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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消息:江苏涟水县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因大学录取通知书送迟而导致考生有学不能上的案件,被告江苏淮阴 市电大、淮阴邮政局共赔偿原告张素霞精神损失费3万元。 现年21岁的张素霞是涟水县义兴乡人。1998年7月,她参加高考被淮阴市广播电视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录 取。9月5日,学校将“新生报到须知”用平信寄出,信封上加盖了“录取通知书”字样,要求张素霞于9月9日至10日报 到并领取正式录取通知书;超过9月10日报到,则视为放弃入学处理。电大工作人员在填写信封时,地址填的是义兴乡张素 霞,邮编却填成了五港中学。淮阴邮政局将此信分拣到与该信邮编和地址都不搭界的涟水县方渡乡。等信件辗转到达,已是9 月14日。张素霞赶去报到时被告知其入学资格已取消。面对有学不能上的结局,张素霞的精神受到严重刺激,被医院初步诊 断为精神分裂症。今年5月25日,张素霞以涟水县邮政局、淮阴邮政局与淮阴电大为被告向涟水县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各种 损失12万元。 (沙瑞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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