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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害男童 竟是“为了取乐”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7月27日 09:34 检察日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李峥嵘报道昨日记者从鞍山市人民检察院 获悉,赵某残害儿童辛朋一案(见上周四本报一版)已由公安机关 移送到检察院,目前鞍山市检察院正在对此案进行审查起诉,案 情查清后,将向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让人们感到震惊的是,赵某对公安部门讲,他施暴的原因竟 是“好玩,为了取乐儿”。据辛朋讲,赵某在山上先是尾随他一 阵,然后还和小辛朋搭了几句话,辛朋万万没有想到赵某会突然 将他按倒在地。

  因为小辛朋不断和赵某厮打,赵先是割掉小辛朋一侧睾丸, 之后竟在小辛朋的背上歇了一会儿,又割另一侧睾丸。赵某用小 细绳将小辛朋的伤处扎上,又套上一个塑料袋,因为小辛朋的鞋 和裤子上有血,为了不让别人发现,赵某把自己的裤子和鞋换到 小辛朋的身上。末了还告诉辛朋:“回家洗洗就好了。”

  因为赵某“不许告诉人,要不杀了你全家”的恐吓,小辛朋 自己悄悄走回家换上自己的衣裤。邻居一位张姓大嫂说,当时她 看见小辛朋脸色煞白。

  直到当晚6时被送到医院,小辛朋仍然不敢讲出对他施暴的 人。当地派出所的所长、家人、医生多次询问辛朋,孩子都不敢 说出凶手,只是睁着大眼睛说:“我不认识他。”派出所所长王 殿波告诉辛朋的爸爸:“慢慢问孩子,有结果立即给派出所打电 话。”

  当晚11时,小辛朋终于说出凶手是本村的,到学校去过,手 上“黑一块,白一块”(白癜风)。辛朋的爸爸当即确认是本村的 赵某,正在等待消息的王所长立即带人直奔赵某家,次日凌晨2 点,终于在赵某的亲戚家中将赵某抓获。赵某见警察来了,不以 为然地说:“不就是小孩的事儿吗,是我干的。”

  据岔沟镇刘家村的村民讲,赵平时不爱劳动,嗜酒如命,因 为38岁还打着光棍,见到本村的妇女总爱多说几句。事发后,赵 在派出所承认和辛朋家无怨无仇,并声称自己没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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