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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常德12月4日电:(记者 吴湘韩 通讯员 黄凤玲)12月1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张万琦 等人非法集资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金融凭证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主犯张万琦、周安民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各处罚金40万元;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处原中国建设银行常德德山支行行长程新传有期徒刑16 年,并处没收财产两万元。 在常德,张万琦是一个妇孺皆知的“亿万富翁”。他曾捐资1620万元用于常德市的抗洪救灾、体育等各项社 会公益事业,头上罩上了许多光环:荣誉市民、慈善家、政协委员。人们万万没想到这些荣誉称号后面隐藏着罪恶的勾当。经 法庭审理查明,张万琦、周安民与程新传等人互相勾结,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以高额利息和巨额中介费为诱饵,利用国有 商业银行的良好信誉,非法出具银行存单和资金拆借协议,采取以资养资、借新还旧、拆东补西等手段,先后向湖北、北京、 天津等地的35家单位和7名个人非法集资44次,在不到3年的时间里,骗取金额达4.337亿元。 1997年4月,他们为了应付债主,伪造提前支取证明,提前支取了一单位在德山建设支行的定期存款100 0万元。不久,市建行查明了这笔存款被冒名提前支取的事实,并发现有30多笔存款没有进入德山支行的储蓄账。程新传在 向检察机关交待问题时带出了这一特大集资诈骗案。 到案发时止,除返还出资单位到期本金1.66亿元外,尚有2.677亿元本金无法返还。 相关报道: 非法集资侵吞公款 一经理被判刑十四年 相关报道: 浙江4名妇女非法集资诈骗近2亿元被判刑 相关报道: 非法集资逾千万 董事长被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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