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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桂林市某区招商局副局长汤某(化名)因犯敲诈勒索罪(未遂),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这个有前途的副局长为什么犯下敲诈罪? 汤某是北京师范大学英语专业的毕业生,毕业后分配到桂林市某外事部门工作,后调入某区任招商局副局长。其时, 汤某既要筹备结婚的家当,又要买房、装修,压力很大。后来在家人和亲朋好友的支持下,汤某结婚和买房子的费用总算解决 了;为更上一层楼,汤某又借了四万多元装修房子。由此却欠下了七万多元的债务。按照汤某的工资收入,这笔债得好几年才 能还清。 汤某整日忧心如焚。后来他发现住一楼的台胞汪先生特别阔,便起了敲诈勒索台胞汪先生的恶念。 今年元月6日早上,汤打印了第一封杀气腾腾的勒索信:“尊敬的汪先生,这是一封向你勒索的信。你要给我们人民 币20万元……”汤某给汪先生3天时间准备,并交待汪买两盏红灯笼挂在门外,以示意钱已准备好。 汪先生收到这封勒索信后,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公安机关进行精心布控后,第三天汪先生在门外挂上了两盏红灯笼 。汤某见状,欣喜若狂。元月9日晚上,汤某将第二封信和足能包裹20万元人民币的牛皮纸、开信箱钥匙从窗户扔到汪先生 的宅院里。15日上午,在公安人员的严密监视下,汪先生把20叠“人民币”(与20万元体积相仿的白纸)放进信箱里, 并按汤某的要求,用粉笔在信箱上画了三个“X”。晚上9时40分,汤某蹑手蹑脚地开箱取款时被守候多时的公安人员抓获 。当办案人员问汤某为何勒索敲诈汪先生时,汤某故作轻松的说:“我知道汪先生有钱,想试一下,搞个恶作剧。”可惜法律 是不会跟他“恶作剧”的。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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