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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记者马天帅禄兴明)成都青白江区农民曾章彬一怒之下杀死了一惯好逸恶劳的父亲,一审判处其死刑。日 前,省高院经复核作出判决,改判曾章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1994年,曾章彬的母亲过世后,他的父亲曾文米的脾气就“怪”起来了,成年累月地坐茶馆、打牌、喝酒,甚至 嫖妓,钱用完后,就偷家中的口粮卖。曾章彬妻子怀孕四五个月时还被公公逼着下地干活。 1998年10月28日晚,曾文米喝酒之后,谩骂曾章彬,还给了他两耳光。曾章彬随手抓起一把铁锤就向其父背 部胸部砸去,又用绳索勒其颈部,致曾文米死亡。据此,法院一审判处曾章彬死刑。宣判后,曾章彬没有提出上诉。省高院在 复核此案时,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东方大地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为曾章彬辩护。省高院审理认为,曾章彬的行为已构成故 意杀人罪,鉴于本案系由家庭纠纷而起,曾章彬一惯表现及认罪态度较好,遂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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