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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东海县车管所长倒赃车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6日 09:31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通讯员刘保刚报道明知是赃车仍低价收 购再高价倒卖从中非法获利的江苏省东海县公安局车管所原副所 长肖广东,日前被该县法院判刑并处罚金。

  去年5月底的一天晚上,在北京打工的东海县农民樊继飞用 事先偷配的钥匙盗得一辆价值11万余元的白色桑塔纳轿车,并连 夜开往东海。樊将轿车牌号及防盗锁拆下后将车抵押给该县安峰 乡液化气站的许某(另案处理),许某又去找肖广东联系买主。

  肖广东明知该车手续不全,仍于去年9月7日以明显低于市场 价格的6.5万元购买,又于同年11月以11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 他人,非法获利4.5万元。

  今年4月6日,东海县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樊继飞盗窃案时发现 该县公安机关未查处肖广东的犯罪行为,遂向该县公安局发出书 面检察建议,但该县公安局未予处理。

  4月14日,该院依法向该县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 通知书,次日,该县公安局对肖广东以销赃罪立案侦查。7月1日, 东海县检察院将樊继飞、肖广东提起公诉。

  7月26日,东海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樊有期徒刑十年,并处 罚金4000元;以收购赃物罪判处肖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 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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