  我又找到海则畔村党支书郭长英,他直截了当地说:“当时跟我说,他们几个要办兴农公司,要立项,买我们的荒地 搞治理,协议是我们把所有的手续办好,让我先开收据,说自筹资金不到位,农行就不让取钱。开完收据,他们只给6万定金 就再不给钱。他们其实根本没想买我们的地,只是为了骗贷款!现在那地还荒着,他们还管我要钱呢。”

  说着他劝随我同来的周向东:“你再不要跟米立新作对了,小心人家收拾你!”

  对于此事,榆林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发了一个《关于米立新同志所犯错误的处理决定》,决定认为,米立新所犯错误 的事实是:一、主持决定由乡政府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二、转移专项治沙贷款的用途。决定给予米立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为此,我采访了靖边县监察局局长。局长刘治琦说:“当时新农村乡成立的那个兴农公司,是皮包公司,去年地区调 查组处理意见下来之后就取消了。”他给我提供了一份有关此事的调查报告。

  从调查报告我算出:一、兴农公司从这180万元中,提取现金48万余元,给一个治沙已经取得效益的丽园公司搞 投资。二、给海则畔村的6万余元定金,是用假收据骗得180万元贷款之后才拿出的(而且还算作是借给海则畔村的。)三 、公司成立一年当中,经费、招待费以及偿还利息共9万元。四、给分公司拨去58万元,理由是分公司经理个人承包了50 亩荒地。五、在180万元贷款中,借给个人10万,兴农公司副经理占用3万,预支出去14万。

  据此,报告认为,180万元贷款已用于项目58万元,借用挪用42万余元。而米立新只得到党内警告处分。

  凭借甲地的大片荒地,开一张假收据,骗得国家180万元贷款,给已经取得效益的乙地搞投资,地区调查组认为这 是“用于项目”。分公司经理个人承包丙地的荒地,用掉甲地3万元贷款,也被认为是“用于项目”。

  在经过了一段被荒沙吞没一半的狭窄公路之后,我终于来到了丽园公司。这里有大片的苗圃,整齐的树林,已被树为 治沙典型,往这里投钱,确实可以得到稳定的回报。但农行行长考察的是海则畔村的荒沙地,批的180万元是海则畔村的治 沙款!连地区调查报告也承认,这种骗取国家贷款的恶劣手段,确实是米立新书记所为。

  丽园公司经理告诉我,他这个公司的主要股份是乡里的兴农公司,投资120万,他自己投了60万,(不是调查报 告所说借给这里40余万,而是投资120万!)他还说,1998年3月,兴农公司已经与丽园公司合并了。而调查报告称 ,米立新应在1999年1月将钱缴还。那么,已被取缔的兴农公司投在这里的钱,又该如何处理?丽园公司为什么至今还称 兴农公司在这里有120万的股份呢?

  对于农民所告米立新用治沙款打油井一事,调查报告称,未发现此问题。

  在我的住处,米书记向我解释:“治沙贷款只要是治沙就行了,不管你用在哪里。”而乡长谢春晓则说:“国家是允 许干部参股打油井的。”

  鲜红的手印是真是假?  靖边县县委书记办公室。

  杨树业书记轻蔑地笑:“这些人不是都告到中央领导那里了吗,不是管中央领导叫姑夫,叫舅舅吗。”

  我提到农民所告米立新骗取国家贷款一事,杨书记说:“那是地区调查组已经处理过的事情,你们新闻界不是有规定 ,凡是处理过的事就不再报道了?”

  我说:“好像没有这样的规定。张伙场村毁林的事您是否了解?”

  “据我掌握的情况,张伙场那里不存在毁林的事情。”杨书记口气很肯定,“这个地方不属于林地,长两棵小老头树 也算林地?

  “什么是热点他们就告什么,简直闹得我们焦头烂额。我认为,是党政干部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如果上告不属实,就 应该对上访的人给予处理!”

  我说:“这些上访的人有的已经告了六年,有些事情还没有结果。”

  “那些签名都是假的,地区调查组了解了,村里70%的人没签名,25%的不知情,签名的里面还有死人,这不是 胡闹么!”

  在县委监察局,局长刘治琦对我说:“我跟着地区调查组下去过3次,张伙场那里不存在问题。胡伙场村上告是为了 争权夺利。米立新帮人买的那块地,林业局和农工部有点争议,最后调查组将口径统一,县上按五荒地处理的,不能再有什么 意见。地区调查组对上访的人也做了调查,上面许多签名都是假的。我认为,如果上访的人不负责任,就应该依法处理!”

