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社会新闻 > 检察日报 > 新闻报道
 


不吃“哑巴亏” 法律是靠山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7月22日 09:38 检察日报

  本报讯日前,河南省夏邑县城关镇一对残疾农民夫妇依据《 残疾人保障法》,状告该镇政府强行征收其公粮款、河工款,并 最终胜诉。

  孙福勤、班爱珍夫妇,系夏邑县城关镇孙楼村农民,两人均 因儿时患小儿麻痹症留下肢体残疾。1995年4月,两人以下肢残 疾、行动困难、生活不能自理、无劳动能力、家中生活困难为由, 向城关镇政府提出申请,请求镇政府按照夏邑县政府文件《关于 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精神,免除其农业税、义务工 、各种公益事业费及各项提留款。镇、村两级领导根据孙氏夫妇 实际情况及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免除其各项负担,并将其承包的 土地征用。1999年1月,城关镇政府在发放征用土地补偿费时, 却通过孙氏夫妇所在村委会扣取其按规定已被免除的1996年至1 999年3年的公粮款、河工款,共计664.9元。

  孙福勤、班爱珍决心拿起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 益,遂一纸诉状将城关镇政府推上了被告席。

  夏邑县法院受理后,查明孙福勤、班爱珍一家共有3口人( 收养一子女),已没有承包土地,无其他固定收入,生活主要靠 其征地补偿费维持,且符合《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的,应当依法免去其农业税、义务工、劳 动积累工、乡统筹村提留、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的杂费和其他 社会负担。对需要享受以上照顾的残疾人由本人或其亲属、监护 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审批”。 夏邑县法院遂依法判决撤销被告城关镇政府扣取原告孙福勤、班 爱珍公粮款、河工款的决定,被告将扣取原告的664.9元归还原 告。

  判决下达后,原、被告均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汉白玉)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检察日报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