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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中国人究竟住多大房?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5日 16:27 北京晚报

  

  中国城镇居民的住房水平究竟如何?目前的官方统计数字是:197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6平方米, 到1998年达到9.04平方米。然而,这个被广泛引用的数字,其实并不能真实反映我们的住房状况,城镇居民实际人均 住房大概应为此数的两倍。

  据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杨慎介绍,产生这种错误的关键是使用的计算单位不科学。绝大部分人以为“居住面积 ”等于住房面积,其实“居住面积”所计算的只是居室也就是卧室面积,厨房、卫生间、客厅等都不在此计算之中。

  只用卧室面积来统计住房面积的做法,产生于70年代末,是为了反映居民住房短缺、大儿大女合居一室等困难 状况,促使国家多向住宅建筑投资。到1985年,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与国家统计局进行第一次全国城镇房屋普查时, 这种方法被固定下来。根据1985年第一次全国城镇房屋普查的结果,当时城镇成套住宅只占住宅总面积的24.1%;没 有厨房与合用厨房的占37.4%;没有厕所与合用厕所的占75.8%。但80年代中期以后,这种状况开始越来越大地变 化了,随着住宅建设的大规模增加,住宅成套率也大大提高。这些新建的住宅至少有6个空间: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 走廊、阳台,高档次的住房还有餐厅、书房、储藏室等更多的空间。如此多的空间,却都被现在的统计方法排除在外,不算“ 居住面积”,居住水平因此难以准确反映出来。

  那么,我国城镇居民的人均住房究竟是多少呢?按照1997年的统计,城镇住宅建筑面积为36.2亿平方米 ,居住面积为17.98亿平方米,居住面积占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50%。按此比例,城镇居民的实际居住水平应为目前的 居住面积的两倍。也就是说,到1998年底,我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不是9.2平方米,而是18平方米。

  杨慎会长认为,为了客观地反映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为决策提供科学的统计,应该尽快改变用“居住面积”来 表示住房水平的计算方法。如果能像一些国家那样,采用“套”来计算更好,因为住房消费是以户为单位的。而我们的小康目 标也应从人均9平方米,相应调整为“户均一套(标准套为60平方米)、人均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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