  在张伙场村,我问围在我身边的村民:“要说实话,你们的签名和按的手印到底是真是假?”

  村民们愤怒地嚷起来:“我们为什么要做假?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来告状的胡伙场村民说:“70%?放屁!他们调查了多少人?农民不会写字的当然让别人签名,手印绝对是自己按 的。告了六年,有的人告到死也没有结果,他们就说这里有死人。按手印要负法律责任,谁敢随便按?地区调查组、县里、乡 里来一大帮人,把农民吓怕了,不敢再说话,哪个不害怕报复?”

  地区调查组的材料显示,调查组在签名的588人当中,抽查了36人,得到的结果是,70%的人没有签名,25 %的人属于不明情况,5%是本人签名按手印的。这部分人主要在胡伙场村。

  在588人当中,抽查36人,就得出以上结论。县、乡有关领导就一致对我说,上访签名是假的。

  而农民们则说:“有村领导带着,谁住在哪,谁害怕了,谁什么态度,他们早知道,这可不像在北京大街上,你抽查 谁,找什么人太重要了,抽查36个人,能说明什么问题?”

  胡伙场村农民反映,村长、书记及其亲戚占用村里几百亩土地,农民每人却只有一亩多土地。而新农村乡乡政府文件 明文规定,鉴于房子建起多年,故宅基地所占土地按承包处理,承包期30年,从1996年开始。地区的调查材料上说,承 包费每亩5元,承包期至1999年到期。

  对于胡伙场村干部侵吞卖地款的8件事,调查组称,件件查无实据。而在村民给我复印的一些证明中,付款和收款, 却有很大出入。

  调查材料显示,上访村民的主要要求:一是将林地归还给村民。二是将村务公开,把个人侵吞的集体款交回村上,把 村民被征用的土地款用途作一个准确的交代。三是改选村干部。

  调查组认为,(上访人)所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失实,少数问题有原因,部分问题地、县、乡有关部门已做了处理,但 上访代表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揪住不放,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说明不安定因素仍然存在”。

  胡伙场村的村民问我:“既然这样,你知道我们的村委会,为什么连选三年都没有选出来么?规定有50%的人参加 就可以选举,但是全村有选举权的800多人,500多人拒绝选举,要求把问题弄清再选。这你就知道上访签名按手印的是 真是假了。”

  对此,米立新书记却说:“给他们权利,让他们选举,他们不选,有什么办法,只好让原来的人继续连任。”

  在我离开靖边县的那天早晨,胡伙场村一个告状的老汉,凌晨4点从家里出发,来到我的住处。当时大门没开,他在 寒风里蹲了两个多小时,7点就来敲门,他的一双脏手,捧着按着鲜红手印的上访原件让我看。他说:“你是北京来的,应该 能看出这些手印是真是假。”

  这时,乡党委书记米立新也来了。看到老汉在这儿,他脸色很难看。两人在我房间里脸红脖子粗地大吵起来。老汉说 :“村务公开,为什么至今没有公开?”

  米书记说:“谁说没公开,公开得不细致倒有可能。老汉,你再这样下去,对你可没什么好处。”

  我心里一抖---在此之前,县里几位领导,都曾对我说过类似的话。

  我要走了,农民劝我,不要再从银川走,太辛苦,还是走延安。我说:“不知能否坐乡里的车走,免得颠得我一路直 吐。”

  他们立刻极其郑重地阻止:“那可不行,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我感到一阵难过,被推到沟里没有可能,但我们的干部,怎么会在农民心中是这样一种形象。在靖边,我曾对农民们 说:“没有确凿证据的事情,不要再对我说。”

  他们都很失望:“你看你,我们到哪里去拿确凿的证据?谁能替我们说话?记者呀,你不知道,现在把这些干部想得 多坏都不过分!”

  听农民们这么说,我难受极了。

  12月3日,我接到张伙场村老支书韩步英电话,告知张伙场村已被城关派出所抓走两人,原因是,在11月22日 ,张伙场村选举村长,在选票汇总时,有监票员反映,有不到选举年龄的人参加选举,被抓的两个人与当时在场的两个乡领导 发生争执,乡领导称两人破坏选举。11月23日夜里两点,两人被抓走。第二天其中一人交罚款200元被放;而另一个准 备以“破坏选举”给予劳教的,就是当初挡推土机被抓的张碌……

  本报记者 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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