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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卢嵘)5岁小女孩谭颖昕去年6月份在广州海印广场被手扶电梯夹断左臂后,其家长与海印广 场双方因赔偿问题而对簿公堂。日前由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双方各应承担50%的责任,法院判海印广场向谭颖 昕赔付10万元,其中精神损失费2万元,这与其家长要求30万元精神赔偿的数额相去甚远。 法院认定的事实是:海印广场1-2楼间安置有2部手扶自动电梯,两梯间有35厘米的空隙,上用木板覆盖。 去年6月27日上午约11时,谭颖昕与表哥、表姐、奶奶从该广场二楼“麦当劳”餐厅出来,谭颖昕走到自动电梯前,站在 两梯之间的木板上用双手扶着自动电梯的扶手在木板上跳动,导致其脚下的木板松动,原告即掉进电梯底部,其左臂被电梯的 机械部分绞断,因伤势过重,左前臂被截肢,经法医鉴定,为六级伤残。 谭的父母认为赔付额离诉讼要求相去甚远,已决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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