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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从审判庭当庭脱逃而再次站在被告人席上的杨维政,日前被湖北省宜城市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今年27岁的杨维政,是宜城市新街乡村农民,因抢劫罪被判刑五年,去年10月才被释放。4月10日他又因 寻衅滋事被逮捕。被捕后,他盘算着自己可能会被判一二年,所以毫无悔改之意。当8月21日庭审时,他听到被判处四年有 期徒刑,并附带赔偿被害人2500元经济损失时,他认为对其判得太重,在审判长仍在对其他被告人进行宣判时,他便乘机 逃出了审判庭。但时间刚过去三天,他又再次落入法网。10月19日,宜城市检察院以涉嫌脱逃罪对其再次向市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在审判时当庭脱逃,已构成脱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与未执行的寻衅滋事罪所判四年实行数罪 并罚,且杨刑满释放刚半年又重新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陈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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