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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由河南省上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丁全营诈骗 案审结。鉴于被告人在庭审中拒不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法院决 定从重处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 丁全营系上蔡县百尺乡某村农民。1997年秋,丁全营对刘银 中的舅舅王玉停谎称:刘银中在拉砖途中车坏了,要借钱修车, 骗走了王玉停的现金300元。随后,丁全营又对刘银中的另一亲 戚谢园臣谎称:刘出了车祸,要筹集赔偿费、医疗费,两次骗走 谢园臣现金500元。去年6月,丁全营又对李喜梅谎称:自己和其 丈夫赵百顺在一个窑厂干活,自己能够买到便宜砖,骗走李喜梅 现金2700元。自1997年秋至1998年6月,丁全营先后三次骗取他 人现金共3500元,且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由于丁全营一直存有侥幸心理,所以口口声声称自己是借的 钱,而不是骗,想以此来逃避法律的制裁。但公诉机关利用大量 的事实证据证明,丁全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 法,骗取他人现金350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 述判决。 (丽霞书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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