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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检察院指控因医疗事故致死人命的医生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9月9日 05:48 中国青年报

  

  本报西宁9月8日电(记者 唐钰)今天,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了刑事犯罪嫌疑 人成爱光因医疗事故致死人命一案。

  今年1月25日、26日,65岁的西宁市民马占林因感冒,前往西宁市城西区红十字会中西医结合门诊就诊时 ,个体医生成爱光使用大剂量中药剂对马占林进行静脉推注,致使病人骤然死亡。事件发生后,引起了新闻媒介和有关部门的 普遍关注。西宁市城西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和西宁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相继作出鉴定结论:成爱光为马占林诊治过程中, 在没有做详细的检查,没有诊断依据和检查记录的情况下,违规改静脉滴注药品为静脉推注,在单位时间内超剂量、高浓度、 快静脉推注血管扩张药物,诱发心衰、肺水肿,加之未及时采取有效抢救措施,致使病人死亡。故此认定为一级医疗责任事故 。(本报今年2月19日、6月9日对此事作了连续报道。)

  今年7月20日,西宁市城西区检察院因成爱光涉嫌犯有医疗事故罪,对其进行了取保候审。

  在今天的庭审中,西宁市城西区检察院指控:个体医生成爱光在对患者马占林就诊时,没有进行必要的常规检查 、没有开具处方、没有查清病因,在不具备基本急救设施的前提下,不顾患者体弱多病的身体状况,违章操作,违规用药,没 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从而导致了患者的死亡。请求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成爱光当庭申辩,认为马占林是因突发心肌梗塞而死,与他的治疗无关。马占林发生心梗后,他进行了人工呼吸 、胸口按压等急救措施,因心梗发作只有4分钟的有效抢救时间,根据病人实际情况,他放弃了转院抢救的做法。

  西宁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一成员今天出庭,认为这是成爱光推卸责任的开脱之词,也不符合一个医务工作者救 死扶伤的职业道德规范。鉴定人还就成爱光构成一级医疗责任事故和三方提出争议的相关医学技术问题向法庭进行了当庭指证 和药理解释。

  成爱光的辩护人称:检察院据此指控成爱光犯有医疗事故罪的罪名不能成立,证据不足,故此要求法庭当庭宣布 成爱光无罪。

  今天审理的成爱光医疗事故致死人命一案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死者马占林的亲属向法庭提出了要求赔偿丧葬费 、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18万元的请求。

  一审法院今天没有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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