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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票”肥了“票耗子” 即日起乘机须带齐旅行证明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24日 06:07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梁杰) 昨天,记者从民航总局获悉:从今天开始旅客购买机票时必须带齐有效旅行证件。否则不予 办理机票事宜,并要求国内各机票代理处售票时,要严格检查旅客旅行证件。

  近一段时期以来,各航空公司在票证审核中发现大量“阴阳票”,使航空公司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所谓“阴阳票 ”,是指出票人故意将出票人联、财务联与乘机联和旅客联的票价填写不一致,从而达到贪污票款的目的。有些不法分子在购 买短航线婴儿或儿童票后,将乘机联和旅客联涂改成长航线成人票,然后再到其它代理处重新订座。这样,一张经过涂改后的 乘机联与财务联票款差额高达近2000元人民币。前不久,国航在审核票证时,查出因代理人开“阴阳票”侵吞航空公司票 款近5万元。

  蒙受这些损失的一个最主要原因,就是代理人在出售机票时,不按规定查验旅客的旅行证件,不要求旅客填写《旅客 订座单》,给航空公司和公安机关的查验侦破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为此,民航部门重申,各销售代理人必须严格执行民航总局的有关规定,在销售国内客票时:中国旅客购票,须凭本 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婴儿、儿童旅客凭出生证、户口簿、学生证等证件,并填写《旅客订座单》,外国旅客, 华侨,港、澳、台胞购票一视同仁。销售代理人应检查《旅客购票订座单》中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乘机人的证件是否相 符。在单独出售婴儿、儿童客票时,必须将婴儿、儿童的购票情况在同一旅行的成人旅客订座记录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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